1
介入公共领域的审美交流: 上海城市公共艺术
1.3.1.1 一、上海古代雕塑遗存
一、上海古代雕塑遗存

现今,在上海遗存下来的古代雕塑数量并不是很多。现存最早的古代雕塑遗迹是松江县松江镇中山小学的一座唐代陀罗尼石经幢,建于唐大中十三年(859),高9.3米,共21级,幢身八面,其上除刻经文外,还刻有六和、菩萨、供养人、穿山龙、蹲狮等与佛教信仰有关的形象,估计在当时是作传播佛教思想教义、弘扬佛法之用而非纯审美的艺术。嘉定区南翔镇古猗园中有一座普同塔,为南宋嘉定十五年(1222)修建,也属佛教艺术,塔为石结构,平面八角形,共5层,高6.6米余。塔身呈八角柱形,第一层八角形,刻有四天王像,上为八角形石座;第二层亦为八角形,每面刻有浮雕佛像,再上覆以檐,上承莲花座;第三层作四角形,上有石刻云龙,再上为圆盖;第四层作四角形,刻有俯佛像,再上为八角形盖;第五层作不规则圆形。制度极为繁复,但整体颇为和谐。另在城隍庙豫园和蓬莱公园内分别有一对铁狮和石虎,均系元代作品,铁狮最早放置在湖南新德县衙门口,用以体现官府的威严和起到震慑的权力象征功能,而石虎则用来发挥镇宅驱邪的作用。明清两代,沪上始盛商旅,建宅治园,建筑装饰雕刻渐趋增多,其中尤以砖雕艺术最为出色,现今上海遗留下来的明清雕刻艺术中有很多这类建筑雕饰。如松江方塔园内留存有一件明洪武三年(1370)的照壁砖雕,高4.75米,宽6.10米,面积约有30平米,以浅浮雕的形式刻了一只形似麒麟、名为“蟆”的怪兽形象,据说目的在于以“蟆”欲吞旭日蹈海而亡的神话传说来作为要求明代地方官吏万勿贪赃枉法的一种警诫,同时也是为了教导世人不可贪心。另外在黄浦区,至今仍有许多在古建筑上表现戏文故事、神话传说和动植物图案等内容的砖雕,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建于清乾隆年间的天灯弄77号的书隐楼砖雕,其门枋上雕有西伯昌蹯溪访贤故事,30余个人物神态各异,布局完整,又分别于楼前东西侧厅雕花窗双面镂空砖上刻有《三星祝寿》《八仙游山》《和合二仙》《双骑射鹿》等故事形象,表现手法细腻繁复,并强调情节的再现,体现了清代中期砖雕的典型艺术风格。豫园内会景楼东侧墙、绮藻堂东廊、内园西墙以及假山东侧墙等处也刻有《八仙过海》《广寒宫》《郭子仪上寿图》《连中三元》等戏文故事,不仅构图层次丰富,还融合了浅浮雕、高浮雕和镂空雕刻等表现技法。[1]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迁,原本留存着这些古代雕刻、雕塑作品的空间逐渐变成了公园、园林等向市民、游客开放的公共场所,而这些古代作品作为一种历史文化遗存在现今也被人们视为一种公共历史遗产。尽管从唐代的雕塑一直到清代的建筑装饰雕刻所表现的题材、内容以及形式所发生的变化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古代雕塑艺术发展中敬神意识的衰落、皇权意识的式微以及与此相应的民间信仰、世俗审美趣味的上升这样一个基本规律,而且艺术也逐渐走下了宗教和帝权的神圣高台,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雕塑艺术所具有的功能也越来越世俗化、民间化,雕塑艺术的形态相对以往也具有了更大的开放性,然而,无论这些雕塑作品如何变得贴近民众,无论其在现今是否被看作公共文化遗产,假如还原创作这些雕塑时的历史语境,便不难发现这些艺术作品与真正的城市公共艺术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首先,从作品所在的空间的性质与形态上来看,除去佛教雕刻所放置的寺庙属于宗教公共场所之外,其他作品所在空间原本一概属于私家园林、宅院等私人领地,并不对外开放、供人游览,所以都不是公共空间;其次,这些雕塑、雕刻除了在形式和内容上具有某种民间流行的通俗娱乐色彩之外,从其当时创作和设置的初衷来看,或是出于宗教信仰传播的目的,或是纯粹为了所有者个人的审美享受而建造,因而属于与公共利益、公共价值无涉的私人艺术;最后,这些雕塑、雕刻作品并非存在于近现代城市这样一种可供人们进行社会交往和公共交流的结构环境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