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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12.3.4 四、綱目並舉 恰用體例
四、綱目並舉 恰用體例

按照中國傳統編年史書,以時繫事,能夠反映出文章創作的時代背景,但是在描述牽涉人物較多的文學流派、複雜環境下的文學思潮嬗變時,往往難以集中呈現。正如朱熹所説:“然一事之尾或散出於數十百年之間,不相綴屬,學者病之。”(朱熹《跋通鑒紀事本末》)編年體式使得名篇名著、歷史事件、文人交往等按照時間的順序零散分佈,讀者難以從整體上認識到唐五代文發展的脈絡與特點。對於這個局限,編者以綱統目,恰當使用編纂體例。綱即每條先以概括性文字簡介的介紹本條目的內容,目即對綱的詳細解釋和補充。爲了避免敘述的零散化,編者對於重大歷史事件、重要篇目、重要人物的目中,做出重要補充。如《盛唐卷》728年“張説、徐堅同在集賢院,評論眾珠英學士及後進之文”條,“張説從文辭、風骨、滋味等方面對這十位作家逐一進行評論,以通達的態度肯定其優長,卻又中肯的指出了後六位文士的不足之處,頗顯出文壇領袖特有的風範。”通過這些按語,盛唐文壇中張説的特殊地位、巨大影響力就能夠完整地展現出來。

以唐德宗貞元十一年(795年)的編年爲個例分析,從二月到十二月,列出了17條綱,另有5條月份不明,共計22條。依次是崔玄亮等人登進士第,試《立春日曉望三素雲詩》,蔡廣成、劉明素等應隱居邱園、不求聞達科,歐陽詹博學宏詞科登第;宋元方撰《魏府君(揩)墓誌銘並序》;諸州准例薦不求聞達蔡廣成等人,授試官,量才敘用;韓愈再來長安,連上時宰三書,不見用,有《答崔立之書》;裴延齡譖陸贄,陸贄等被貶出京;韓愈至何陰,作《感二鳥賦》;韓愈至河陽,作《畫記》;崔元翰卒,有集,權德輿作序;白行簡撰《李娃傳》;口賁撰作《于府君(庭秀)墓誌銘並序》;韋夏卿修復獨孤及所辟勝跡東山,撰文記之;德宗有《委常參官各舉才德高遠者詔》;韓愈過偃師屍鄉田橫墓,作《祭田橫墓文》;橫海節度使程懷直爲下所逐,德宗以程懷信爲留後;歐陽詹歸東都應博學宏辭科試,獻書徐泗濠節度使張建封求援引;李嗣真撰《潁川陳府君(造)墓誌銘並序》;閻濟美撰《閻君(説)墓誌銘並序》;元稹代人草《論裴延齡表》、《又論裴延齡表》,論裴延齡譖陸贄事;柳宗元爲王氏兄弟唱和詩作序;劉禹錫過吏部試,授太子校書;李翱獻文於楊於陵,求薦引;張建撰《崔朝請去思贊並序》。

這一年文的收穫頗豐。編年史寫進了三十幾位與文學相關的人物,其中韓愈佔據4條綱,歐陽詹佔據3條綱,加上獨孤及、柳宗元、劉禹錫,他們大都提倡古文。在這一年,是古文運動即將到來的積蓄期,提倡復古的主力健將已經開始初顯名聲;唐德宗放任藩鎮,裴延齡譖陸贄事,説明此時朝廷外有藩鎮之憂,內有權力爭鬥,政局黑暗。

當然,本書也還有進一步完善的空間。文學的發展往往是諸種文體相互影響的結果,完全避開其他樣式,只注重“文”的考察,會給人以片面之感。如談及韓愈古文,其詩歌創作是否也要適當兼顧?不然其“以文爲詩”的詩歌創作方法又該如何解釋?再如談及白居易的文章,也繞不開其提倡的“新樂府”詩歌創作理論。類似的問題,相信作者均曾有過思考。但如何在有限的篇幅內,又不喧賓奪主地呈現它們的關聯,的確不易。

(作者單位:安徽師範大學中國詩學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