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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12.3.1 一、專體編年 全面深入
一、專體編年 全面深入

《唐五代文編年史》主要是從唐五代文中選擇有代表性的文章進行編年。早前成書的《唐五代文學編年史》雖也編入部分重要的唐五代文,但主要是著重詩歌部分的編年。作爲《唐五代文學編年史》的姐妹篇,《唐五代文編年史》專選唐五代文章編年,較之前者更加全面細緻深入。

編者從宏觀的角度來闡釋“文”的概念,使得《唐五代文編年史》不但重視具有文學性的賦、駢文,而且對諸如碑銘文、策文、判文、表、狀、筆、啟、詔敕、制誥等實用性文章也保持足夠的關注度。按照現代對“文”的定義,古代的碑文、詔敕制誥等實用性文章缺乏文學性,似乎應該被剔除在文之外。但是,研究古代文以今律古的大忌。同時,這類文章並非毫無價值。對歷史上的唐人而言,它們屬於文學的範疇;對今人而言,它們具有文學和史料雙重價值,透過這些篇章,學者能夠瞭解唐五代時期的社會風貌、歷史文化、政治制度、文人的生存狀態等各個方面。《唐五代文編年史》能夠撇開偏見,綜合選取各類文體中富有代表性的文章進行編年,調和了現代與古代關於“文”概念的矛盾,實現了文學性與資料性的統一。如《初唐卷》631年9月,“二十七日,魏征、虞世南等奉敕撰成《群書治要》五十卷,上之。魏征有《群書治要序》,於序中批評‘競采浮豔之詞,爭馳迂誕之説’,反對唐初浮華之文風,太宗作《答魏征上群書治要手詔》褒之。”唐太宗下詔褒揚魏征等人所上之書,必然使得天下文人以魏征《序》中所宣導的文風爲榜樣,對初唐文壇要求變革文風具有導向作用。因而,此條編年具有文學性。再如《五代十國卷》909年12月條,“羅隱遷鹽鐵發運使,尋寢疾,十三日卒於杭州,時年七十七。次年正月,沈崧有《羅給事墓誌》文。”當學者研究羅隱時,查看此條編年後,就能通過沈崧的《墓誌》來瞭解羅隱的生平經歷。因而,此條編年具有工具性。此外,將唐代出現的新體式——傳奇也包攬於“文”的視野下,正是編者“大文學史觀”的體現。

《唐五代文編年史》對一般文學史具有補充的性質,因爲它能比較全面地反映出一般文學史中甚少提及的文章大家的文學貢獻。傳統文學史一直注重詩歌,這就造成了我們所熟知的文學家大都是詩人。以文章揚名後世的,除了韓愈、柳宗元等幾位古文大家,其他恐寥寥無幾。然而,在唐五代這三百五十多年的時間裏,產生了很多不甚擅長寫詩,卻擅長寫文的文人,如張説、蘇颋、孫逖、蘇味道、李嶠、賈至、李華、權德輿、李德裕等。通過翻閱《唐五代文編年史》,可以看出他們的文章在當時文壇頗有影響力。《盛唐卷》759年有關權德輿條,編者指出“於貞元、元和間執掌文柄,名重一時,劉禹錫、柳宗元皆投文門下,爲文尚氣尚理,弘博雅正,溫潤周詳,公卿侯王、碩儒名士之碑銘、集紀,多出其手……時人奉爲宗匠。”《盛唐卷》761年有關孫逖條,編者明確指出“其文章成就理應得到充分重視。”一般文學史大多略過這類文人,不提及他們的文學貢獻,但當學者在研究“文”這一文學樣式時,卻怎樣也繞不開他們。此外,很多文人亦是全能型人才,他們不但精通詩歌的創作,而且也寫下了很多文章名篇。傳統文學史大都只強調他們的詩歌價值,卻忽視了他們在文方面也有著不俗的成就。如陳子昂、張九齡、白居易、元稹等人,他們詩文均精,但研究者卻多論述其詩,其文被摒棄在研究視野之外。《中唐卷》800年2月有關白居易條,編者指出:白居易科舉時,因精通古文爲李逢吉所欣賞。“此時科舉所試仍是限韻之賦,然白居易之賦則文不浮華,頗爲厚實有物,其策文與文章亦如此,行文樸實曉暢,多是古文體式,故其爲李逢吉所賞恐亦因此之故。”由此可見,《唐五代文編年史》一書以文爲專體編年,能夠全面詳實地補充一般文學史不重視文的缺陷,爲後來古文研究者提供豐富的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