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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9.1.12 淳熙三年丙申(1176),五十五歲。
淳熙三年丙申(1176),五十五歲。

在廣南東路循州龍川(今屬廣東)任縣丞。

據《〈千巖摘稿〉序》“淳熙丁酉,余出守毗陵,東夫丞龍川,相遇於上饒之西郊,一揖而別。後二年,余移廣東常平使者,東夫官滿,歸訪余於南溪之敝廬”[50]所述,淳熙四年(1177)蕭德藻居官於龍川縣丞,六年(1179)任滿。而宋時官制,一任三年。則該任職始於本年。

九月初十日,在兩浙西路常州宜興(今屬江蘇)。應友人陳庸之邀,作《重修周將軍廟記》。

《重修周將軍廟記》:“吳興沈德遠言:‘乾道八年夏,自樞密院檢詳去國,屏居家山之草堂。十一月望,拜守秀州命。越三夕,夢謁侯廟,[周][51]視壁間,畫列宿天人及斬蛟象。寤而思之,獨宜興人廟侯耳,非吾新命之地,且平時足跡未嘗至,意念亦不及,胡爲乎神處其間哉?已而改命守常州,十二月入對便殿,即之官。道松江,振風驅湖浪砉舉平陸,漫溝塍,高下洶闘,聲撼雲空,碎舟蕩骸者相屬。吾舟亦敗,怔營有禱焉。舉室數十口、常之吏卒亦百輩躍出驚波中,相與保道旁草舍,幸皆無苦。既至常,延見吏屬,徐問宜興長吳千乘侯廟壁畫,略如吾夢中所見,且言廟久不繕理。迺以二十萬錢授千乘,俾歸新之。邑人相勸,輸財力樂成。不逾時,輪焉奐焉。益張厥靈,益大厥聲。’廟之復盛骩折蓋如此。方欲伐石大書,適遷太府少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遂不果。後二年,德藻故人丹丘陳時中爲常州。德藻過焉,因道德遠語。時中曰:‘德遠若有待也。吾常多侯,幸遂書此,吾爲子碑之。’……淳熙三年九月十日,長樂蕭德藻記,浚儀趙伯津書。”[52]蕭德藻過宜興,應陳庸之邀,記録了友人沈祖德修繕周處廟的來龍去脈。

陳庸,字時中,台州仙居(今屬浙江)人。高宗紹興二十一年(1151)進士。歷御史臺主簿、知常州、兵部郎中、太府少卿、中書門下檢正諸房公事。官終江南西路提點刑獄[53]。諡忠簡[54]。今《全宋詩》卷二一〇七録其詩《江左驛舍寄文湖》一首。

沈祖德,字德遠,吳興人。高宗紹興三十年(1160)進士。孝宗時知衢州軍。曾官樞密院檢詳。乾道八年(1172)十一月十五日,守秀州。已而改命守常州,十二月入對便殿,即之官。後遷太府少卿、總領淮東軍馬錢糧。事蹟具《浙江通志》卷一二五。

趙伯津,開封浚儀(今河南開封)人。太祖皇帝七世孫,子潚第五子。孝宗淳熙五年(1178),爲文林郎、秀州軍事判官。

光立案:《重修周將軍廟記》,《江蘇通志稿·金石志》與《全宋文》卷五四二三均作《重修英列廟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