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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7.2.1 一、佚詩
一、佚詩

履庵先生謫官鎮寧詩以送之(四首)

其一

朝報初傳郡佐名,尚疑傾耳未分明。方驚作客天涯路,況是思君病裏情。暫喜山川經野甸,若爲風雨住江城。春明門外明朝去,細數陽關第一程。

其二

杯酒平生幾故人,送君南去獨傷神。冰霜不改孤臣操,天地能容萬里身。未論華戎風俗異,直看夷險路頭真。東風自是無私物,瘴草蠻花也自春。

其三

交誼如君眼底稀,十年於此幸相依。長因刻燭通宵坐,每爲看山竟日歸。道義秪教吾不負,功名甘與世相違。遙憐握手論心地,應自無言對落暉。

其四

十載郎官佐一州,宦途萍梗若能收。久判世事如春夢,何必家山可畫遊。聊可適惟山水樂,更難忘是廊廟憂。絳紗銀燭中宵晏,應憶爐香候冕旒。

長沙李東陽

按,蕭顯(1431—1506),字文明,號履庵,又號海釣。直隸山海衛人。成化八年(1472)進士,歷任兵科給事中,鎮寧同知,衢州同知,累官福建按察僉事,著有《海釣遺風集》四卷。蕭顯爲詩清簡有思致,書法尤沉著頓挫,自成一家。臺灣漢學中心藏《海釣遺風集》四卷,該書影印自日本內閣文庫。《海釣遺風集》是明代詹榮編,嘉靖二十六年(1547)刊本一冊,半頁九行,行十八字。卷首有黃景夔《海釣遺風序》、汪瑛《蘇蕭二妙引》、高崶《海釣遺風跋》。《千頃堂書目》卷二十云:“蕭顯,海釣遺風四卷又鎮寧行稿又歸田録。字文明,山海關人,福建按察司僉事。”[1]《四庫全書總目》卷一百九十一,集部四十四云:“《海釣遺風集》兩淮馬裕家藏本。明蕭鳴鳳編。鳴風字子雝,浙江山陰人,正德九年進士。官至廣東提學副使,事蹟具《明史》本傳。鳴鳳父顯,字文明,別號海釣。永樂甲申進士,官至給事中,其卒也,李東陽等各爲詩以哀之,題曰《海釣遺風》。鳴鳳因取顯遺詩及東陽等所作序傳並爲此集,而仍其舊名。體例糅雜,編次殊爲無法。”[2]《四庫全書總目》此條有些謬誤。首先,蕭顯是成化八年(1472)進士,而非永樂二年(1404)進士。其次,蕭顯官至福建按察僉事,而非給事中。此詩輯自《海釣遺風集》卷三,題爲《履庵先生謫官鎮寧詩以送之》,總共有四首。《李東陽集(一)》題爲《送蕭履庵之鎮寧二首》收録其一、其二,文字互有出入,故重録之。

海釣謫官鎮寧述懷 辛丑十二月

西掖詞垣近鎖闈,鳳毛池上惜分飛。半生交誼新題卷,十載君恩舊賜衣。

志士有懷皆後樂,達人於物本先幾。行藏但使心無愧,莫向天涯嘆未歸。

李東陽

按,此詩輯自《海釣遺風集》卷三。李東陽與蕭顯自壯及老交誼篤厚,相識相知逾四十載。李東陽《送蕭履庵詩序》云:“予辱履庵蕭先生文明爲忘年交,時履庵尚未第而其清詞妙論橫絶時輩。”[3]又《次韻答海釣二首》云:“少日才華滿帝城,衣冠四座一時傾。”[4]李東陽生於正統十二年(1447),蕭顯比東陽年長十六歲,故而東陽稱兩人是忘年之交。蕭顯爲諫官,以正直著稱,上疏批駁武臣中官怙勢求賞,彈劾淫祀,嚴禁私創庵觀。“辛丑”即成化十七年(1481),蕭顯因言事剴切,出爲鎮寧同知。李東陽作《送蕭履庵詩序》和《海釣謫官鎮寧述懷》。

海釣蕭公挽詩

書罷銘文一黯然,故人今已隔重泉。燈前細雨聯詩夜,河上輕塵送別年。

身似任公長釣海,書如米老自行船。因逢令子詢遺事,猶教諸孫讀舊編。

西涯李東陽大學士

按,此詩輯自《海釣遺風集》卷三。正德元年(1506),蕭顯卒,李東陽作《祭海釣蕭先生文》,見《李東陽集(三)》第1131頁。又作《明故福建按察司僉事致仕進階朝列大夫蕭公墓志銘》,見《李東陽集(三)》第1297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