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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6.4.3.36 36.卷二:“太師堂中府上趨。……吁磋乎,願揖爾魂訴至尊。”(第32頁)
36.卷二:“太師堂中府上趨。……吁磋乎,願揖爾魂訴至尊。”(第32頁)

按,“中”當作“堂”,“磋”當作“嗟”,“揖”當作“攝”。《楊道行集》卷二《太師歎》其二:“太師堂堂府上趍。……吁嘻乎,願攝爾魂訴至尊。”[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