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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6.4.3.14 14.卷一:“孔定南女四貞,人人所知。其子名廷試,亦死於兵,見《貳臣傳》。”(第16頁)
14.卷一:“孔定南女四貞,人人所知。其子名廷試,亦死於兵,見《貳臣傳》。”(第16頁)

按,“廷試”當作“廷訓”。《貳臣傳》卷一《孔有德傳》:“一子名廷訓,當桂林陷時爲定國掠去。十六年,大兵定雲南,隨征總兵李茹春舊爲有德護衛,訪知廷訓於十五年十二月爲定國所殺,乃收其骸骨,乞歸葬。”[96]顧誠《南明史》:“孔庭訓在順治十五年十二月十六日被李定國處死。……按,‘孔庭訓’在諸書中常寫作‘孔廷訓’、‘孔定訓’,當以其妹孔四貞奏疏爲准。”[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