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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7卷
1.6.2.1.35 35.《石經賦》:迨熹平之四禩,參揚言於棠溪。
35.《石經賦》:迨熹平之四禩,參揚言於棠溪。

按:“棠”誤,當作“堂”。

堂溪指堂溪典。東漢靈帝時爲五官中郎將,熹平四年,與蔡邕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後漢書·蔡邕傳》:“建寧三年……召拜郎中,校書東觀。遷議郎。邕以經籍去聖久遠,文字多謬,俗儒穿鑿,疑誤後學,熹平四年,乃與五官中郎將堂溪典、光祿大夫楊賜、諫議大夫馬日磾、議郎張馴、韓説、太史令單揚等,奏求正定六經文字。”[53]賦文即指此事而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