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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思维
1.4.2.1.1 2.1.1 审美知觉的构建
2.1.1 审美知觉的构建

“美”是对能够使人们感到愉悦的事物的评价,而“审美”指的则是美的事物给人带来的感受与体验,更加侧重于人的心理活动过程,但这一心理活动过程也不可否认会受到客观条件的影响。

换句话说,审美的过程相当于人在体验美中获得情感自由的过程。审美能力不仅能帮助我们理解设计师或创作者的理念和手法,另一方面也能引导设计师掌握大众审美心理的普遍性和发展趋势,并以此来指导设计活动更好的服务人民群众。当今社会,设计语言的多元化、普及化发展已经使群众在审美情感上产生了某种共鸣,因此设计师更需要迎合群众日益改变的审美需求创作出更加优秀的、更能激发审美共鸣的作品。

现今,室内设计常常以视觉作为文化传达的基础,并且在人类所有的感官系统当中,只有听觉和视觉属于认识性的感官,所以通过视觉和听觉这两种感官系统,能够使人们更加直观有效地认识和领悟世界。而且,在视听感知当中,视觉感知又具有听觉感知无法比拟的优势,因为视觉感知一方面具有理解的直接性,另一方面它与图像、形象紧密相连,可以更大程度地激发人们深层次的共鸣、联想和思考。换种说法就是,和听觉做比较,视觉拥有图像对语言的强大优势。由此可见,室内设计的一个尤为明显的特点就是审美知觉的直观性。故而,室内设计的一大特征就体现在审美的直观性上。

而审美体验是美感在人们心里的构建和延伸,是设计意义在某一瞬间的生成,是发生在受众独立的生命中不可复制难以言说的独特感受。但是我们可以通过艺术活动来符号化具象化这些审美感受,所以说艺术活动的创作过程其实就是审美体验符号化的过程。不论是作品的存在方式、受众的接收过程还是艺术的传播过程都离不开审美体验,可以说审美体验贯穿着设计活动的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