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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设计思维
1.3.1.4 1.4 符号学与环境设计
1.4 符号学与环境设计

符号学源自瑞士哲学家、语言学家费尔迪南·德·索绪尔(Ferdinand de sausure):“我们可以设想有一门研究社会生活中符号生命的科学……我们称之为符号学(Semiology)。”符号源于语言,因此,谈到符号,人们想到的首先是词语。如“狗”(gou)这个词代表了现实中一种会行走的动物,“恨”(hen)这个词代表了人的某种感情等。语言符号就是人类社会约定俗成的语言实体,没有语言,人们就无法进行彼此间的交流,也不能明确表达出自己的思想感情。符号反映了人类所具有的最基本的实践能力之一:为事物命名的符号化能力。

有了这种能力,世界万事万物得以按照人的方式被编码化,它通过“表达了什么”和“如何表达”这两个基本功能,使人类与它的外部世界联系起来,并成为人类的主要存在方式。早在原始社会,人们就有了“使用”和“审美”两种需求,并且已经开始了从事原始的设计活动,以自觉或不自觉的符号行为丰富着生活,从我们祖先的结绳记事到歌舞图腾都是维护社会传统秩序的信息符号。

符号是负载和传递信息的中介,是认识事物的一种简化手段。当然符号这一概念的外延相当广泛:人的一切行为(通过语言、眼神、表情和动作进行交流)、社会活动、一切人工产品或与人类社会有关的自然现象都常带有一定的目的性或意向性,这种目的性或意向性通过人的行为和活动、人工产品等媒体有意无意地表露出来,形成信息传达给别人,从而达成一种交流,因此作为信息的载体,对符号组合规律的研究有利于信息的更好传递和交流。

室内环境设计中的造型符号作为一种非语言符号,与语言符号有很大不同,造型符号具有一般共时性特点,而语言符号呈历时性特点;造型符号是多维结构,而语言符号是线性结构;在符号的指涉关系上,造型符号相对于语言符号而言,其“能指—所指”是合二为一的,也就是说室内环境设计中的造型符号表达的正是其自身。虽然两者之间的基本元素不同,构成方式有异,但造型符号和语言符号在语法规则的构成上却有诸多类似与共同之处,我们可以把室内环境设计中的元素和手段看作符号,通过对这些元素的加工与整合,实现结构、功能与造型的统一及传情达意的目的,亦即室内设计中的造型设计实质上也是对各种造型符号进行编码,表达其实际功能,并说明其品质特征。

语言作为信息传递的载体,其传达活动过程的实现是有条件的,其中首要的是语言的共享性:即传达者和接受者之间应由相同的符号储备,只有两者都懂同一种语言才能实现相互间的交流,可以想象一个只懂汉语的人和一个只懂英语的人交流起来该会遇到多大的障碍。

同样,室内设计中的造型符号首先具有普遍性才能为大众所接受。设计师常常遇到这种情况,自己花费了很大功夫做出的设计却不被客户接受,这时设计师常常抱怨客户水平低,其实有时客户的要求并不无道理,设计师只有找到让自己、客户、消费者都能理解的设计语言才能更好完成设计任务。著名哲学家恩斯特·卡西尔认为人是符号的动物,人类所有精神文化都是符号活动的产物。

人的本质在于他能利用符号去创造文化,室内环境设计中的造型符号即是综合产品的形态、色彩、肌理等视觉要素来传达和激发使用者与自身以往的生活经验或行为,从而使他们体会相关联的某种联想,并以此引导其使用行为,在此基础上与设计目标场所、文化相结合,与使用者的背景、身份、价值取向相适应,使室内环境造型符号呈现自身的特有品质与差异性,并合乎空间使用者的气质及精神价值观相符合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