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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9.3.33 嘉庆十一年丙寅(1806) 四十一岁
嘉庆十一年丙寅(1806) 四十一岁

五月十二日,以回避姻亲,陕甘总督请旨拣调。

一档馆藏陕甘总督倭什布嘉庆十一年五月十二日《奏为甘肃按察使刘大懿与宁夏府知府何道生姻亲例应回避请旨拣调事》折。何道生次子何耿绳,聘山西洪洞刘大懿女。

七月十八日,卒于宁夏任所。

秦瀛《小岘山人续文集》卷二《宁夏府知府兰士何君墓志铭》文有云:“八年服阕,授甘肃宁夏府知府,以十一年七月十八日没于宁夏,年四十有一。”

按,一档馆藏陕甘总督倭什布、陕西巡抚方维甸嘉庆十一年七月十六日《奏为凤翔府知府王骏猷与宁夏府知府何道生对调事》录副折。法式善《朝议大夫宁夏府知府何君墓表》文云:“乃以嘉庆十一年六月十八日,以病骤亡于宁夏。”若何道生卒于六月十八日,陕甘总督七月十六日具折时,何得不知? 何道生卒于七月十八日,可无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