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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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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受教于处士李谌,精于《春秋》,并曾校订《左氏》、《公羊》、《榖梁》三传。李谌对杜预合并《春秋》、《左传》之做法颇不认可,黄休复与李谌看法相同。李谌所居本为刘蟾旧居,休复因得详闻刘蟾因通黄白术为贼所逼,故将所居赠与李谌之始末。

《益州名画录序》:“通《春秋》学,校《左氏》、《公》、《榖》书,暨摭百家之说。”

《茅亭客话》卷二“李处士”条:“李处士名谌,学识精博。尝讲五经,善诱诲人,问无所隐。四十余年以束修自给。……每讲《春秋》,尝云:……杜征南不思孔子修经与《诗》、《书》、《周易》为等列,丘明之传当与司马迁、班固为等列,岂合将经之年与传之年相附参而贯之? 将令学者素无资禀,纵意自裁,但务声律,罔知古道。……遂引证当时以《左传》文为《春秋》者数人,今不具录。休复屡见失其旨归如处士之言者,倘能使《春秋》自为经,《左氏》自为传,则不迷于后生者矣。”

《茅亭客话》卷四“刘长官”条:“刘长官名蟾,美风姿,善谈论,涉猎史传,好言神仙之事。……或云有黄白法,一日有三人冒夜投宿,……曰:‘某等非君子,是贼也。如不得其法,必加害于君。’于腰间探出短刃,长官与妻惶惧,惮其迫胁,……兼奉之残药。三人得之,拱揖而去。长官夫妻晦爽下山,不复再往,因以山居与李谌处士。休复授(或当作“受”)道于处士,故尽熟其事焉。”

按:《茅亭客话》中所引儒家著作凡八处,占全书引书总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引用《论语》2次,引用《诗经》1次,引用《易经》3次,引用《左传》2次。黄休复在记人记事之后,多引用儒家著作阐述观点,或印证判断。其对上述儒家经典均多次征引,且引述非常自然,足见休复对所引之书非常熟悉,有较为深厚的儒学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