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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8.1.1.3 (三)部分字头隶定讹误
(三)部分字头隶定讹误

《四声韵》在字形隶定方面有不少讹误和倒错,分析如下:

卷一7,隶定为“羲”,经文[13]无“羲”字,应为“義”,《四声韵》未收“義”字,正是因为该字形误入“羲”字形下。

卷一15,隶定为“鱼”,但经文无“鱼”字,应假借为“吾”,古“鱼”、“吾”音近互通[14]。“吾”字下正有(卷一20),与此形接近。

卷二13,隶定为“杨”,但经文无“杨”字,此字形与《说文》手部“扬”字古文同,故此处亦应为“扬”。日传本《古文孝经》系统中“扬名于后世”之“扬”多作“敭”,正是这一字形的直接隸定[15]。关于讹误原因,李春桃认为是由于“杨”、“扬”前后排列,书写中脱去字头“扬”,致使本属“扬”下之字,都归属“杨”[16],可从。另卷一33,《四声韵》隶定为“惇”,经文无“惇”,按其字形也应为“扬”字,只是字形稍有变化。

卷三2,隶定为“踊”,从字形看明显是“恿”(即勇)。《四声韵》“勇”、“踊”二字头前后相连,“勇”下有,与此形相同,而《集古文韵》[17]字形(即踊)标注为出自“古孝经”,故怀疑此处字形误抄自“恿”字形,应从《集古文韵》改正[18]

卷四23,隶定为“间”,但经文无“间”字而有“闲”字:“仲尼闲居。”此应为“闲”,

此四字9形在,上隶平定声为已“出箸

,”正,徐为 在“闲 国”

(、卷李一春8桃8)都。以为是古“者”字(卷三25)讹变,假借为“箸”;[19]国一姝以为是古“旅”字(卷三8)讹变,“箸”、“旅”同属古鱼部,音近通假。[20]二说皆可通。经文无“箸”而有“著”:宗庙致敬,鬼神著矣。“箸”为“著”古字,《说文》段注云:“(箸)假借为箸落为箸明,古无去入之别,字亦不从艹也。”[21]

卷五4,《四声韵》隶定为“熟”,经文无“熟”,应为“孰”。从字形看前者为“熟”,后者为“塾”,都假借为“孰”[22]。《四声韵》“熟”、“孰”二字前后相连,“孰”字下有,与后一形相近。

卷五17,《四声韵》隶定为“绝”,经文无“绝”字,李春桃认为应是“说”,假借为“悦”,他说:“《古文四声韵》‘说’字古文作(卷五17)两者明显同形。《古文四声韵》中‘绝’与‘说’两字相邻,猜想原应在‘说’下,传抄过程中误置于‘绝’下。《订正六书通》中出于‘古孝经’的和出于《裴光远集缀》的都收在‘说’字下,《集篆古文韵海》收录相关形体亦放在‘说’字下,而相邻的‘绝’字下均不收此形体,可见从《汗简》到《集篆古文韵海》、《订正六书通》都把这类形体当成‘说’(或悦)的古文,只有《古文四声韵》一书与此不同,显然不合理。”[23]经文《广要道章》恰有多处使用“悦”字他还解释了此形为“突”字古文的讹写,而“突”与“兑”、“说”均可通用[24]。此说可纠正《四声韵》之误。

卷五15,《四声韵》隶定为“缺”,但经文无“缺”字,其实这两个字形有差别,应分别讨论。关于前一字形,《四声韵》“诀”字下有(卷五15),与其全同,疑误置重出。《四声韵》“缺”字下,除了有此二字形,还有,此字形亦被《汗简》收录,但认为是“假”字,故我们推测后一字形也应是“假”字[25],经文虽无“假”字,但有“遐”:“心乎爱矣,遐不谓矣。”当是假借。

卷五28,《四声韵》隶定为“莫”,徐在国以为是“茉”,借为“莫”[26]。李春桃以为“萁”[27],经文无“萁”字而“莫”字甚多,而“萁”与“莫”也无通假之例,故徐说为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