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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2.7 7.尾于正鹄之事。
7.尾于正鹄之事。

《校勘记》:“毛本‘尾’作‘毛’。”(P205)

案:单疏本(P67)、《要义》(P450)皆作“毛于正鹄之事”,当作“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