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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2.6 6.至于女嫁。
6.至于女嫁。

《校勘记》:“补,毛本‘嫁’作‘家’。”(P193)

案:单疏本(P59)、《要义》(P440)皆作“至于女家”,当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