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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2.5 5.当复褖衣。
5.当复褖衣。

《校勘记》:“补,毛本‘复’作‘服’。”(P193)

案:单疏本(P57)、《要义》(P438)皆作“当服褖衣”,当作“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