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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2.4 4.复思于郑。
4.复思于郑。

《校勘记》:“补,‘思’当作‘归’。”(P176)

案:单疏本(P47)、《要义》(P427)皆作“郑世子忽复归于郑”,当作“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