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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1.31 31.礼诸侯之制也有夹室。
31.礼诸侯之制也有夹室。

《校勘记》:“闽本、明监本、毛本同。案:‘也’当作‘聘’。(P390)

案:单疏本(P191)、《要义》(P583)皆作“诸侯之制有夹室”。《校勘记》认为“也”当作“聘”,其说非,当是衍“也”字。上古本(P981)因未参考单疏本及《要义》,标点为“礼,诸侯之制也,有夹室”,显然有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