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1.25 25.见能未形。
25.见能未形。

《校勘记》:“闽本、明监本、毛本同。案:浦镗云‘见能”字当误倒,是也。”(P305)

案:单疏本(P124)、《要义》(P533)皆作“见于未形”。可证不是“见能”误倒,而是作“见于”,可证阮《校勘记》案断之不确。上古本(P766)已据单疏本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