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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6.2.1.1 1.《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此四者,人君行之则为兴。
1.《风》也、《小雅》也、《大雅》也、《颂》也,此四者,人君行之则为兴。

《校勘记》:“闽本、明监本、毛本同。十行本‘大’至‘之’剜添者三字,是‘此四者’三字衍也。”(P29)

案:考足利十行本(P23[7])、《要义》(P317[8])与阮刻本同,可证此处并非衍字。从文义上说亦顺,《校勘记》不知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