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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6卷
1.4.5.1.1 1.儒家思想对越南政体和治国思想的作用
1.儒家思想对越南政体和治国思想的作用

吴权于公元939年打败南汉军后自立为王。《越南通史》记载:“吴权设官职,制朝仪,定服色,并整顿国内政治欲为长久之业。”[1]以儒家思想为指导建立起的中央政体对巩固越南封建统治起了重要作用,越南封建制度也是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度。从吴朝始,历经丁、前黎、李、陈、胡、后黎、阮诸朝,继续继承和发展儒家理论来治国。除了完备的统治制度,他们还有一套较为完备的伦理学说作为维护统治的理论依据和精神支撑。同时儒家的三纲五常、忠孝节义等观念,亦适应于这种政治环境。越南封建王朝还大力褒奖忠臣义夫、节妇孝子,如阮朝明命皇帝(1820—1840)就奖掖贤孝品行,级别分为优、平、次等三个层次,并镌刻“孝风可行”、“孝顺可风”等匾额以示众人,相应地,非忠孝之人也受到相关惩罚。这样,越南封建统治者在继承中国儒家文化的基础上,建立起了适合自己的政治制度,并以伦理道德为纽带,加强了王朝内部的联系,使得儒家伦理成为国家的思想核心,在越南政体和治国思想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