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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
1.12.5.4 任务评价
任务评价

1.整体面层质量要求

(1)设整体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表面应粗糙、洁净、湿润,不得有积水。铺设前宜涂刷界面处理剂。

(2)整体面层施工后,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d;抗压强度应达到5MPa后,方可上人行走;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后,方可正常使用。

(3)不采用掺有水泥的拌和料做踢脚线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4)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如表9.16所示。

表9.16 整体面层的允许偏差

2.板块面层质量要求

(1)铺设板块面层时,其水泥类基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2MPa。

(2)铺设板块面层的结合层和板块间的填缝应采用水泥砂浆。

(3)板块的铺砌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避免出现板块小于1/4边长的角料。

(4)板块类踢脚线施工时,不得用石灰砂浆打底。

(5)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如表9.17所示。

表9.17 板块面层的允许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