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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
1.12.5.3.2 二、垫层施工
二、垫层施工

(一)碎砖垫层

碎砖料不得采用风化、酥松的砖,并不得夹有瓦片及有机杂质;碎砖粒径不大于60mm,不得在已铺好的垫层上用锤击方法进行碎砖加工。

碎砖料应分层铺均匀,每层虚铺厚度不大于200mm,适当洒水后进行夯实。碎砖料可用人工或机械方法夯实,夯至表面平整。

(二)三合土垫层

三合土垫层是用石灰、砾石和砂的拌和料铺设而成,其厚度一般不小于100mm。

石灰应用消石灰;拌和物中不得含有有机杂质;三合土的配合比(体积比)一般采用1∶2∶4或1∶3∶6(消石灰∶砂∶砾石)。

拌和均匀后,每层虚铺厚度不大于150mm,铺平后夯实,夯实厚度一般为虚铺厚度的3/4。三合土可用人工或机械夯实,夯打应密实,表面平整。最后一遍夯打时,宜浇浓石灰浆,待表面灰浆晾干后再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三)混凝土垫层

混凝土垫层用厚度不小于60mm、强度等级不低于C10的混凝土铺设而成。混凝土的配合比由计算确定,坍落度宜为10~30mm,要拌和均匀。混凝土采用表面振动器捣实,浇筑完后,应在12h内覆盖浇水养护不少于7d。混凝土强度达到1.2MPa以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