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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
1.9.1.3.8 八、钢结构涂装施工
八、钢结构涂装施工

(一)一般要求及表面处理

1.钢结构防腐涂装施工在构件组装和预拼装工程检验批的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涂装完毕后,在构件上标注构件编号、重量、重心位置和定位标记。

2.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施工在钢结构安装工程和防腐涂装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

3.构件表面防腐油漆的底层漆、中间漆和面层漆之间的搭配相互兼容,防腐油漆与防火涂料相互兼容,以保证涂装系统的质量。

4.防腐涂装前,表面除锈采用机械除锈和手工除锈方法进行处理。

5.经过处理的钢材表面不应有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对于镀锌构件,酸洗除锈后,钢材表面应显露出金属色泽,并无污渍、锈迹和残留酸液。表面处理后3~6h内涂布底层漆。

(二)油漆防腐涂装

1.涂装可采用涂刷法、手工滚涂法、空气喷涂法和高压无气喷涂法。

2.涂装时环境温度为5~38℃,相对湿度不大于85%,被施工物体表面不得有凝露;遇雨、雾、雪、强风天气时,应停止露天涂装;应避免在强烈阳光照射下施工。

(三)防火涂料涂装

1.基层表面应无油污、灰尘和泥沙等污垢,且防锈层应完整,底漆无漏刷。构件连接处的缝隙应采用防火涂料填平。

2.防火涂料可采用喷涂、抹涂或滚涂等方法。涂装施工应分层进行,在上道涂层干燥或固化后,再进行下道涂层施工。

3.涂料、涂装厚度、涂装遍数应符合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