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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技术
1.7.3.4 任务评价
任务评价

混凝土质量检查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和养护后的质量检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检查,即在混凝土制备和浇筑过程中对原材料的质量、配合比、坍落度等的检查,每一工作班至少检查两次,如遇特殊情况还应及时进行抽查。混凝土的搅拌时间应随时检查。混凝土养护后的质量检查,主要指混凝土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检查。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抽样留设,不得挑选。取样与试件留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每拌制100盘且不超过100m3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少于1次;每工作班拌制的同配合比混凝土不足100盘时,取样不少于1次;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 000m3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每次取样应留置不少于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每组(3块)试件应在同盘混凝土中取样制作,其强度代表值按下述规定确定:

取3个试件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该组试件强度代表值;当3个试件中的最大或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超过10%时,以中间值代表该组试件强度;当3个试件中的最大和最小的强度值与中间值之差均超过15%时,该组试件不应作为强度评定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