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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5卷
1.11.3.19 十九、
十九、

《新修玉篇》卷十三《艸部》引《龙龛》:“ ,莫结切。目不明。”[106]

按:《篇海》同。《龙龛》卷二《艸部》:“,二俗; ,月(目)不明也。”[107]”“”“ ”音义并同,当即一字之变,疑皆为“”字之俗。《说文·目部》:“,目眵也。从目,蔑省声。”[108]“目眵”即指“目病”,“目病”与“目不明”义可相通。“”,《广韵》音“莫结切”。故“”“”“ ”与“”音同义通,“”“”“ ”当皆为“”字之俗。又《字汇补·艸部》:“ ,莫结切,音灭。目不明也。 ,同上。”[109]《龙龛》卷二《艸部》:“ ,三俗; ,古;瞢,正。莫登反。目不明也。又音梦。云~也。五。”[110]朝鲜本《龙龛》卷四《艸部》亦曰:“瞢,莫登切。目不明也。又音梦。云~也。 ,古; ,三俗。”[111]故“ ”当即“瞢”字之俗。《字汇补》谓“ ”同“ ”,非是;然《字汇补》此误由来已久,当始于《篇海》。《新修玉篇》卷十三《艸部》引《龙龛》:“ ,莫结切。目不明。”[112]《篇海》同。据《龙龛》,“ ”字当音“莫登切”,而非音“莫结切”,《新修玉篇》《篇海》“ ”字读音皆误。故“ ”与“ ”尽管义同,然形音俱别,二字不可混同。《字汇补》“ ”字承袭《篇海》之误而谓“ ”同“ ”,非是。《大字典》承袭《字汇补》之误而谓“ ”同“ (瞢)”,失考证;《字海》据《字汇补》之误而谓“ ”同“瞢”,亦失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