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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5卷
1.11.3.13 十三、
十三、

《新修玉篇》卷七《足部》引《馀文》:“ ,郎的切。足所经践。”[76]

按:《篇海》同。《集韵》入声锡韵狼狄切:“ ,足所经践。”[77]《字汇·足部》:“ ,郎狄切,音歷。足所经践。”[78]《正字通·足部》:“ ,旧注:音歷。足所经践。按:经史本作歷,俗加足。”[79]《正字通》所言当是。《说文·足部》:“歷,过也。从止,厤声。”[80]汉司马迁《报任安书》:“深践戎马之地,足歷王庭,垂饵虎口。”宋王禹偁《送鞠仲谋序》:“自申抵陜,歷河阳,下洛都。”“歷”,《广韵》音“郎击切”。“ ”与“歷”音义并同,“ ”当即“歷”增加义符而形成的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