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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研究 总第65卷
1.5.1.4 四、结论
四、结论

通过梳理《详定本草》《重定本草》《圣惠方》及《普救方》的编纂情况,我们对宋初太祖、太宗两朝,国家为推动医学发展所做的努力有了一定程度的了解。当然,限于本文的篇幅与史料的不足,我们所得的印象只能是一个大致的轮廓,无法将历史的丰富细节完全描摹呈现出来。不过,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仍有一些地方值得我们注意并作更深入的思考。医籍在传统典籍中属于十分特殊的一个门类。在研究中,人们往往就事论事,仅从医学内部的角度来看待这些书籍,所得结果虽然能解决某些特殊的问题,但难以避免见树不见林的缺点,实际上也会妨碍更深入的理解考察对象。任何历史现象都不可能凭空产生,医籍自然也不例外。正如本文讨论的四部医籍,它们同赵宋的两位开国君主太祖、太宗的个人生命体验及宋初的政局变动,存在着种种隐秘而复杂的联系。通过分析,我们发现这些书籍绝非仅是医学发展的结果,在很大程度上,可被视作政治的产物。当然,成书之后,其自身独立的价值必定会产生巨大且持久的影响,为两宋三百年医学的繁荣奠定下牢固深厚的基础。

(作者单位:陕西省社科院古籍研究所)

【注释】

[1]目前学界对于宋代“祖宗家法”的讨论,当以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最为周密详尽。邓先生指出:“在宋代,信守‘祖宗之法’不仅是一种政治行为模式,同时也是一种思想文化模式。所谓‘祖宗之法’的规范,广泛存在于宋代君王及士大夫的理念之中,对于现实政治发生着深刻的影响。但它不是一组可以具象指称的实体,而更接近于一套行为标准、精神原则”,“大致而言,宋人对于‘祖宗家法’的解释,有狭义、广义之不同。狭义主要指与皇家事务有关的处置原则,广义则包括处理国家事务时所遵奉的精神。不过,即便是狭义的理解,也会从皇室的家事联系到国家的政事”,见邓氏著,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13页、第69页。

[2](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一)》,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216页。

[3]《长编(一)》卷九七“开宝九年六月庚子”条,第373页。

[4](宋)掌禹锡等撰,尚志钧辑复:《嘉祐本草辑复本》,北京:中医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529—530页。

[5]按,(宋)王应麟:《玉海(二)》卷六三《艺文·艺术》“开宝重定本草”条(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上海:上海书店,1987年,第1195页)、(元)脱脱等:《宋史(一)》目录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52页);《宋史(二六)》卷二六九本传(中华点校本改作“佑”,参见本传校勘记[一],第9251页)、《长编(一)》卷十四“开宝六年四月戊申”条(第300页)均作“祜”,未知孰是。

[6]《嘉祐本草》“引书传”之“开宝重定本草”条,第530页。

[7]《嘉祐本草》卷一“序例上”《总叙》,第2页。

[8]《长编(一)》卷十四“开宝六年四月戊申”条:“知制诰王祜等上《重定神农本草》二十卷。上制序,摹印以颁天下”,第300页。

[9]《玉海(二)》卷六三《艺文·艺术》“开宝重定本草”条:“开宝中,命医工刘翰、道士马志等详定,附益一百三十三种,学士卢多逊、昉、蒙刊定之。六年四月癸丑,知制诰王佑等上之,御制序”,第1195页。

[10]《宋史(二六)》卷二六五《李昉传》,第9136页。

[11]《长编(一)》,第380—381页。

[12](宋)司马光撰,邓广铭、张希清点校:《涑水记闻》卷一,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18—19页。

[13]关于宋太宗继位真相的探讨,可参看侯扬方:《宋太宗继统考实》,《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

[14]参见《宋史(二九)》卷三〇九《程德玄传》,第10155页。

[15][日]丹波元胤:《中国医籍考》卷四五《方论》二三“王氏怀隐等太平圣惠方”条引,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年,第329页。

[16]《宋史(三九)》卷四六一《方技上·王怀隐传》,第13507页。

[17]《宋史(三九)》卷四六一《方技上·马韶传》,第13500页。

[18]《长编(一)》卷二二“太平兴国六年十月丙戌”条,第503页。

[19](宋)钱若水修,范学辉校注:《宋太宗皇帝实录校注(中)》,北京:中华书局,2012年,第515页。

[20]《长编(一)》卷十八“太平兴国二年三月戊寅”条:“命翰林学士李昉等编类书为一千卷,小说为五百卷”,第401页。

[21]刘琳、刁忠民、舒大刚、尹波等校点:《宋会要辑稿(五)·崇儒五)》“编纂书籍”之“文苑英华”条:“太平兴国七年九月,命翰林学士承旨李昉……阅前代文集,撮其精要,以类分之,为千卷”,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第2835页。

[22](宋)王明清:《挥麈录·后录》卷一,上海:上海书店,2001年,第42页。

[23]《记闻》卷三,第41页。

[24]参见刘时觉:《宋元明清医籍年表》,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年,第2页;梁其姿:《面对疾病——传统中国社会的医疗观念与组织》,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39页;范家伟:《北宋校正医书局新探——以国家与医学为中心》,香港:中华书局,2014年,第39页。

[25]《玉海(二)》,第1196页。

[26](宋)陈振孙撰,徐小蛮、顾美华点校:《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三“医书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387页。

[27]《长编(二)》,第736页。

[28]《玉海(二)》,第1196页。按,“救”原误作“效”,今改。

[29]《长编(一)》,第503页。

[30]《玉海(二)》卷六三《艺文·艺术》“太平圣惠方”条,第119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