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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心理救援 — —中医情志疗法与中医中药在心理救援中的运用
1.7.2.1 (一)政府中医心理救援组织体系
(一)政府中医心理救援组织体系

政府构建中医心理救援机构,在财政支持、人员调拨等方面无疑具有更多优势,应成为中医心理救援的最佳主导者。

1.管理行政机构

中医心理救援总局(总队)应由中央相关部门与人员共同构建而成,如由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牵头负责组织,成立国家层面的中医心理救援总局。中央选派相关官员统筹规划,并负责日常管理。总队第一梯队救援人员应从在京的大型医院、重点医学高校中选取,然后逐渐向各省市扩展。同时应建立相应的人才储备库。

2.下设研究所提供学术支持

设立中医心理学研究所,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中医心理救援技术。研究所可由政府编制的科技人员负责日常科研及实践工作。

3.设置专项科研基金

专项的中医心理救援科研发展基金可以归纳在灾后重建或抗震救灾基金中。该科研基金应公开招标,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中医心理救援的学术研究中。

4.设置中医心理救援培训部

开展中医心理救援的培训及职业认证工作。酝酿新的职业——“中医心理治疗师”,出版相关教材,建立考核考试制度,合格者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让中医心理救援人员持证上岗。

5.在各省市设置分支机构

参照国家中医心理救援总局的构建模式,在各省市设置下属机构,利用各省市自身的人力、财力资源构建相应的中医心理救援机构。一旦某地出现重大灾难,本地中医心理救援队伍可首先赴灾区开展工作,其他省市则随机抽调人力组成救援队前往灾区。

6.民间中医心理救援管理处

统管民间各类中医心理救援机构、组织,开展赴灾区心理救援的资格与能力审核和注册登记(只有取得准入证的民间机构及组织才能特许进驻灾区),并根据其实力与专长适当安排进驻区域,对相关机构或组织开展心理救援的时间也应有大致规定。对于确实作出贡献的民间救援队伍,政府应给予奖励、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