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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心理救援 — —中医情志疗法与中医中药在心理救援中的运用
1.6.1.1 (一)中药相辅治疗情志疾病的原则
(一)中药相辅治疗情志疾病的原则

(1)使用在心理救援有效之后。当心理救援起效后,可以使用中医中药来进一步调理、治疗剩余的身心疾病,促使患者完全康复。

(2)如患者忌讳他人说自己有心理问题,则可将其心理症状一律归结为身体疾病,用中药进行调理。

(3)配合心理暗示的治疗。类似于今天的“安慰剂”疗法:使用维生素C或特制的安慰剂药片来“冒充”可以治疗疾病的特效药物,实则可能并无药效。患者在医生的暗示下认为药物能治疗他的疾病,因此发挥心理治疗的作用。中药的治疗仍可以结合暗示的手法,暗示患者该药物的良好效果,从而使患者心理得到安慰,进一步增强药效。

(4)使用中药可与情志疗法并行,一般不存在冲突。但必须在用药前全面评估患者当时的身体状态,察看是否还存在其他疾病、创伤等,从而对是否适合中药及中药使用时间进行科学评估。

(5)未取得中医师、中药师资格证的心理医生,不得擅自对患者使用中药处方治疗。市面上已上市的非处方类中成药可以酌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