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考试类别

考试类别

童生试

也叫“童试”,明代由提学官主持,清代由各省学政主持的地方科举考试,包括县试、府试和院试三个阶段,应试者不分年龄大小都称童生,合格(学习成绩优秀的一二等学生)后取得生员(秀才、相公)资格,方能进入府、州、县学学习,所以又叫入学考试,这样才能参加科举考试。

乡试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各省省城(包括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因在秋八月举行,故又称秋闱(闱,考场)由秀才参加,考取的叫举人,取得参加中央一级的会试的资格。第一名叫解元,二至十叫亚元。

明清两代每三年在京城举行的一次考试(会试在乡试的第二年举行),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皆可应考,录取三百名为贡士(又称中式进士),录取三百名为贡士,第一名叫会元。

殿试

是科举制度最高级别的考试,又称御试,廷试,亲试。殿试试题由内阁预拟,然后呈请皇帝选定。有时由读卷官预拟后径送皇帝圈定或由皇帝直接拟题。殿试题一开始是策问,后来改为诗赋,到明清时,主要仍是策问。

录取分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三甲鼎”;二甲若干名,二甲的第一名称为“传胪”,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三甲的第一名称为“传胪”赐“同进士出身”称号。由于二甲第一名与三甲第一名名称相同,所以判断某人属于二甲还是三甲,就从赐予的称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