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贡院的保存与演变
刘海峰
(厦门大学 考试研究中心,福建 厦门 361005)
摘 要:清代苏皖分闱动议的失败,不仅使江南贡院的规模达到顶峰,也成就了世界专用考场之最,而且留下了一个难得的两省合闱的样本,为我们了解这种合闱体制提供了珍贵的素材。民国时期关于各直省处置和保存贡院的记载和争论,以江南贡院为最多,为今人了解后科举时代贡院的消亡和保存留下了最详实的样本。各省对贡院的保存,以南京和江苏省的官员和民众最为用心。江南贡院成为各直省贡院记载最详细的贡院,江南贡院明远楼今天已成为科举文化的代表性符号。
关键词:江南贡院;科举;号舍
作为科举考试的专用考场,贡院是京城和多数省会中的文脉中心。明清两代的贡院在京城是仅次于紫禁城的最大建筑群,在省会则是最大的建筑群,不仅规模庞大,而且占据重要位置。但是,贡院使用率很低,一般情况下,各省贡院是三年才在乡试期间使用一次,顺天贡院则在三年一个周期的乡试和会试中使用两次。因此,贡院是中国古代非常特殊的一类建筑,整个建筑群不事雕饰、只重适用。1866年,一位名叫克尔(Keer)的西方来华人士曾指出,不像官府和寺庙等建筑雕梁画栋且注重装饰,“贡院的建设中并没有考虑装饰的问题,全场的设计极为简洁明了。这样的设计,其真正的价值就体现在它作为考场的时候是那么完美那么合适。” [1]
贡院的英文翻译为“great examination hall”,意为大考场。江苏与安徽合闱的江南贡院位于南京,不仅是明清时期最大的科举考场,而且是古往今来世界上最大的专用考场,在各省贡院中留下了最多的文字记载和图像,并保存了贡院核心建筑明远楼,具有特别的研究价值。2014年,我曾发表《江南贡院的命运》一文,对南闱的辉煌时代、1921—1922年保存江南贡院的特别努力等问题作过专门的探讨。 [2]本文将在笔者前文的基础上,对清代苏皖分闱动议及保留两省合闱的特殊性、江南贡院在后科举时代的保存与演变,以及贡院建筑的现代价值等作进一步的探讨。
一、两省合闱贡院的保存
在明清五百多年间,一共有三次分闱,第一次是明嘉靖十四年(1535),贵州从云贵乡试中独立出来举办乡试;第二次是清雍正元年(1723),清廷下诏两湖分闱,允许湖南设立贡院单独举行乡试。第三次是光绪元年(1875),应陕甘总督左宗棠之请,甘肃从陕甘乡试中分闱,独立举办乡试。当时甘肃士人欢欣鼓舞,该科解元安维峻的老师吴可读曾为甘肃贡院撰长达192字的楹联,开首为:“二百年草昧破天荒,继滇黔而踵湘鄂,迢迢绝域,问谁把秋色平分?” [3]
江南贡院是江苏和安徽联合举办乡试的场所。自康熙六年(1667)江南正式分为江苏、安徽两省之后,前后也有过四次分闱的动议,但都以失败告终。第一次是康熙年间安徽七郡生员金从古等具呈督抚,恳请分两闱乡试,然未获重视。第二次是雍正元年(1723)在两湖分闱的触动下,安徽怀宁人、时任通政使司通政使的杨汝榖,立即奏请参照湖广之例将江南乡试分拆为安徽、江苏两闱。雍正帝要求大臣对此进行讨论,两江总督查弼纳明确提出了反对意见,呈明四方面的反对理由。[4]这是历次苏皖分闱的努力中讨论最为详尽的一次,对此次分闱的争议过程,已有学者作过详细的分析。[5]
第三次动议是雍正十三年(1735),两江总督赵宏恩又奏请两江分闱进行乡试,这次差点成功。其实,无论是明代的云贵分闱还是清代的两湖分闱、陕甘分闱,都经历过不止一次的争取过程,都曾有过被驳回的情形。对两江总督赵宏恩的分闱奏请,乾隆二年(1737)上谕是这么驳回的:
从前陕西、甘肃奏请分闱考试,经总理事务处议不准行。安徽赴江宁应试,既不若湖南有洞庭之险,并不若陕甘道路辽阔,徒以增广解额,廷议逐加以应否分闱,令该督抚议奏之语,而赵宏恩等遂有分闱之请,今部议准行,明系九卿中江南人多,而陕甘无人,遂致事同而议異,此风断不可长。这本著发回,赵宏恩等不顾事理之当否,遽议分闱,殊属不合,著交部严察议奏,现在贡院应如何拓展修理,俾士子得以从容考试之处,著该督抚另行妥议具奏,钦此。 [6]
上谕中提到“今部议准行,明系九卿中江南人多,而陕甘无人,遂致事同而议異”,说明长期以来江南考上进士的人众多,朝官中有许多是江南人士,因此关于苏皖分闱的奏请起初是“部议准行”,只是到后来才被雍正皇帝否决。
第四次是咸丰十一年(1861),两江总督曾国藩再次奏请江南分闱乡试。“向来安徽与江苏合闱乡试,既有长江之险,难于远行,又以号舍之少,难于录遗,故上江深以乡试为苦。余意欲令上、下分闱考试”。 [7]曾国藩当时是两江总督、湘军统帅,在大清王朝平定太平天国的危难之际,朝廷十分寄重其力挽狂澜,按理应该充分考虑曾国藩的奏请,但结果仍是没有着落。这与后来平定新疆的陕甘总督左宗棠奏请陕甘分闱在光绪元年获得成功形成鲜明的对比。
到光绪年间,江南贡院成为全国十八行省中唯一保存的两省合闱贡院。分闱动议的失败,不仅使江南贡院的规模达到顶峰,也成就了世界专用考场之最,而且留下了一个难得的两省合闱的样本,为我们了解这种合闱体制提供了珍贵的素材。由于江南贡院在各省贡院中与众不同,所以也呈现出许多特殊性。具体而言,有以下数端。
其一,超大规模的贡院。江南贡院的规模是逐渐扩大的。雍正元年五月江南、江西总督臣查弼纳的奏折中曾提到:
此次应考之人为一万五千六百余人,而号房仅有一万五千六百余间。其中后增建之号房狭小低矮,因人多号房少,容纳不下,又搭建些席舍,编号以为考试之用。本科蒙恩三场考试之日皆遇晴天,士子得以顺利考完。兹伏遇皇上搜罗贤士之盛世,应试之人渐增;日后开科若遇风雨,则狭矮号房及席舍所居生员坐立不定,焉能安心做文章。由此学优之士为号房狭窄所误,不能做完文章,三年之苦学,毁于一旦,实为可怜。倘不预先绸缪,到时仍就敷衍塞责,亦未可料。贡院之事,虽非臣之所司,但岂敢因系暂时署理,置长久利益而不顾焉?因来年二月乡试不久将至,故臣于三场考试完毕之日,率领监考官巡视号房,将应修应增之处逐一查明,拟将狭窄低矮者,加高加宽,数量不足者,扩充增建,贡院内狭窄,酌量买院外之地扩建,使号房增至一万七千间。将阴暗角落之小号房全部拆毁重建,使其宽敞明亮,整齐划一,便于巡查。 [8]
经过这次整修,江南贡院的号舍条件大为改善,号舍数量也达到一万七千间。不过,乾隆二年上谕中所说的号舍数量又有所不同:
江南贡院号舍,原共一万六千三百余间,年来士子日增,号舍不敷,自应扩充宽展,院东姚家巷有居民房屋紧帖院墙,可以购买,丈勘基地,折方四百余丈,可建号舍一千五百七十余閒,除将窄小旧号及逼进号底者截去外,统计新旧号舍共一万七千二百零四间。 [9]
到了同治十二年(1873),江南贡院的规模达到顶峰,“贡院通计房屋四百九十九间,披厂七十四间,号筒二百九十五字,共号舍二万零六百四十四间。” [10]这是全国17座贡院中唯一一座号舍在2万间以上的贡院。
与贡院规模大相关的是考官特别多。“光绪十三年议覆:两江总督曾国荃等奏,江苏、安徽不便分期乡试,请酌增同考员数一折。查康熙五十二年议准:直隶、江南、浙江乡试人数倍于他省,应照会试例各用同考官十八人。又,乾隆十八年议减各省房考官案内,将浙江房考官酌减二员,定为十六员,顺天、江南房官各十八员,毋庸议减等因各在案。是同考官除会试向用十八员外,其各省乡试,惟顺天系各省士子合考,江南系江苏、安徽两省士子合考,故准照会试例用同考官十八员,即浙江人文较盛之区,亦不能与江南一例。” [11]也就是说,江南贡院考官人数是与会试考官人数一样,达到最多的18名。
其二,两省合闱按一定的比例录取举人。各省举人数额向有定数,康熙五十一年(1712)之后,连会试都是分省定额录取。但起初两省合闱的贡院是不分省定额录取举人的,所以雍正元年通政使司通政使杨汝榖奏请苏皖分闱时指出:
每见乡试榜发,江苏七府中式者十之七八,而安徽七府中式者不过十之二三。追维其故,江苏所属皆一水直通江宁,资斧有限;上江之安庆、池州则冒长江风涛之险,徽、宁、庐、凤则属陆路,跋山越岭,有千里内外不等,士子担簦既苦,路费维艰。是以就试者少,中式无多。乡试中式者既少,则会试之中式者亦复廖廖。康熙六十年辛丑科会试,江南共取中进士二十名,而安徽七府曾无一人,亦足见多寡之不均矣。 [12]
但是到了乾隆五十八年(1793),会试中开始实行苏皖分省定额取中。“江苏、安徽二省会试,向来卷面止填江南字样。嗣后礼部於缮写卷面时,照省分分别填注。谨案,是年会试,江苏、安徽分省取中。” [13]后来,两省乡试也分别确定中额:
光绪十三年议准:两江总督曾国荃等奏,江苏、安徽不便分期乡试,请酌增同考员数。折内称,向来派充分校,照中额上四下六之数,安徽得七员,江苏得十一员等语。虽系循照向章办理,惟衡校以得人为重,固不在多增员数,亦未便拘守成规,该省同考官,必照上四下六派充…… [14]
考官是按上江与下江四六开的比例分配,举人中额也是按此比例。例如江南乡试举人原额114名的时候,便是安徽45名、江苏69名。加额28名,则是安徽10名,江苏18名。光绪年间达到142名总额的时候,是按安徽55名、江苏87名分配。 [15]一直到废科举后对江南贡院财产的分配,也还是按这种两省四六开的比例。
其三,实行两省一体的科场回避制度。“江苏、安徽乡试帘员,两省分派,其情形与各省迥别。”[16]一般省份的乡试考官和考务人员,只要回避本省籍便可,但因为江南贡院是两省合闱,所以乡试回避人员的范围增加许多。清代有关各省乡试省籍回避的史料,以安徽和江苏省最多。例如,《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十六《回避·现行事例》记载会试和顺天乡试等以外,甚至会专门列出江南乡试的回避问题:
一、江南乡试,江苏人员现任安徽司道,安徽人员现任江苏司道以上等官,及江苏人任安徽学政,安徽人任江苏学政,并安徽人员现任江宁省城、首府、首县,并未入场之各员,其同族有服制者及外姻各项,俱令回避。
一、江南乡试,江苏人员现任安徽知府、直隶州,安徽人员现任江苏知府、直隶州,如遇所属州县开送帘官,其同族有服制者,及外姻各项,俱令回避。匿报者查出,本官革职。
一、江南乡试,总河、巡道等官籍隶江、安两省者,如所属并无入帘之官,其子弟亲族,毋庸回避。
还有大量关于江南乡试两省官员回避的史料,限于篇幅不一一列举。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江南乡试“监临系上下两江轮流办理”, [17]也就是说一科由江苏巡抚担任监临,下一科就论到安徽巡抚担任监临。但是,道光六年至十五年担任安徽巡抚的邓廷桢籍贯江宁,因此在此期间,每逢轮到安徽巡抚监临的年份,邓廷桢都要上奏说明,请旨改派。例如,道光十五年(1835)谕:
邓廷桢奏上届戊子壬辰两科江南乡试,轮应安徽巡抚入闱监临,陈明住居省城,请旨改派,本年监临,又系安徽轮直,仍奏明请旨等语,本年乙未科江南乡试,著派林则徐入闱监临。 [18]
也正因为如此,道光十二年至十六年担任江苏巡抚的林则徐,才会在五年任内连续三次担任江南乡试监临,并对江南乡试的弊端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留下了《监临部院刊给士子入闱阐明规约十二条》这样重要的乡试文献。
二、后科举时代江南贡院的保存与演变
如果清代几次苏皖分闱的奏请有一次成功,就会分为“江苏贡院”和“安徽贡院”两座贡院,后来也就不会保存“江南贡院”的名称,自然也就不会出现2万间以上号舍的最大规模的贡院。两省合闱的江南贡院在科举时代是保存下来了,但在科举废止之后,江南贡院何去何从?
科举废止后,根据当时的规定,各省贡院一般都是按学部规定改作学堂之用。1906年《奏准以各省贡院改学堂》称:“科举既废,贡院已成无用,听其废置,殊属可惜。现经学部奏准,将各省贡院拨给该部,以为改作学堂之用。” [19]当时之所以会废止科举,主要是为了兴办学堂。起初江南贡院也准备改建为学堂,不过改为何种学堂,前后也有变化,用江南贡院的地皮和建筑,曾经有过改为小学堂、法律学堂、高等学堂三种建议。
第一种考虑是改建为几所小学。1905年9月3日《申报》就有这样的消息:“金陵贡院内师范传习所监督梅光远,近日与各教员商议,以科举停废在即,俟明奉谕旨,即将东西各号一律拆毁,改建附属小学三、四所。”这里的“金陵贡院”即指江南贡院。当时只是听到科举即将停废的风声,废科举的上谕还没有下达,就已经开始商议要将江南贡院改建为小学。在重庆出版的旬刊《广益丛报》1905年第87期对此记载得更为详细:“江督周玉帅日前在贡院内师范传习所宣言:科举于明年定行停废等语,已详纪报端。传习所监督梅光远观察连日,与各教员计议,拟即将东西号舍一律拆毁,改建附属小学三、四所,分派诸生教授各科从事实验。除改建屋宇须先筹一宗款项外,以后劳费不多,而收效至为宏远。学界中赞成是议者极多,佥谓将来必当实见施行,断不得将贡院房舍移作别项办公之用,庶几于名实之因袭亦相合不背云。” [20]当时金陵学界都认为贡院改建为学堂才是“名实因袭”“相合不背”,而且看来已有“将贡院房舍移作别项办公之用”的担心。江南贡院规模庞大,是足以建小学多所,不过,很少有一个地方会连在一起建三、四所附属小学的,这也只是师范传习所梅光远监督一厢情愿的设想。
第二种考虑是改为法律学堂。这是当时江南总督的看法。1905年10月8日《申报》载:“中国法律之学不明,故行政司法各官,任听幕友吏胥武断,已成积习。兹江督以推行行政,府厅州县各官,非先习法律之学,将来挟持无具,仍不免借重于吏胥幕友,因拟专设法律学堂,预为佐理新政治事之用。其学堂基址,拟即借江南贡院,参酌改良便可使用。其名法律例等,则悉本近日修订法律大臣武、沈二侍郎所订定之新律为宗旨,旧时法律概置不用。一俟章程条款□定,即行开办。”[21]1905年正是全国开始大办法政学堂的时候,有些省份如甘肃便将贡院改为甘肃法政学堂(后来发展演变为现兰州大学)。不过,当时两江总督周馥的拟议也没有得到实行。
第三种选择是改为高等学堂。“科举既废,江南贡院已成无用,高等学堂总教习缪筱山太史请于制府,欲改为高等学堂。宁垣诸绅董则以高等学堂早有定区,有议将贡院间房改作别项学堂之用者,有议将衡鉴、至公各堂作为公所,监试、內监试、内提调等堂及五所官房,改为公馆出租。” [22]各省贡院后来改为高等学堂的也不少,如河南贡院便改为河南高等学堂、云南贡院改为云南高等学堂,发展到现在是河南大学、云南大学的所在地。四川贡院也曾用作四川大学的校舍,“本大学皇城内明远楼,建筑坚固壮丽,任其废置,殊觉可惜。前经决定,先将其二楼四面,装置门窗,作为会议场厅,将来再行设法,利用楼下及三楼。” [23]但金陵一些人士对将江南贡院改为高等学堂的建议持不同看法,因此没有下文。
除了将江南贡院改建为学堂的几种意见之外,还有一种建议是将贡院改建为市场,收取租金用来作为在其他地方办大学的费用。1907年5月便有这样的记载:“科举既停,贡院无用,南洋所辖,宜有大学,而规度营建数逾百万,公私俱绌,上下踌躇。顷者,督部周□咨询奏请将两江贡院,招商承买,即以其地改建市场,收其赁金,以为别建大学岁支之补助。” [24]这也算是一种与办学堂有关的设想。
当时多数省份都准备将原有贡院改作学堂。如科举废后,山东“拟将贡院号舍拆去,改作师范学堂,或客籍学堂之用”。 [25]浙江贡院改为师范学堂,后又为杭州高级中学。为什么江南贡院后来没有像其他多数省份的贡院那样在科举废后不久就改为学堂,而且到20年代才开始拆除号舍?重要原因在于它是江苏和安徽的联合考场,其房舍是两省的共有财产,如何处置不是一地政府说了算,因此久拖不决。关于苏皖两省处置江南贡院前后达十多年之久的争议,刘希伟《科举废止后江南贡院处置事件钩沉》一文已作了详细的分析,[26]本文不再重复。本人《江南贡院的命运》一文,根据9份原始文献,对1921—1922年保存江南贡院的特别努力作了探讨,这里再作部分补充。
经过反复磋商和交涉,1916年还拟定了《苏皖两省处分贡院办法》十条,规定“南自明远楼起,北至衡鉴堂止,成四方形,为保存范围”,除保存古迹地段以外的房舍材料的出售所得,都按“苏六皖四之成数分配之”。 [27]后来,江苏省出资买断了安徽省享有的产权,江南贡院的遗迹完全归江苏省所有,江苏也就负有保存江南贡院的所有责任。
到了1920年以后,江苏省为保存江南贡院古籍和处置变卖改建的商场,花费了许多精力和财力。1920—1922年间的《江苏实业月志》,载有许多关于保存与处置江南贡院的省长公署训令,如《令委员马良翰处分贡院专员呈请派员监视开标由》《令贡院古跡保管员汤允中饬补报续修工程并规画进行事宜由》《令实业视察员蒋汝正、贡院古跡保管员汤允中呈为遵令估计贡院古跡工程并拟分批办理情形由》等。我们来看看1921年4月15日省长公署训令第3709号《令贡院古跡保管员据委员杜芝庭呈报复勘贡院古跡规画修理情形由》:“前据该员呈称,遵令拟其规划续修贡院古迹情形,绘其草图,呈请核定一案。当经令杜芝庭前往复勘具报核办去后,兹据该员呈称,遵即前往贡院古迹保管处,按照图式详细履勘,该保管员原拟添修明远楼后东西两边号舍,各留十条,每条十个,并配置板帘等物。又添造门房一间,平江府北总门一所,状元新号总门一所,至公堂前牌楼一座,衡鉴堂东边同考官房九间。暨各堂酌配椅位器具,并移置办事室各节。均系为保存古迹,整饰观瞻起见,尚属妥惬。 ”[28]由此可见,当时续修江南贡院是绘有图式的。只是该续修计划对原有江南贡院古迹改动太多,所以才会引发1921年5月江宁绅商甘鋐等人上书《致江苏省长陈贡院中路旧存号舍应力为保存函》,以及之后关于保护江南贡院古迹的特别努力。 [29]
从1905年科举废后到1920年的15年间,江南贡院的很大部分处于无人照管的状态,一些号舍倒塌,号巷内杂草丛生。杨介清有诗云:“不度秋风十五年,冷闱深锁寂无烟。虹栏没草飞桥断,蛛网添丝矮屋悬。罢赋苹蒿谁食野,丛生荆棘上参天。可怜锦绣文场地,那及青楼尚管弦?”[30]而自从1921年以后,江南贡院的核心区域得到保护和重视,改变了过去贡院残破的景象,“南京贡院新改市场,为今日宁垣极繁盛之地。” [31]江南贡院的大部分逐渐演变为商铺,一直延续至今,变成夫子庙一带人气极旺的商场。
民国时期,关于各直省处置和保存贡院的记载和争论,以江南贡院为最多,这为今人了解后科举时代贡院的消亡和保存留下了最详实的样本。而且,各省对贡院的保存,以南京和江苏省的官员和民众最为用心,其原因一是因为江南贡院在江苏的文化与历史上实在太重要,它记载着江苏曾经的辉煌,二是因为南京和江苏的官绅人文素养较高,因而具有远见卓识,在全国对科举的印象还十分负面的年代能够认识到保存科举遗迹的重要性。唯其如此,尽管江南贡院地处省会最繁华的地段,却能将明远楼保存至今。
三、明远楼:留住消逝的文明
作为千年科举的背影,完整的贡院已经消失在历史的深处。但是,随着中华文化的复兴和国人的文化自觉,越来越多的中国人意识到,曾经与我们民族文化历史上关系那么重大的科举制度,需要重新评价,而科举制度的有形载体——贡院,是非常值得保存和研究的传统建筑。于是仅存的部分贡院建筑,便成为弥足珍贵的历史见证。
贡院是科举考试具体实施的地方,是科举考试这一无形制度的有形体现。明清时期的贡院格局相同,在贡院这个庞大建筑群中,居于中心位置的是至公堂。而“至公堂”的名称,将“至公”这一科举考试的核心理念用建筑匾额的形式明白地昭告天下。“科举正是通过千余年的公平变革,最终成为一种不仅有广泛世界影响而且有深远历史影响的制度,在追求公平方面,更是一个永恒的典范。” [32]于今只有云南贡院至公堂和甘肃贡院至公堂保存下来,为我们了解科举时代的至公理念留下了直观的场所。
举子在乡试和会试期间考试和起居的号舍,是贡院中最简单也最有特色的建筑。古今中外有各种各样的考试,但只有明清时期的贡院建有每位考生独自一间的小考室——号舍。乡试在九月、会试在次年二月(后改为三月)的初九、十二、十五日各考三场,每场考试实际时间是一天,但从入场到出场一般有两天整,前后则有三天。过去有不少学者误以为举子在乡试期间需要在贡院中待九天九夜,其实,根据清人当时关于江南乡试的准确记载,乡试时间总计是六天六夜。雍正元年(1723)《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报捐俸修建号房折》中明确指出:“自初八日至十六日,三场考试,六天六夜居于号房之中。” [33]也就是说,在九日“场期”之中,扣除出场休息和准备再次入场时间,每位考生在号舍中的实际时间是前后六天六夜。
借鉴中国的科举制,韩国和越南历史上长期实行各自的科举制度。但韩国科举史上没有专门的科举考场,考生都要席地而坐,将试卷纸张铺在地上作答。越南科举后来也有专门的试院,但没有号舍的建筑,而是由举子自己携带材料进入试场搭起临时的遮风避雨的小空间来进行考试。相比明代以前的贡院和韩国、越南的科举考试场所,明清贡院中的号舍更适合举子独自静思答卷和休息。因此,号舍是明清时期科举考场中最有代表性的建筑,也是最值得保存的贡院建筑之一。1921年5月30日,江宁绅商甘鋐、仇继恒等人在《致江苏省长陈贡院中路旧存号舍应力为保存函》中便指出:“贡院所留古迹,仅有明远楼、至公、衡鉴、监临、提调、监试诸堂,与中路东边之旧号舍数条,其各堂与楼,虽为古迹,尚系一种普通房屋,若中路之号舍,实为贡院之重要部分,自应力为保存,以符古迹之实。若全行拆去,则旧时号舍泯灭净尽,何古迹之足云?” [34]可惜的是,尽管着力加以保存,但最后到“文革”期间,连异地迁建保留在南京大学内的部分江南贡院号舍也被完全拆除。
虽然江南贡院的多数建筑早已消失,但江南贡院的具体形象却被大量的纸质文献和照片保存下来,使我们今天还能了解和复原贡院的基本形制。1894年,苏州人、耶稣会士徐劢神父(Etienne Zi)在上海出版了法文著作《中国文科举实录》(Pratique desexamenslitterairesen Chine)一书,该书的依据和实例主要取材于江南贡院和江南乡试、江苏院试、上海县试等,因此江南贡院留存至今有许多珍贵的图片和文字记载。该书介绍县考试卷、圆形取中图、院考试卷封面、浮票、入泮捷报、科试捷报、中式举人龙门图画字据等,都以上海县廪生方济谷的科举实物图画为例,因此有关上海县试、松江府的院试资料记载得特别详细。江南贡院是各直省贡院记载最详细的贡院,尤其是其中许多幅图画和照片被日本学者宫崎市定的《科举——中国的考试地狱》一书所借用,而该书的英文版即以江南贡院的号舍透视图为封面图案,使贡院的号舍形制为西方人所了解。
尤为难能可贵的是,《中国文科举实录》为我们留下了一张准确精细的《江南贡院全图》。全国保存下来科举时代的贡院图不多,即使有也很简略。而这幅《江南贡院全图》十分详细,精确到每个号巷的千字文编号都一一标明。今人可以根据流传下来的多种江南乡试点名告示中关于贡院具体座号的文字记载,对照《江南贡院全图》,按图索骥,了解每位举子座号的入场途径。荷兰汉学家施古德(G.Schlegel)在1896年3月评论徐劢的两部科举研究著作时便指出:“一幅不那么好的版画也胜过千言万语的描述。” 参考该图中几座瞭楼的位置,我们还可以判断一些江南贡院照片中瞭楼的具体方位。如果没有《江南贡院全图》,仅凭文字描述,很难想象或重构江南贡院的扇形平面图。
过去,江南贡院的规制曾作为各省贡院的典范被模仿,例如曾被许多省贡院借鉴的三路点名入场之制,便是林则徐在江南乡试《监临部院刊给士子入闱简明规约十二条》中所创建的制度,大大改善了过去点名入场时的拥挤状况。道光十五年,林则徐第三次担任江南乡试监临官,在道光十二年、十四年两科制定江南乡试入闱简明规约基础上,进一步加以完善,对按次序点名入场的规定非常细致。例如其中第二条规定为:
上两科开点之时,有学分在前,而屡点不到者,在彼不过惮于起早。且见每场封门,不出申刻,遂以为最后补点,更属得计。独不思人人皆存此念,观望不前,则每名空点数番,试问何时始了?本部院所定章程,从寅初点起,其时天色将明,并非过早,有志之士,谅不贪眠懒起。即谓临点偶有参差,亦何至任乎不应?此次每学点完之后,有不到者,按名补点一次,再有不到,仍于半时辰,点毕换牌之前,复行补点一次。…… [35]
林则徐制定的这十二条规约,在点名入场方面作了具体而细密规定,对整肃江南乡试的考风考纪起到很好的作用,也使科举考务管理更为严密,是对《钦定科场条例》的补充和进一步细化。
江南贡院和江南乡试中还有许多值得挖掘的史实和资料。例如,为了改善江南贡院大门外和周边的交通,“向例每届乡试,贡院对过秦淮河上必造浮桥一座,直通石坝街,以便士子往来,名为中路。” [36]这种临时性的浮桥建筑,都是为维护科场秩序并为考生着想的创制。在科举时代,每逢乡试周期,江南贡院周围都非常热闹,商业活动十分活跃。秦淮河畔,繁华忙碌。《大公报》1903年9月13日第442号“中外近事·江苏”载《书肆林立》条:“省垣每届乡试之年,各业贸易商人均运货来宁,以期渔利。今年惟书肆最多,贡院一带共有一百余家,而运书之车辆络绎不绝,于道如蚁之附膻云。”江南贡院附近在古代就是一个十分繁华著名的地方,现在明远楼所在地夫子庙一带的繁荣是有历史渊源的。
明清五百余年间,今江苏、安徽、上海两省一市的精英人才多数经历过江南贡院的考试生涯,江南贡院与该地区的文化发展史或文明进化史密切相关。明远楼是江南贡院最具标志性的建筑之一,也是全国保存至今的几座贡院建筑中知名度最高的建筑,是无形科举制度的有形体现,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科举制度的象征之一。科举建筑“能为一种已消逝的文明或文化传统提供一种独特的至少是特殊的见证”。以江南贡院明远楼为基础的江南贡院历史陈列馆是中国第一个科举专题博物馆或陈列馆,中国人民银行还曾发行过江南贡院明远楼的纪念币。贡院为抡才重地,各省贡院建筑格局整齐划一,因此江南贡院明远楼今天已成为中国科举文化的代表性符号。
南京市民众具有对科举建筑的保护和科举文化的重视的传统,不仅在20世纪20年代为保护江南贡院做出特别的努力,到20世纪90年代,有不少人对修复江南贡院部分建筑提出建议。1998年6月,原外交部副部长、国家旅游局局长韩克华在《二十一世纪的南京旅游景区》文稿中,建议修复江南贡院,并对江南贡院的修复规模、修旧如旧、展陈方式等提出具体的设想。2004年3月,在全国“两会”期间,政协委员陈凌孚曾提案建议有关部门将南京的江南贡院列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的计划中去。 [37]2005年,也就是在中国科举制废止100周年的时候,民进江苏省委也提出《以南京江南贡院为基础建立中国科举制度博物馆》的建议,认为中国科举制度博物馆的建设应及早规划,尽快建设。 [38]
“白云千载空悠悠,物换星移几度秋。”历尽劫波今尤在的明远楼默默地注视着江南贡院的沧桑变化,继续散发出深沉的历史辉光。经过多年的努力,2017年1月,以明远楼为标志的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建成开馆,成为目前中国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科举专题博物馆,此诚为南京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中国科举学界的一大盛事。该博物馆力图成为中国科举文化展示中心、科举文物保护中心及科举制度研究中心。以江南贡院和科举博物馆为依托,2013年、2016年,第十届、第十四届科举制与科举学国际学术研讨会两度在秦淮区举办,底蕴深厚的江南贡院的声名更加远扬,使世人更为全面客观地认识精细复杂的科举制度,了解悠久厚重的科举文化。江南贡院明远楼成为留住消逝的科举文明的关键载体,此诚江南贡院之幸,中国科举文化之幸。
注释:
[1]J. G. Keer, “Description of the Great Examination Hall at Canton”, Journal of the North-China Branch of RoyalAsiatic Society, New Series, No.3, Dec.1866, pp.63.
[2][29]刘海峰:《江南贡院的命运》,《社会科学战线》2014年第6期。
[3]邓明:《陕甘分闱拔英才》,《档案》2005年第5期。
[4]《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报江南不另设贡院折》(雍正元年十一月初一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译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合肥:黄山书社,1998年,第467-468页。
[5]夏维中、孟义昭:《清代江宁的江南贡院与上、下江考棚》,刘海峰、李兵主编:《科举学的提升与推进》,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34-36页。
[6][9]《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四三《礼部·贡举·试院关防》,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6。
[7]曾国藩:《求阙斋日记类钞》卷上《治道》,《续修四库全书》第559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第842页。
[8][33]《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报捐俸修建号房折》(雍正元年五月初六日),《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120页。
[10]Le P. Etienne Zi (Siu), S. J., Pratique des examens litterraires en Chine, Chang-Hai, 1894.
[11]《钦定科场条例》卷十《乡试考官·直省乡试同考官·驳案》,台北:文海出版社,1989年。
[12]《通政使司通政使杨汝榖奏请分江南两闱乡试折》(雍正元年八月初三日),《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上册,第264页。
[13]《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四三《礼部·贡举·制办试卷》。
[14]《钦定科场条例》卷十《乡试考官·直省乡试同考官·例案》。
[15]Le P. Etienne Zi (Siu), S. J., Pratique des examens litterraires en Chine, Chang-Hai,1894, p.118.
[16]《钦定科场条例》卷二六《回避·例案》乾隆五十三年条。
[17][18]《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三四五《礼部·贡举·开报回避》。
[19]《奏准以各省贡院改学堂》,《直隶教育杂志》 1906年第10期 。
[20]《拆改贡院》,《广益丛报》1905年第87期,第5页。
[21]《贡院改为法律学堂》,《申报》1905年10月8日。
[22]《电请张殿撰会议处置贡院》,《申报》1905年11月10日。
[23]《明远楼改作会议厅》,《国立四川大学周刊》1932年第1卷第4期,第5页。
[24]《拟两省组织公司合任贡院改建市场公启》,《申报》1907年5月17日。
[25]《拟改贡院为学堂》,《教育杂志》1905年第14期。
[26]刘希伟:《科举废止后江南贡院处置事件钩沉》,《教育与考试》2014年第6期。
[27]《苏皖两省处分贡院条件苏代表之报告》,《申报》1917年12月15日。
[28]《令贡院古跡保管员据委员杜芝庭呈报复勘贡院古跡规画修理情形由》,《江苏实业月志》1921年第26期。
[30]杨介清:《乙卯春过贡院有感》,《小说海》1917年第3卷第2期,第2页。
[31]徐则林:《基督会贡院支堂开幕志盛》,《兴华》1921年第18卷第32期,第20页。
[32]郑若玲:《科举至公之道及其现实启思》,《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5期。
[34]江宁绅商甘鋐等:《致江苏省长力陈贡院中路旧存号舍应力为保存函》(1921年5月30日)。笔者所捐、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藏。
[35]林则徐:《监临部院刊给士子入闱简明规约十二条》,江南乡试,道光十五年(1835),南京中国科举博物馆藏。
[36]附张“外省新闻·江苏”,《建造浮桥》,《大公报》1903年8月25日。
[37]陈凌孚:《南京的江南贡院应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中国民主促进会网, http://www.mj.org.cn/mjzt/2004yearlh/dbwyjy_1/whcb/200403/t20040306_27030.htm。
[38]《以南京江南贡院为基础建立中国科举制度博物馆》,《江苏政协》2005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