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气排球裁判员的主要工作职责和临场分工与配合
一、气排球裁判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气排球正式比赛的裁判员由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各一名、两名司线员和一名记录员组成。另配有司分员、播音员等辅助人员。
(一)第一裁判员的工作职责
第一裁判员的位置一般处于高于球网的裁判台上,他的视平线必须高出球网上沿约50厘米。他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赛前工作职责
(1)主持临场裁判员、司线员、辅助人员的工作会议。
(2)检查场地、器材、比赛用球和队员的比赛服、用具等。
(3)主持抽签,掌握准备活动时间(分练、合练)。
(4)向第二裁判员、司线员提出具体配合要求。
(5)核对计分表上的队员号码是否有误。
(6)入场仪式前,向技术代表请示比赛是否开始。
(7)主持入场仪式。
(8)介绍裁判员后,进入工作位置。
(9)观察第二裁判员和记录员核对队员场上位置,双方队长号码,明确前、后排队员位置等。
(10)记录员和第二裁判员用双手上举表示工作就绪后,鸣哨发球。
2.赛中工作职责
比赛中对以下犯规进行判定:
(1)发球犯规、发球队位置错误犯规,包括发球掩护。
(2)比赛击球犯规。
(3)触及球网和高于球网的犯规。
(4)进攻性击球犯规。
(5)过网拦网犯规。
(6)过中线进入对方场区犯规。
(7)球的整体从网下空间穿越犯规。
(8)后排队员拦网犯规。
3.赛后工作职责
(1)主持退场仪式。
(2)接受双方队长、教练员的致谢。
(3)督促双方队长签字。
(4)如果队长声明抗议,可以提出申诉并登记在计分表上。
(5)致谢合作的裁判员。
(6)检查计分表并签字。
4.第一裁判员应注意的问题
(1)第一裁判员站在裁判台上执法,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保持与其他裁判员(第二裁判员、记录员、司线员)的合作,并赋予他们在其职责范围内工作的权利。例如:
①鸣哨成死球时,第一裁判员应迅速环视一下其他裁判员,再用规定手势做出最终判定。
②当球击在界线附近时,第一裁判员首先要观察相关司线员的旗示。第一裁判员有更改其他裁判员判断的权利,但须慎重。
③比赛期间,第一裁判员一定时常观察第二裁判员(尽量在每次死球和发球哨鸣哨前)。第二裁判员在需要的时候可能做出四次击球、连击等的提示。
(2)对触手出界的判断主要由第一裁判员和司线员负责,当球通过拦网队员或后排防守队员飞出界外时,第一裁判员应观察司线员的旗示再做出最终判断。
(3)第一裁判员应保证第二裁判员和记录员有足够的时间完成其管理和登记工作。
(4)第一裁判员可以改变他自己或其他裁判员的判定。如果已作出判定(鸣哨)之后看到其他裁判员(第二裁判员、司线员或记录员)有不同的判断定,则:
①如果确定自己是正确的,就坚持判定。
②如果意识到自己错了,就改变判定。
③如果认为是双方犯规,应作出重新比赛的判定。
④如果认为其他裁判的判定是错误的,可以改判。
⑤如果第一裁判员发现某一裁判员不能胜任其工作,须将其撤换。
(6)只有第一裁判员有权对不良行为进行判罚。如果其他裁判发现任何不良行为,可以向第一裁判员示意并上前据实报告,由第一裁判决定是否处罚。
(二)第二裁判员的工作职责
第二裁判员的位置在第一裁判员对面,记录台前约3平方米的无障碍区中。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1.赛前工作职责
(1)参加临场裁判员、司线员、辅助人员的工作会议。
(2)检查场地、器材、比赛用球,丈量网高,整理标志杆、标志带、球网,检查比赛控制区的物件摆放。
(3)核对计分表、队员姓名和号码。
(4)收取位置表,分别交给记录员。
(5)介绍裁判结束后,掌握比赛用球(决胜局时要掌管球)。
(6)开局前核对场上位置无误。
(7)与记录员联系是否准备就绪,将比赛用球发给发球队员,双手上举示意第一裁判员逐步完毕。(每次比赛中断都应按此程序进行)
(8)开局前、决胜局交换场地后或必要时,检查场上队员的实际位置是否与位置表相符。
2.赛中工作职责
(1)协助第一裁判员对其近端的“触手出界”和明显的“连击”、 “持球”、“四次击球”犯规的判断,但只做手势不得鸣哨。
(2)监督记录员工作。
(3)掌握暂停和换人的次数,并将第2次暂停和第5次(五人制)或第4次(四人制)换人通知第一裁判员和有关教练员。
(4)发现队员受伤,可允许特殊替换或5分钟的恢复时间。
(5)检查比赛场地地面条件(主要是前场区)、比赛用球是否符合比赛要求。
(6)对下列犯规鸣哨并作出手势:
①接发球队的位置错误;
②队员触及球网下部和第二裁判员一侧的标志杆;
③队员网下穿越进入对方场区和空间;
④后排队员拦网犯规;
⑤球触及场外物体;
⑥球的整体或部分从过网区外过网,飞入对方场区,或触及他一侧的标志杆;
⑦第一裁判员难以观察时,球触及地面。
3.赛后工作职责
(1)督促双方队长签字。
(2)在记分表上签字。
4.第二裁判员应注意的问题
(1)第二裁判员必须具备与第一裁判相同的技能,第一、第二裁判员要进行交流、沟通,做到彼此心中有数,第二裁判员指导第一裁判员什么时候最需要自己帮助。
(2)第二裁判员应认真履行规则赋予的责任和权利,发现其职责内的犯规必须鸣哨判罚。
①第二裁判员做所有的手势时必须站在下一个接发球方。
②对于靠近第二裁判员一侧的触手出界,应主动配合,手势不宜过大,以第一裁判员能看见而其他人看不见为好。
③第二裁判员不要经常做持球、连击、四次球的手势,这样会干扰第一裁判员的判断,也会被球队发现从而造成不必要的麻烦,除非是背对第一裁判员的犯规,可以小手势提示,不得坚持。
④比赛中,第二裁判员哨音要响亮、及时。
(3)在网附近的来回球中,第二裁判员专注于拦网一方的触网犯规、过中线犯规,以及其他违反行为。
(4)第二裁判员应随时注意比赛前和比赛中队员的位置与位置表是否相一致。比赛开始时,第二裁判员要以位置表为依据,与记录员一起对队员的站位表仔细核实,确认之后向第一裁判员示意。
(5)第二裁判员必须注意,无障碍区必须无障碍,能引起队员受伤害的物品都要清理干净。
(6)暂停时,第二裁判员应注意:
①确定队员回到球队席附近;
②必要时检查记录员工作;
③接受或向第一裁判员提供某种信息。
(7)第二裁判员在比赛结束后应检查计分表并签字。
(三)记录员的职责
记录员位置:坐在第一裁判员对面记录台处。
1.赛前工作职责
(1)按照规定程序登记比赛和比赛队的情况,包括队员的姓名、号码,并获得双方队长和教练员的签字。
(2)根据位置顺序表登记各队的开始阵容。
2.赛中工作职责
(1)记录得分。
(2)掌握各球队发球次序,在球队提出询问发球次序时,及时、准确地告知发球队或发球队员,如果发现错误应在发球后立即通知裁判员。
(3)以手势认可换人的请求,掌握并登记暂停和换人次数,并通知第二裁判员。
(4)每局结束及决胜局8分时,向裁判员宣布。
(5)记录各种判罚和不符合规定的请求。
(6)在第二裁判员指导下登记其他事件,如特殊换人、恢复时间、被拖延的间断、外因造成的间断等。
3.赛后工作职责
(1)登记最终结果。
(2)如果有队伍提出抗议的情况并得到第一裁判员同意后,允许队长将有关抗议的内容写在计分表上。
(3)自己在计分表上签字后,取得双方队长和裁判员签字。
(四)司线员的职责
两名司线员的位置:各站在第一裁判员和第二裁判员右侧非发球区的两个场角端,距场角0.5~1米处,各自负责其一侧的端线和边线。
1.用旗按旗示执行其职责。
2.当球落在自己负责的线附近时,示意“界内”或“界外”。
3.触及接球人身体后的出界,示意“触手出界”。
4.示意球触及标志杆、发球后球从过网区外过网等。
5.发球队员脚的犯规。
6.队员击球时或干扰比赛的情况下,触及他一侧的标志杆。
7.球从标志杆外过网并进入对方场区或触及他一侧的标志杆。
8.在第一裁判员询问时,重复旗示。
二、气排球裁判员的临场分工与配合
裁判员在临场执行裁判工作中为防止误判,必须加强预判、合理取位、抓住关键、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在每次死球时,要相互环视交流,以加强判断的准确性。尤其是当裁判员判断不一致时,第一裁判员应慎重、迅速、果断作出最后判定,必要时可与其他裁判员交换意见,作出判定,其他裁判员必须作出该判定。
(一)扣球与拦网时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应重点负责扣球一方上沿和近端犯规情况。其目光应先是集中在拦网队员的手上,余光注意扣球队员的击球,再随球移动。
第二裁判员:应重点负责拦网一方球网上沿以下及近端犯规情况。其目光应先由下至上,再由上至下,并在球网和中线稍有停留,再把目光迅速转向击球方向。
(二)发球时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主要负责发球队是否犯规,发球一方的位置错误和发球掩护等。
第二裁判员:注意负责接发球一方的位置错误。
(三)球飞向第二裁判员一侧无障碍区时的配合
第二裁判员应快速移动到球飞向的对面,协助司线员判断球的整体或部分是否从延长空间进入对方无障碍区,也可防止第二裁判员干扰队员击球。
(四)请求暂停或换人时的配合
第一裁判员在暂停和换人时,应给予记录员足够的登记时间,待登记完毕示意后,再鸣哨继续比赛。
当第一裁判员鸣哨发球时或鸣哨发球后,第二裁判员不得允许某队请求暂停或换人,如第二裁判员错误地鸣哨,第一裁判员应拒绝,并立即恢复比赛。
换人时,第二裁判员确认后即鸣哨、取位并做手势,联络记录员(是否合法,合法举单手)。替换登记完毕后,记录员向第二裁判员举双手示意,第二裁判员再向第一裁判员示意。
暂停时,第二裁判员确认后立即鸣哨并作出手势,联络记录员(是否合法)。暂停时间到则鸣哨示意队员入场,必要时将暂停次数通知教练员,第二裁判员再向第一裁判员示意。
(五)不符合规定的请求时的配合
在第一次没有影响和延误比赛时,第一、二裁判员应予以拒绝。
在同一场中再次发生,应由第一裁判员予以“延误判罚”(红牌),记录员登记在计分表上。
(六)延误比赛时的配合
在第一次出现延误比赛时,第一裁判员予以“延误警告”(黄牌),记录员登记在计分表上。
在同一场中再次发生应由第一裁判员予以“延误判罚”(红牌),记录员登记在计分表上。
局前和局间的“延误判罚”,记录员登记在下一局中。
三、气排球裁判员临场工作程序
(一)比赛前的工作
所有裁判成员至少应提前半小时到达比赛场馆,进行各项比赛准备。
1.赛前准备会
由第一裁判负责召集,相互介绍并提出具体要求。
2.赛前检查
第一和第二裁判员在赛前20分钟应进入比赛场地,对比赛的器材和设备进行检查,司线员进行协助。
3.正式比赛的仪式(赛前10分钟)
(1)赛前10分钟,裁判员检查球网的高度、松紧度、标志杆和标志带的位置。
(2)赛前9分钟,第一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在记录台选边。
(4)赛前8分钟,正式准备活动。第一裁判员鸣哨,并作出开始正式准备活动的手势。正式准备活动为两队合练5分钟。裁判员检查比赛球、计分表、队员服装和所有其他比赛用(包括备用)的器材。裁判员向司线员提出工作要求。
(5)赛前6分钟,第二裁判员把有教练员签字的位置表交给记录员并在计分表上进行登记。两队的教练员应把第一局的位置表交给裁判员。
(6)赛前3分钟,第一裁判员鸣哨终止准备活动,比赛队立即停止准备活动回到队员席。裁判员再次丈量网高。所有比赛队员着正式比赛服装在队员席就座。
(7)赛前2分钟,宣布比赛开始。在两名裁判员的带领下(位于球网两侧),每队全体球员入场,列横队站在场地中央,面向记录台。双方上场队员在记录台前站立,在第一、二裁判员带领下横队走至场地中央,面对记录台。
广播员宣布比赛名称与双方队名,介绍裁判员;裁判员介绍完毕后,第一裁判员鸣哨,双方队员在球网两侧握手致意;裁判员就位;双方队员站位。
第二裁判员核对位置表。核对完毕并看到记录员也核对位置完毕后,把比赛球交给发球员。
(8)比赛开始。第一裁判员看到一切准备就绪后,鸣哨发球。
(二)比赛中局间休息及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1.一、二局间休息
(1)当记录的时间到达1分30秒时,记录员按响蜂鸣器(基层比赛机动)。
(2)当记录的时间到达1分30秒时,比赛队在第二裁判的示意下,按位置表的顺序站好场上位置。
(3)第二裁判员核对场上位置。
(4)由第二裁判员把球交给发球队员。2分钟时,第一裁判员鸣哨开始比赛。
2.二、三局间的休息
(1)第二局比赛结束时,两队比赛队员站在本场区端线处,第一裁判员鸣哨后,队员直接回到球队席。
(2)决胜局休息时,裁判员召集双方队长到记录台边选边。
(3)当记录的时间到达2分30秒时,记录员按响蜂鸣器(鸣哨示意)。
(4)当记录的时间到达2分30秒时,比赛队在第二裁判的示意下,按位置表的顺序站好场上位置。
(5)第二裁判员核对场上位置,然后把球交给发球队员。3分钟时,第一裁判员鸣哨开始比赛。
3.比赛结束后的工作
(1)比赛结束时,每队场上比赛队员回到各自端线处,第一裁判员示意后,队员到网前相互致意,并离开比赛区,回到本队球队席位置。
(2)两名裁判员站在第一裁判员所在一边的边线处,待队员相互致意后,退场到记录台处进行工作总结。
(3)比赛后的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