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气排球竞赛规则与裁判工作概述
一、规则的作用
规则是对运动技术的统一规范与准则,是竞赛的主要法律文件。气排球竞赛规则由中国排球协会审定颁布。
第一,规则保证了比赛公平的进行,体现在比赛条件均等、参赛人数相等、比赛机会均等等。
第二,规则促进了运动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合理发展,体现在规则的制定要符合技术与战术的发展规律和运动特点,规则的修改要刺激技术与战术的发展。
第三,规则具有同一性与统一性,具体指比赛条件规格化、比赛方法与形式的一致性、比赛尺度的一致性。
第四,规则具有权威性与严肃性,体现在文字准确,文本有高度的概括性、指导性。
二、对气排球发展有重大影响的规则修改条文
自1984年气排球运动问世以来,随着参与者的条件和气排球特性的改变及其发展的需要,气排球规则也在不断地修改:一是促进气排球运动技、战术的发展;二是气排球比赛的观赏性和连续性;三是保证参与者的安全,避免伤害事故。
1986年,呼和浩特铁路局老年人根据前一年在推广过程中发现的气球重量轻、定向差、传托不到位等问题,将场地由5米×10米扩大为6米×12米,场上队员由4人增至5人,增加球体重量,确定球网高度男子为2米,女子为1.8米,并初步拟定了一套比赛规定。
2005年,由于第一本规则相对比较简单,在比赛实践中常常出现规则中未出现的情况,中国老年体育协会结合气排球比赛的实践与需求,制定了《老年气排球竞赛规则》,规则中就场地面积、球网高度、比赛用球做了具体规定,并对比赛方法和比赛行为进行了修订。规则为控制运动量和赛时,比赛采用三局两胜制,先得21分为胜一局,当比分为20∶20时,先获得21分即获胜该局;为避免一人大力发球而连续得分,规定每名队员只能发一次球,当发球队胜一球时,必须轮转发球;为保证攻手平衡,队员在前场区击球,球过网时,必须有明显的弧度;不能过网拦网等。
2012年3月,随着气排球参与人群层面的扩大,为了增加气排球比赛的观赏性、连续性,进一步促进技战术发展,中国老年人体育协会又对2005年的规则作出了改动。为适应不同年龄群体的需要,增加了其他年龄组的网高,男子为2.0~2.1米,女子为1.8~1.9米;明确了场上队员的前、后(左、右)关系,并应根据其脚的着地部位判定;放宽了对过中线、触网的判罚;对拦网的定义做了新的说明,取消了“被动阻挡”、 “手腕、前臂不得主动用力下压”及“特殊击球”等条款,增加了“对方所有的进攻性击球(前排或后排的球)均可拦网”;对在前场区进攻性击球的弧度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球的飞行轨迹没有高于击球点,球过网时没有明显向上的弧度(包括水平飞向过网),均判为进攻性击球犯规”;为使击球后的飞行速度变慢,利于防守,规定球的气压为0.16~0.17千克/平方厘米;为使比赛更精彩,第三局(决胜局)以先得到15分同时超过对方2分的球队获胜,当比分为14∶14时,比赛继续进行至某队领先两分为止。
随着气排球运动的快速发展,参与人群层面的不断扩展,全国统一、规范的气排球竞赛规则出台成为一种迫切需求。中国老年体育协会、国家体育总局社体中心、中国排球协会召集各方专家,历时两年,总结原有气排球运动发展经验,继承、归纳原有规则的经验与优点,于2013年11月正式制定出版了由中国气排球协会审定的我国第一部《气排球竞赛规则》。这部规则考虑到参赛者的年龄、体能、心理、运动量等需求,为充分发挥他们的技、战术空间,调动自身能力,做了如下设置:老年人采用五人制比赛,其他年龄组可以采用四人制比赛;出于保护老年人安全,避免伤害事故,规范了对触网犯规和过中线犯规的判罚;进一步明确了参赛者的责任和权利,同时,加大了对不良行为的判罚;等等。
三、裁判员的作用
(一)裁判员是竞赛的组织者之一
裁判员是比赛的参加者亦是组织者,他必须熟悉规则和规程,才能使比赛过程有序进行。
(二)裁判员使比赛公正地进行
比赛条件与机会是均等的。裁判员为使比赛公平公正地进行,必须正确理解和准确执行规则精神,使比赛结果成为运动水平的客观反映。
(三)裁判员对推动气排球运动发展的促进作用
裁判员要熟悉技术与战术的发展趋势,在执行裁判任务时,明确鼓励什么、限制什么,从而在技术规范上对气排球技术发展起到促进作用。
(四)裁判员是比赛场上体育道德行为规范的实践者和教育者
气排球比赛除比赛条件外,还应有良好的竞赛环境。无论是参加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还是裁判员,都应努力实践,做一名比赛场上的体育道德行为规范倡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