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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25.1 一 “太一”与“道”——作为哲学的终极概念
一 “太一”与“道”——作为哲学的终极概念

“太一”是中国上古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从存世文献的记载来看,大致在三个不同的意义上被使用:一为宗教意义上的太一神,是人们祭祀崇拜的至上天神;一为天文学意义上的星官,是位于天极位置上的星名即北极星;一为哲学意义上的终极概念,是宇宙的原始状态或宇宙生成万物的起点,在这个意义层面上约略与老子的“道”同义。显然,这三种意义的“太一”必定存在着一个孰先孰后的问题。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赞同王中江先生的观点,他认为:“哲学上的‘太一’是首先出现的,其他意义上的‘太一’是一种借用和转用。”[1] 王中江并从汉语词汇形成的角度对“一”、“大”、“太”、“太一”的意义和演变进行了详细的考察,论证了关于“太一”最早是作为哲学概念出现并作为天神和星官意义上的“太一”之思想背景的观点。

作为哲学意义上的最高概念或终极概念的“太一”,传世文献始见于《庄子·天下》篇,概括关尹、老聃的学术思想“建之于常无有,主之以太一”,说的是该派学说的思想主旨和最高哲学范畴。《吕氏春秋·大乐》篇曰“万物所出,造于太一,化于阴阳”,表达的是对万物起源的看法。此外,《荀子》《韩非子》《淮南子》《文子》《鹖冠子》《礼记》《楚辞》《史记》《汉书》等典籍中都出现了“太一”一词。这些典籍中的“太一”,有的是在哲学意义上使用的,也有的是在宗教祭祀或天文学意义上使用的,也有二种或二种以上意义兼而有之的。特别是在汉代,宗教祭祀和天文学两种意义的“太一”大多混合使用,这种情况占大多数,单纯从哲学意义讲“太一”的大概只有《淮南子》的某些篇章了。考察从先秦到两汉典籍中“太一”出现的情况可以看出,“太一”一词在先秦时期更为具有哲学意味,很多典籍都从哲学的层面上讲“太一”,汉代以后就很少有人探讨“太一”的哲学意义了。因而,我们探索“太一”的哲学意义,先秦的存世典籍是主要的材料依据。

“太一”,郭店竹简图版原本作“大一”,整理者确定为“太一”。古文字“太”与“大”可以通用,故“太一”乃是“大一”的另一种写法。从汉语词汇发展变化的角度来看,“大一”(“太一”)是由“一”和对其起修饰作用的“大”(“太”)组成的一个复合词,不过,这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大”和“一”,而是经过了高度的哲学抽象或哲学意义上的“大”和“一”,透过“大一”(“太一”)一词,我们可以看到先民对世界进行哲学思考的努力及其结果。“大”(“太”)与“一”都有哲学抽象之“终极”意义,“太”与“一”组成的“太一”概念,可以说是古人在“终极”意义上对事物进行哲学抽象所能达到的极致了。

最早对“大”和“一”进行哲学思考的是老子。《老子》中分别对“大”和“一”这两个概念进行了具有开创性的、充分的哲学思辨,赋予了它们高度抽象的哲学含义即“终极”的意义,并以此展开了关于“道”的哲学理论。老子哲学体系的最高范畴是“道”,“道”具有绝对、惟一、永恒、终极等作为哲学最高范畴所必须具有的基本特性。为了更好地阐明“道”的以上特性,老子常用“一”和“大”来对“道”进行描述,或者直接用“一”和“大”作为“道”的代名词。老子对“大”和“一”的哲学抽象,是他开创的“道”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样的哲学思辨在老子之前是从来没有过的,老子的理论贡献是突破性的,一举将中国古代哲学的思辨程度提升到一个相当高的、后人难以超越的水平。老子哲学的贡献也是开创性的,他为中国古代文化的发展开辟了一个具有很高起点的哲学思辨传统,此后两千多年中国哲学的发展都受益于老子的哲学。

《老子》中虽然没有出现“大一”或“太一”的概念,但由于分别对“一”和“大”这两个重要概念进行了充分的、卓有成效的哲学思辨,可以说由这两个单独的概念组合成一个独立的“大一”(“太一”)概念,已经是水到渠成了。在后来的传世文献中,“大一”(“太一”)便频频出现了。

《太一生水》的成文年代虽然难以精准地确定,但其作为战国时期的佚籍应是没有疑问的。《太一生水》中的“太一”同样也是一个终极性的形上概念,其哲学抽象的程度与《庄子》相当。楚简《太一生水》的整理者认为,“太一”就是“道”:“太一,在此为道的代称。”[2]这样的论断是正确的,《太一生水》中有几处对“太一”的描述可以证明这一点。如“周而或始”一语,很容易使人联想起《老子》第二十五章的“周行而不殆”,这是对“道”永恒运动的特性的描述;“以己为万物母”、“以己为万物经”的表述,明显同于《老子》第二十五章的“可以为天地母”和第五十二章的“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道亦其字也”一句,则明确地点出了“太一”就是“道”。有趣的是,《太一生水》的作者在这里也是把“太一”说成是“道”的“字”,而不是“道”的“名”,这同《老子》第二十五章的“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的表述和用意完全相同,作者同老子一样,也认为具有最高抽象性的“道”不同于任何具体的万物,它是不可“名”的,只能有“字”而不能有“名”。“名”是正式的名称,“字”则只是表字,是别名或代名词,而非正式的名称。这清楚地表明了《太一生水》的作者对“道”与具体万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其独具的形上性这一关键问题有着自觉的、明确的认识,显然是继承了老子哲学思辨的思想成果,《太一生水》同《老子》的思想承续关系是十分明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