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23.3 三 语译
三 语译

恒 先

“恒先”(形上的最先,唯有恒即道)还没有“有”(形上的事物),处于一种质朴、宁静、空虚的状态。质朴生出大质朴,宁静生出大宁静,空虚生出大空虚。(这是由于“恒”)虽然自我满足,但并不自我抑制(其蕴涵着的升华、冲动、充实的欲望),于是“或”(“恒”的或体)就产生了。有了这个“或”(虽然是大质朴、大宁静、大空虚,却是“恒”的欲望向外发展的开始),于是有了“气”(形上的气);有了“气”,于是有了“有”;有了“有”,于是事物开始运行了;有了事物的开始,于是有了事物的发展。直到事物开始发展的这个阶段,还没有产生天地,还没有出现丰富多彩的事物。

形下世界最先的事物拥有自然和谐的善德,自具其条理秩序而浑然一体,没有混乱失序的现象。有了人类,于是才有了不再自然和谐的乱象,这种乱象出于人类。

先有中心,于是有了外围;先有小的,于是有了大的;先有柔弱,于是有了刚强;先有圆的,于是有了方的;先有黑暗,于是有了光明;先有短的,于是有了长的。

天道运行开始以来,总是一个事物接着一个事物地自己产生出来,总是每一个事物各自按照其规律循环往复地发展。

——以上第一章语译

“恒气”产生,因而才有了创造和运行。

“恒气”刚刚出生时,也是空虚宁静的,是一个混沌未分的整体,仿佛沉寂无声,模糊无形。宁静混同,而没有“或”(气的或体,即“有”、事物)显出光明,没有“或”滋生出来。“气”是自我产生的,“恒”并不直接产生“气”。

“气”是自我产生、自我创造的。“恒气”产生时,并不是孤独的,而有“有”与之相伴而生。(“气”和“有”的关系,与“恒”和“或”的关系是一样的。)“或”与“恒”本身相继产生,所谓“或”是等同于“恒”的。

(事物)昏昏噩噩地不断发展,就不能安定下来(即难以定形),于是会寻求其自身是从何处产生的。不同(的气)产生不同(的事物),相同(的气)产生相同(的事物),(质性相同而)正方向(的气)也可以产生反方向(的事物),反方向(的气)也可以产生正方向(的事物),重复(的气)则产生重复(的事物)。

(事物)寻求(到本源以后),就想自我复归,所谓复归是说事物根据其最先产生时的质性给自己命名(即寻求事物的自我规定性)。最先的事物由气凝聚产生以后,就大胆地表达出自己的意志,后来的事物与之进行考核比较(以进一步显现同类事物的共有质性)。全天下所有事物的名称,都是(根据事物的质性)虚拟树立起来的符号,沿袭下来、约定俗成就难以更改了。

全天下所有事物的创造,都是(清气、浊气矛盾统一体中)强大一方取胜的结果。天下所有事物的真正创造,都是朦朦胧胧、不知不觉的,而不是自我有意识地这样(强胜弱地)创造。这样(自我无意识地)创造,哪有什么取胜和失败的区别?(强大的、弱小的都包含在事物内部)双方都没有被废弃消灭。全天下所有事物成为它们最终的样子,没有外物的施舍,没有外力的支持,而是(它们自我创造出来后)能够自己发展成为最终的样子。

——以上第二章语译

恒气的产生,就是产生了气和事物的运行过程。浊气(向下运行而)生成为地,清气(向上运行而)生成为天。

气的沉浮伸展,真是神妙莫测啊!纷纭复杂的事物都是通过气的运动(浊气与清气相互激荡)产生出来的。气到处弥漫,充满天地,(所有的事物)同样出自于气,但各具不同的质性(浊气和清气的成份搭配不一样),因而产生出它们的质性想要生成的最先事物。

(由最先事物的运行发展而形成了)浩繁复杂的天地万物,又纷纷向它们的质性和最先的样子复归。明明白白的天道运行,正是由于这种循环往复的运动才会永不废止息灭。能够知道这个玄妙的道理,就可以深入广泛地思考,而不会受到思维的局限了。“有”(形上的事物)出于“或”(气的或体),“生”(有形事物之始生)出于“有”,“意”(事物的意志)出于“生”,“言”(事物意志之表达)出于“意”,“名”(代表事物质性的符号)出于“言”,“事”(有形的具体事物)出于“名”。“或”如果不是这种“或”,就不要称其为这种“或”。“有”如果不是这种“有”,就不要称其为这种“有”。“生”如果不是这种“生”,就不要称其为这种“生”。“意”如果不是这种“意”,就不要称其为这种“意”。“言”如果不是这种“言”,就不要称其为这种“言”。“名”如果不是这种“名”,就不要称其为这种“名”。“事”如果不是这种“事”,就不要称其为这种“事”。

包括鬼祥人义、货利伎巧等人为之事在内,所有丰富多彩的事物都出于自我创造(即从“有出于或”开始)。有了开始的自我创造,才能一步步形成为最终的事物;没有开始的自我创造,就根本不可能有最终的事物。

全天下所有的事物,都是自我创造、自我形成为这种事物的,哪有事物运行过程中断而不能继续发展下去的呢?

——以上第三章语译

举凡全天下所有事物的生成,都是完全相同的(同为恒气自生自作的结果);事物生成后的运行,也无一不是循环往复的。全天下所有事物的创造,都不能违背“恒”,也无一不是其想要生成的样子。全天下所有事物的创造,无一不是得到“恒”,并顺利运行而形成为这种事物的。哪会只有部分事物得到“恒”,哪会还有部分事物失去“恒”?

全天下所有事物的名称,永远没有偏废的(每一个名称都有它实际指称的质性)。全天下所有的明王、明君、明士,哪会有极力追求这些名号地位,却一点也不担忧(自己能否真正与这些名号地位相称)的呢?

——以上第四章语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