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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20.1 一 公孙龙“指物论”研究现状
一 公孙龙“指物论”研究现状

《指物论》全文无非在说一个命题:“物莫非指,而指非指”。纵观历代诸家研究,对此命题解说大致可分为“名实分离说”、“物德说”、“概念说”、和“意识说”等四种说法,下面本文将试图对这些作具体的诠释。

(一)名实分离说

此说以宋人谢希深所释《公孙龙子》中以《庄子·齐物论》中“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果且有彼是乎哉”的“是非”释“指”开其先河。其后的傅山和《四库全书总目》皆引用了该观点。海外学者成中英和理查德·斯万亦引《庄子·齐物论》中“是非”之说,认为“指”对应的解释为“指称行为”和“指称对象”。周山在《子学思潮》中以老庄“常名”和“可名”关系解释“指”与“物指”之间[1]。吕思勉认为公孙龙之指物要旨在于“破常人实物自实物,空间自空间之谬想耳”[2]。以上诸家均以老庄“名实分离”之说诠释指物论中“指非指”命题。虽然从《庄子》诸篇多次引公孙龙子之文来看,将二者联系起来或许不失为一个研究思路,但在多大程度上老庄思想和公孙龙子之说具有相似性则应细加辨析。

除去老庄一派,以“名实分离”解释“指非指”还有俞樾一派[3]。“指,谓指目之也。见牛而指目之曰牛,见马而指目曰马,此所谓物莫非指也。然牛马者,人为之名耳,吾安知牛之非马、马之非牛欤?故指非指也。”俞樾将“指”理解为事物的“名”,认为我们在命名的过程中,事物之“名”并不是固定的。因而“指”不是“所指”,这种说法实际上就是将事物的名、实相分离,赞同其说法者甚多,如王琯、金受申、伍非白、陈柱、谭戒甫等[4]。然而持此说者将“指”释为“名”,这就模糊了“指”与“名”之间的关系,而据《指物论》的原文:“天下无指者,生于物之各有名,不为指也。”“指”与“名”应当是区别开来的。因而在论述上或许稍显不足,“指”、“名”之别还有待进一步厘清。

(二)物德说或属性说

此说主要代表人物为胡适、虞愚、钱穆等。胡适在《先秦名学史》释《庄子》中所记载名家二十一事之一——“指不至,至不绝”认为:“这个字用在《公孙龙子》的《指物篇》中。……‘指’这个字,在这里意即‘标志’或‘标记’……把‘指’理解为‘标志’或‘事物的属性’……‘物莫非指’意即事物事物就是其属性所指明的那种样子。……‘而指非指’,即指本身不是实体,而是事物的记号。‘天下无指,可谓指乎?’”[5]“指”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让我们得以认识的属性。虞愚和钱穆则皆以英国经济学家约翰·穆勒所谓“指,物之表德”来解释“指”。其后谭戒甫则在综合胡适和俞樾观点的基础上提出:“物莫非指,言吾人五官所感觉之物,皆属形色性等等之物德。……物者不过指之表现,故曰物莫非指。……指既为物,物名得专,则物非指。物既非指,则指亦非指。”[6]主要从胡适之说。

(三)概念说

又可以叫作共相说。此说以冯友兰为代表,认为公孙龙所讨论的“物”即“空间时间中之位置者,即现在哲学所谓具体的个体也”[7]。而“指”则是“名之所指”,包含具体之名和抽象之名两层含义:抽象之名即是共相;具体之名,则是“指个体而包涵共相”[8],并以柏拉图所说之概念(Idea)比附公孙龙之“指”。此外,持共相说或概念说的还有郭沫若、侯外庐、任继愈、劳斯光[9]等人。然而此说仍然无法将“指”和“名”严格的区分开来。“抽象之名”和“具体之名”究其根本仍然属于公孙龙“名”的概念,后文将具体解释。

另有一种“属性共相”之说,与冯友兰等人的说法稍有差异,认为“共相”是“属性共相”而不是“具体之物的共相”,以杜国庠和沈有鼎为代表。杜国庠认为:“(物)可分解为颜色、形状、硬度等等‘物指’(即物的属性)……‘指’是物的属性的抽象概念,故‘物’有多少的属性,便有多少的‘指’。”[10]他将抽象概念“坚(硬度)”、“白(色)”、“石(形)”解释为“指”,而“指”又必须通过具体的事物对象表现出来,如具体的“石”的硬度、颜色、形这三个概念就是“物指”。翟锦程《先秦名学研究》中将“指”解释为“形色”、“数目”、“大小”等[11]亦是此类说法。持此说者还有栾星、胡曲园、陈进坤、黄克剑等[12],但在这里不再详细讨论。持此说者,其“指”与《坚白论》“坚”、“白”、“离”等概念则并为一类,其内涵和命题旨向也有所重复,使得《指物论》一篇最终沦为《坚白论》的附庸。

(四)意识说

持此说者为庞朴、辛从益和徐复观。将“指”解释为物在人意识中所形成的映像。“指非指”是说人们对事物所形成的映像不是意识的对象(实体)。《指物论》“回答的是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所谓‘物’,就是物质或存在;所谓‘指’就是意识和思维”[13]。“指系认识能力及由认识能力指向于物时所得映像”。“天下若无由指而见之物,则根本不能认识有某物。既不能认识有某物,即无法得知某物之名而加以称谓”[14]。将“指”解释为意识,而不是加以抽象后所形成的概念或名,这似乎避免了前面几种说法所遇到的“指”、“名”不分的问题。然而《指物论》中有“不可谓指者,非指也”一语,若按照庞朴等人的说法,那么“不可谓指者”就是一个根本不存在于意识中的东西,既然如此,那么连意识中都不存在的东西,它又如何成为意识呢?换言之,“不可谓指者,非指也”一句就前后矛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