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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18.4 四 “知”与“智”
四 “知”与“智”

郭店竹简和马王堆帛书《老子》在用字上有一些有意思的差别。竹简中尽用“智”而帛书中尽用“知”。传世本则有的地方用“知”,有的地方用“智”。综合起来,知(智)有二义:一是指领会、理解、把握、洞悉等义,如“知其雄”、“知其白”、“知足”、“知止”、“知和”、“知常”、“自知者明”、“吾不知其名”等等;二是指机智、聪明、诡诈等义,在传世本中常作“智”,如“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也;不以智治国,国之福也”(“不以智”帛书本为“以不知”)、帛乙本“受国(治)民,能毋知乎”(“能毋以知”王弼本作“能无知”)、帛甲本“人多知,而何(奇)物兹(滋)”、竹简本“人多智天〈而〉欹勿(物)慈起”等等。对后一意义上的“智”,老子是持反对态度的,今本反复强调“不以智治国”,不仅愚民,而且愚王,竹简本开篇即说“绝智弃辩”。“知”与“智”通用一般不会引起误解,但有的地方反复出现却要仔细分辨。

王弼本第三章:

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为无为,则无不治。

该章最后一句有“知”和“智”,河上公本与王弼本同,景龙本作“常使民无知无欲,使知者不敢为,则无不治”。“不敢为”有的版本作“不敢不为”。朱谦之谓:“《老子》原意谓常使一般人民无知,无欲,常使少数智者不敢、不为;如是则清静自化,而无不治。又案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朱说有自相矛盾之处,前者说“不敢、不为”是指“少数智者”,后者说“不敢、不为,即不治治之”是指“圣人”而言,还引用《论衡·自然篇》作为例证:

《论衡·自然篇》曰:“遽伯玉治卫,子贡使人问之:‘何以治卫?’对曰:‘以不治治之。夫不治之治,无为之道也。’”谊即本此。盖老子之意,以为太上无治。

那么,究竟是谁“不敢、不为”呢?“使夫智者不敢为也”一句,河上公注“思虑深,不轻言者也”,王弼注“智者知为”,可谓莫衷一是。

帛书本此处与传世诸本皆有差别:甲本残存“使民无知无欲也,使”,乙本保存较为完整:

恒使民无知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帛乙本中“知”下并无“者”字,也无“为无为”之说,看来“不敢不为”接近于古本。“不为”即帛乙本中的“弗为”,但帛乙本中“而已”二字在传世本中不见踪影。这些差别造成了句意上的不同。高明以为“朱说诚是,帛书乙本则为其说得一确证”[19]

笔者以为帛乙本中这句话可作如下理解:

恒使民无智无欲也,使夫知不敢,弗为而已,则无不治矣。

圣人要树立榜样(尚贤),则百姓会弄虚作假,争当先进;圣人要看重稀有之物,则百姓会千方百计窃为己有;圣人如果不拿什么东西来刺激百姓的欲望,就能使百姓相安无事。前面的“智”指“争”、“盗”、“乱”的手段和技巧。而后文的“知不敢”即“懂得不敢的道理”,“弗为”也指百姓而言,意为“不妄为”,这样就能达到“无不治”。“使民无智”即竹简本中的“绝智”,“使夫知不敢”之“知”断不可理解为“智者”,《老子》中言“知者不言,言者不知”,“知者不博,博者不知”,“知者”或“智者”即有智慧的人,不在被反对之列。

王弼本七十章“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在帛乙本中为“知者希,则我贵矣”,帛乙本前半句并无“我”字,意为有智慧的人很少,那么我就显得很难得,当据帛乙本改正传世本之误。可见,《老子》对“知(智)者”很重视。而从民之中分化出“少数智者”更显牵强。《老子》中言:“勇于敢则杀,勇于不敢则活。”“不敢”正是要民“知”的对象。圣人“不尚贤”、“不贵难得之货”、“不见可欲”,使百姓“无智无欲”、“知不敢”,不妄为(弗为),如此而已,其效果却是无不治矣。今传世本中衍出“者”、“为无为”,脱漏“而已”,传世本相互干扰,注者亦未能解其真意,帛乙本中留下的“钥匙”更显珍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