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16.1

按照雅斯贝尔斯提出的轴心时代的观点,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前后,世界几大文明地区(如古希腊、希伯来、印度、中国等)都出现了理性的觉醒和哲学的突破,出现了各自的伟大精神导师(如中国的孔子和老子),提出了他们对所处生存境遇和生活意义的根本看法,从而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形态和传统;或理性或道德或宗教,一直影响后世,为后人不断回溯和仰望[1]

雅氏所说的这个时间段,正是中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其时,周天子号令天下的分封制解体,各地诸侯、卿大夫竞相争霸,历史进入一个血与火的变革时代。在经历了前轴心期漫长的文明积累和社会政治组织的分化重组后,正在形成中的新的命运共同体,迫使人们对未来秩序作出思考,“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周易·系辞下》[2]),催生出一个百家争鸣的诸子时代。以“诸子”相称,起源于西汉目录学著作《七略》的《诸子略》;“百家”,则谓学派众多。按《史记·论六家要旨》的划分,概括为“六家”(阴阳、儒、墨、名、法、道德),后《汉书·艺文志》又衍为“九流十家”(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农、小说等)。今天若以思维类型和对后世的影响而论,当首推儒道两家。

“儒”在古代原指有知识、有文化、能行教化之人,“儒之言,优也,和也;言能安人,能服人”(《礼记·周礼》)。孔子以前有儒而无儒家,儒的知识学问和对事物的看法由孔子系统化、体系化而为儒家,故《汉书·艺文志》解释说:“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助人君顺阴阳,明教诲者也,游于六经之中,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由此看,先秦儒家大概具有这样几个特点:一、辅助君主,承担教化职能,是以知识服务于政治的一个群体;二、推崇仁义道德,以伦理作为学说的立足点;三、以《六经》为经典,以孔子为先师,以尧舜文武等圣王为德政之代表。这些表明,儒家是以上古学术文化及理想政治的表彰者和继承者自居的,这是儒家与当时各家相比自感优越的地方,同时也是它易于招致各家攻讦的原因。如早年“学儒者之业、受孔子之术”(《淮南子·要略》)、后来背弃儒学另立学派的墨家就是这样。儒家推崇礼乐,强调爱有差等,墨子则言兼爱;儒家主张隆礼厚葬,墨子则主张节用、节葬和非乐。又比如法家,也是事事与迂阔难行、“博而寡要,劳而少功”(《史记·论六家要旨》)的儒家相反对:儒家主张仁政德治、躬行教化;法家则主张严刑峻法、以吏为师,因而推恩怀柔和“严而少恩”(同上)就成为两种政治风格(王/霸)的不同代表。

在先秦诸子之中,老子率领的道家走了一条完全不同于礼法的道路。虽然就理论框架和话语系统而言,道家与儒家及各家分享了轴心时代大致相同的思想资源,如它们都使用天地、道德、心性等概念,都有关于宇宙的认识模式,有对世界和人世的看法,但是,老子和道家不像儒家和各家那样主要从现实人伦的具体情境考虑问题,而是“反者道之动”(《老子》第四十章。下引该书只注篇名),回溯到事物的原点和根基,从人在宇宙中的位置、人与万物的关系、甚至宇宙间一切构成要素的终极命运这一宏观超越的视角思考问题;其最重要的思想成果,是揭示了存在于宇宙之中为万物共同遵循的恒常规律——“道”,以及万物相生相待、生生变化的统一法则——“自然”,即使人作为万物之灵,也不可能超然于这一大化流行和法则之外。可见,这是一种大宇宙观,一种宏观生存论,其运思特点是将人与万物放在一个统一的系统中寻找其共同根据,使人获得对世界的恒定认识和稳定的依存感(终极关怀)。老子说:

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第二十五章)

揆诸《老子》文本,可以看出老子哲学的这一思维方式至少包含这样几个取向:一、以“域中四大(道、天、地、人)”作为整体考察对象,而不是只关注人之一维,人只“居其一焉”;二、“道生万物”,即域中万物之间不是割裂和分立的,而是有一个发生的总根源,它们均以“道”作为母本,即使天地也不例外,皆由道派生而来;三、“道法自然”,即不仅宇宙万物有共同本原,它们还遵守共同的法则(属性)——“自然”。由此看,老子既是从宇宙本原、本体上探讨万物的存在根据,也是从宇宙整体而不是部分来确立其生存法则,其理论视角是一种大生态观,并表现为极强的抽象性和思辨性。这一特征可以概括为三个特性,即整体性、根源性和合规律性,它们构成了老子哲学的独特面貌和基本品格。这或许正是司马谈对道家不同于其他各家而切中鹄的的一段评论的深刻之处:“道家使人精神专一,动合无形,赡足万物。其为术也,因阴阳之大顺,采儒墨之善,撮名法之要,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指约而易操,事少而功多。”(《史记·论六家要旨》)

老子哲学的这种抽象思辨特征,使其具有极大的方法论意义:老子将人与外部世界统统纳入一个系统和共同原则(道、自然)下求得解释,从而使系统的各个部分只有在相互依存和相互对待前提下才具有存在意义。这种整体依存的宇宙观与现代人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科学的生态及环境理论,具有极大的融通性和理论的一致性。现代生态学说以人与自然(物之自然,不同于老子的“自然”概念)的关系为基本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具有同一性,自然价值与人文价值同等重要,摈弃过度追求物欲、忽视生存环境的人类中心主义,追求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两千多年前的老子虽不可能有这样迫切自觉的生态理念,但因其理论的宏观超越和根性思考,也有着与现代生态学说协洽一致的旨趣,蕴含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根本道理。也正是在这一意义上,我们说老子哲学本质上是一种生态哲学、生存论哲学[3]

在今天人类生存环境日渐恶化、亟需改善生存条件的现实诉求下,老子哲学的生存论意义越来越受到重视,不论是现代生态哲学、生态伦理学,还是环境科学,都极为重视老子或道家哲学的智慧[4],甚至有人评论说:“从生态主义视角看,老子所阐发的文明是最理想的文明,因为它最符合生态学原理,即是最符合生态规律的文明,从而是最可持续的文明。”[5]但是笔者也注意到,有些论者在阐述老子思想时,由于对老子的上述理论方法缺乏洞察和深入理解,极易陷入误区,或作片面理解。比如一个突出的现象是将老子思想与现代环保理论直接挂钩,或将老子用于方法论描述的具有哲学意义的“自然”概念与物质之自然混为一谈,或认为老子的前瞻性已预见到几千年后工业文明带来的生态危机[6]。还有一些论者,不顾老子哲学的内在联系,取其有用的部分任意附会和解释,曲为己用[7]。以上种种将老子思想简单化庸俗化的做法,既不利于正确解读老子的思想,也妨碍了我们从传统中汲取真正有价值的资源,结果必然是舍本求末,或大本已失。故在笔者看来,重新清理老子思想的本来意义,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工作,并强调老子思想中真正有益于生态伦理和现代生活的,是他的大生态观(生存哲学)和建构哲学体系的方法,能开出现代性价值的正是这一方法,而不是一些被夸大或过度阐释的现代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