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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13.1 一 弃同求和:西周到春秋时代政治学的演进
一 弃同求和:西周到春秋时代政治学的演进

《说文》曰:“和,相应也”,“同,合会也”。“和”、“同”的意思从表面上看是相近的,都是指两者或者两者以上的人与人或者物与物之间相合的关系,但有本质区别。“和”指“相应”关系,是本质的相合;“同”指“合会”关系,是表面的相合。本质上的“和”,前提是“不同”。“和”是矛盾双方相互作用的结果,“同”是以取消各方差异后实现的一致。政治上的“和”,前提是承认不同政治层级的差异性,在多种政治因素协调作用下,实现和谐共处。政治上的“同”,则是忽略不同政治层级的差异性,使之全部服从统治者。概言之,协调型政治是以不同求“和”,服从型政治是以“同”求“同”。

夏、商、西周建立了以天子为核心的一元政治结构。在这种一元政治结构中,氏族、邦国、诸侯对中央王朝的政治认同与服从,优先于氏族之间、邦国之间的和谐。西周时期,“礼乐征伐自天子出”,周天子通过宗法制把族权与政权结合起来,把对长辈的服从与对诸侯、天子的服从统一起来。“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北山》)[1]自上而下的命令,容不得臣子质疑,等级与秩序之下的服从是毋容置疑的。这种一元政治结构之所以能长期稳固存在,是因为在世袭制社会,尚未出现一个非世袭的独立智识阶层。但是,进入春秋霸政以后,王权衰微,“礼乐征伐自诸侯出”,一元政治名存实亡,一些率先觉醒的贵族精英对于社会结构的重大变化进行了深刻反思,他们认为周王权衰落的原因是政治出了问题,最有代表性的说法是出自《国语·郑语》的记载:

(郑桓)公曰:“周其弊乎?”对曰:“殆于必弊者也。《泰誓》曰:‘民之所欲,天必从之。’今王弃高明昭显,而好谗慝暗昧;恶角犀丰盈,而近顽童穷固,去和而取同。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以他平他谓之和,故能丰长而物归之;若以同裨同,尽乃弃矣。”

郑桓公问史伯,周王室是否衰败了?史伯以周王弃“和”而取“同”为例,说明周王室已经衰败。身为周王室的史官,史伯对周王权衰落有亲身体会。史伯认为,统治者“弃高明昭显”、“恶角犀丰盈”,却“好谗慝暗昧”、“近顽童穷固”(即亲小人、远忠臣),正是“去和而取同”。“多种元素、成分和局部形成一种稳定的和谐的秩序,就是‘和’,用哲学的语言来说,‘和’是集合许多不同的对立面而求得的矛盾统一。”[2]聪明的统治者善于采纳忠言,与忠臣和谐相处,“和乐如一”。如果偏听偏信,弃“和”而取“同”,则危及国家社稷。“和,谓可否以相济。同,同欲也。”[3]“相济”即“生物”,“同欲”则“不继”,可见,“和”具有融合忠臣的意义,“同”则是苟同奸佞小人的行为。

《国语》的这段记载深刻反映了春秋时期社会精英的政治自觉。他们认为,只有奸佞的小人才会苟同于君主的好恶,忠臣却不会盲从君主,而是敢于发表不同意见,与君共同推动政治进步。在西周一元政治结构解体之后,史伯不仅分析了周王权衰落的原因,而且还指明了改良政治的途径——弃“同”求“和”。

春秋时代,霸权迭兴,诸夏的崛起打破了西周的一元政治结构,形成了诸夏并存的多元政治共同体格局。当多元政治力量相对均衡的条件下,各方可以通过盟约形式相协调,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与和平。黄河中下游流域先后崛起的各国霸政,由霸主带领其他诸侯国,组成一个类似现代国际联盟的政治组织,以政治协作的方式代行周天子职能。春秋霸政时期,中国虽然出现了多元政治的格局,但并没有建立起一个多元政治结构的国家。这个原因要追溯到西周初年的一场宗教改革。周初政治家以“皇天无亲,惟德是辅”(《蔡仲之命》)[4]的革命口号瓦解了殷人狭隘的上帝观念,使“天”成为新的至上神。天命没有固定的亲戚,只保佑有德的政权,殷人失德,周人有德,于是天命就由殷转到了周。“西周天命论奠定了中国古代一元化政治思想的基本格局,确立了中国古代政治伦理的某种根源性的预设。”[5]一旦多元政治力量的均衡被打破,强大的一方就会借助预设的天命观念,以各种政治与军事的方式建构新的一元政治结构。实际上,即使在春秋霸政与战国争雄时期,周天子作为天下共主的身份一直存在,直到秦朝统一前夕。这表明,东周时期的多元政治格局中,名义上的一元政治体制仍然存在。

春秋霸政以后,诸夏的社会精英阶层普遍意识到“和”是宝贵的政治资源。《左传》中“和”出现82处,其中鲁襄公、昭公时期就有53处之多。“和戎有五利焉。”(襄公四年)“四军无阙,八卿和睦。”(襄公八年)“和诸戎狄,以正诸华。八年之中,九合诸侯,如乐之和,无所不谐。”(襄公十一年)“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昭公二十年)[6]可见,“和”是处理好族群关系、政治关系的基本原则。诸夏与戎狄之间以协调的方式实现和谐,诸夏君臣之间也以协调关系来维持。

随着西周至春秋时期一元政治结构的解体,政治关系也由服从转为协调。这个广阔的历史背景是先秦诸子共有的思想来源。儒家吸收春秋时期的贵族精英文化,主张士人应主动“以道事君”,与君主建立协调型的政治关系,实现士人修己安人的理想。墨家则以兼爱为理想,以纪律为保障,试图建立社会各层级之间的服从型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