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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研究论文集
1.8.4

历史地讲,“知天道”之“圣”其实是上古历史中巫术文化、祭仪文化的某种传留。

“圣”从耳从口,被认为是巫祭仪式上的“巫”对神祝咒、聆听神之意旨的活动。白川静先生则认为“圣(聖)”所从之“口”是收纳祝祷的器皿,本义是向神祝祷,聆听神的应答[27]。与此类似,窪田忍先生也推断圣(聖)字中的“口”是表示器皿,与祭祀有关[28]。而且,由于风、声(圣)和气被认为是天道、天命、神或帝的意思表示,而闻、听也就被认为是了解天道、天命和神的方法,因此,语言、语音就成了通神的手段,在初民世界里作为极少数掌握了语言、能解读自然之声(圣)——各种自然现象的“巫”也就成了沟通神人的中介。

相应地,后世所谓的“圣”,往往的确有着“巫”的身份或能力。《礼记·祭义》:“唯圣人为能飨帝。”《周易·鼎卦·彖》:“圣人亨以享上帝。”唯独“圣人”有事神的能力,这种“圣人”其实就是“巫”。不管怎么说,事神都是巫、觋的职司或能力。[29]而《管子·心术下》则直接说:“圣人,一言以解之:上祭于天,下祭于地。”

作为公共生活中的巫、圣往往有着部族一般成员甚至是武力象征的“王”都不具备的较高语言能力和思想能力,掌握着本部族或国家的历史(传说或典册),具有较丰富的天文、历法、哲学和医学等知识,又是宗教性活动的专断者。因此,巫、圣也具有了在政治生活中的特殊地位,甚至可以同时是部族首领。陈梦家就商代巫术与政治说过:“王者自己虽为政治领袖,同时仍为群巫之长。”[30]“坐于方坛之上”听风画八卦的伏羲似乎就是巫、王合一[31];古籍中的黄帝、蚩尤也是部族巫师,或又兼部落首领。[32]

部分“巫”之所以能在理性和人文觉醒的文化氛围下仍被尊为“圣”,除了他必须有特殊能力——如能理解、分辨“神”的意思表示外,还应当有“大德”:盛德广业[33],即“博施于民而能济众”,治德崇高、对文明和族群发展有杰出贡献。神话中,鲧、禹驱使异兽神怪治水,显然是巫,但他们对族群发展也有着史诗般的贡献。《墨子·兼爱下》等文献记载商汤“剪其发,磨其手,以身为牺牲”祷告鬼神上帝以祈雨,既是其巫师身份的表现,又是他崇德广业的体现。即便真实的动机没有描述的这般好,但巫祭传说还是被提炼为为民祈命、“杀身成仁”的崇高准则。因此,先秦载籍多呈现为神秘的“巫”文化传唱与“理性”的文字阐释并存的局面。看来,“圣”即是后世思想家们依据他们自己时代的相近观念标准,对早期那些有崇高人格、为集体做出过巨大文化贡献、并具有非凡“卡里斯玛”灵性的部族代表的一个称名——它同更早时期的巫术文化有内在的关联。

概而言之,“巫”是较早时期实际存在的历史文化现象,而“圣”具有生成上的想像性和阐释性,是后世对前世巫卜文化、礼乐政教文化以及理性文化中的巨匠及其文化体系再阐释的过程中生成的观念。而将巫术文化以及政教性的礼乐与“圣人”和“圣”联系起来,或者说“圣(聖)”从与“听(聽)”、“声(聲)”相通的原初意涵里孳乳而得“知天道”、“通神”这样的新义,乃是立基于巫术文化和乐教文化传统的基础之上的。“圣”观念不仅沉淀着神秘性的巫术文化及其历史制度性因子,而且是礼乐文化制度下成熟的、有相当合理性的“天人感应”宇宙论哲学、自然哲学紧密关联的核心部分。

“圣”作为天人关系观念演变的这个过程,同孔子论析的夏、商、周三代文化递相沿展的特性若合符契。《礼记·表记》记载:“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近人而忠焉。”[34]夏人尊奉自然天道,依照四时变化等自然节律而生产生活,神、人混然一体;殷人凡事决于龟蓍,“先神而后礼”,以巫通神主导了公共性政治生活;周人“尊礼尚施”,重视礼乐教化,祭祀的神性皈依和宗教功能逐步弱化[35],《周礼》中“巫”的地位已明显下降,并且分工很细,祭祀活动也日益功用化、伦理化,成为西周政治和宗法礼仪体系的一部分,这是礼乐政教文化下的必然情况。人自身特别是宗族群体的努力空前受到重视,文治武功、忧患意识在成周的过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且收效显著[36]。随着巫术文化向政教礼乐文化转型,巫术祭仪中的实用目的和具体内容虽然已经被遗忘,但其中神秘性的集体无意识却在巫、卜、史、圣等语言中得以传承。因此,“圣”观念里层累、浸透了夏、商、周乃至春秋时期的历史文化思想,是先秦社会意识形态的高度结晶,认为“圣”或“圣人”乃是“神”围困时代、“巫”文化[37]、人文主义或理性觉醒等任何一种文化的重要标志,抑或象征,都是不够全面的。

“圣”观念的这种多层文化沉累结构[38],相当典型地体现在作为三代文化精髓的《周易》一书中[39]。《周易》中的“圣”“圣人”最重要的特点是“与天地合其德”[40],始终把天地大道作为人类安身立命与盛德广业的最高依据,这其实是上古直至西周所继承的自然天道和宇宙论哲学观。其次,《周易》“其起源是在于卜筮,其施用亦在于卜筮”[41],书中包含大量的祭祀内容,从中提炼出来的“圣”观念也多少残留着巫师、巫王的文化烙印。再者,其中又含有“修身”、“践礼”等“人道”义理[42],《说卦传》:“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这又是西周所突出发展的超越一部一族的天命观念以及随着道德性天命而衍生的理性主义[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