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解读与历史语境:《大学》格致说本义探析
常 森
《大学》云:“古之……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又谓:“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格物”、“致知”究为何意,是前儒颇为懵懂且争拗甚多的重要问题。我们先检视一下前人的代表性观点。
郑玄(127—200)释“致知在格物”云:“格,来也。物,犹事也。其知于善深则来善物,其知于恶深则来恶物,言事缘人所好来也。此‘致’或为‘至’。”郑玄的解读有一个严重问题,即颠倒了“致知”和“格物”的逻辑关系。钱穆批评道:“此则说成‘格物在致知’矣。可证‘格物’一解,汉儒已失其义。”[1]——汉儒失却“格物”、“致知”本义的关键原因,在于他们失却了这一学说的历史语境,这一点下文再作细论。
郑注之后,影响深远也备受争议的,是朱子章句及补传。朱子注“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云:“致,推极也。知,犹识也。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格,至也。物,犹事也。穷至事物之理,欲其极处无不到也。”注“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云:“物格者,物理之极处无不到也。知至者,吾心之所知无不尽也。知既尽,则意可得而实矣,意既实,则心可得而正矣。”朱子补传则说:“所谓致知在格物者,言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盖人心之灵莫不有知,而天下之物莫不有理,惟于理有未穷,故其知有不尽也。是以《大学》始教,必使学者即凡天下之物,莫不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此谓物格,此谓知之至也。”钱穆曾经评价说:“……朱子格物补传,实为尊信程朱学者之圭臬。今纵谓朱子补传无当于《大学》原本之真相,然自朱子以来七百年,此格物补传固已与旧本《大学》凝成一体,已为一尽人必读之经典矣,固不应忽昧而不知。”[2]从思想史角度看,钱氏此说堪称的评,可是对《大学》本旨而言,至少其立场有一点暧昧。本文更关注的是朱子补传在多大程度上掘发了《大学》本义。从现有材料来看,说《大学》原有这一部分文字固然缺乏实证,可朱子释“致知在格物”为“欲致吾之知,在即物而穷其理也”,大旨当不谬,惟不够具体明晰而已。刘宗周《大学杂言》云:“朱子之补传,善会之即古本之意也,以为支离而斥之者,亦过也。”[3]殆是。
朱子格物补传之大旨是循物求知,反其意者则往往倾向于遗物而求心。王阳明释云:“物者,事也;凡意之所发必有其事,意所在之事谓之物。格者,正也,正其不正以归于正之谓也。正其不正者,去恶之谓也。归于正者,为善之谓也。夫是之谓格。”[4]又云:“‘格物’如《孟子》‘大人格君心’之‘格’,是去其心之不正,以全其本体之正。但意念所在,即要去其不正以全其正,即无时无处不是存天理,即是穷理。天理即是‘明德’,穷理即是‘明明德’。”[5]简言之,王氏以为格物即格意念所在之事,正其不正以归于正。王阳明还强调,“……天下之物本无可格者。其格物之功,只在身心上做”;“……圣人之道,吾性自足,向之求理于事物者误也”[6]。刘宗周认为朱熹、王阳明所代表的两条路径,均有缺失。他说:“自格致之旨晦,而圣学沦于多歧:滞耳目而言知者,徇物者也;离耳目而言知者,遗物者也。徇物者,弊至于一草一木亦用工夫,而遗物求心,又逃之无善无恶,均过也。故阳明以朱子为支离,后人又以阳明之徒为佛、老,两者交讥而相矫之,不相为病。入《大学》之道者,宜折衷于斯。”[7]刘氏之批评颇有可取之处,但仍未回归《大学》文本所确立之系谱。实际上,王说最根本的问题是,就《大学》所立系谱而言,“格物”一节尚未及“知止”、“知至”阶段,何以论正与不正、善与不善呢?
而湛若水(1466—1560)《答阳明》书称:“鄙见以为,‘格’者至也,‘格于文祖’、‘有苗格’之‘格’。‘物’者天理也,即‘言有物’、‘舜明于庶物’之‘物’,即道也。‘格’即造诣之义,‘格物’者即造道也。知行并造,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皆所以造道也。读书,亲师友,酬应,随时随处,皆随体认天理而涵养之,无非造道之功……”[8]此论之弊,与上揭阳明之说颇类。就《大学》所立系谱而言,“格物”一节尚未及“知止”、“知至”,道为何物尚且未知,何有“造道”可言呢?
刘宗周《大学杂言》综评,云:“格物之说,古今聚讼有七十二家,约之亦不过数说。‘格’之为义,有训‘至’者,程子、朱子也;有训‘改革’者,杨慈湖也;有训‘正’者,王文成也;有训‘格式’者,王心斋也;有训‘感通’者,罗念庵也。其义皆有所本,而其说各有可通,然从‘至’为近。”复云:“诸生讲《大学》。一夕,偶思而得之,因谓诸生曰《大学》一篇是人生全谱。试思吾辈坐下只此一身,渐推开去,得家、国、天下,渐约入来,得心、意、知。然此知不是悬空起照,必寄之于物,才言物,而身与家、国、天下一齐都到面前,更无欠剩。即尔诸生身上,此时知在起居,便有起居之物理可格;知在饮食,便有饮食之物理可格。推此以往,莫不皆然。物无不格,则知无不至,至于意得诚,至于心得正,至于身得修,至于家得齐,至于国得治,至于天下得平,而先后之序,自不容紊,真是天造地设规模,一了百当道理,非人道全谱而何?”[9]《大学》“格物”之“格”确当为至之义,然刘氏似将“格物”解为“物格(至)”,将“物格而后知至”解为“知至而后物格”,而基于“格物”之“知至”,则与夫“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混同为一了。
宋翔凤(1779—1860)在郑玄释“致知在格物”的基础上,引祥瑞之说,解“格物”之意,云:“郑君释此文云,‘格,来也’;言‘知于善深则来善物’,‘知于恶深则来恶物’。是格物者,诚、正、修、齐、治、平之效验也。故言‘在’而不言‘先’,言其效验无往不在。‘天降膏露,地出醴泉,山出器车,河出马图,凤皇麒麟皆在郊棷,龟龙在宫沼,其余鸟兽之卵胎皆可俯而窥’,此格物之谓也。”[10]这是完全不顾《大学》本旨的想象,尽管号称“古义”,在旧说中可能是最为怪异的。就《大学》所立系谱而言,“格物”尚未及“知止”、“知至”阶段,更无论诚、正、修、齐、治、平,何有“诚、正、修、齐、治、平之效验”可言呢?宋氏一如郑玄等学者,直把入道成德过程之始端当成了终了。
要之,自汉迄清,论“格致”之意者甚多,然犹治丝而棼之也。现代学者依违于旧说之间,左支右绌,往往不能免捉衿而肘见、纳屦而踵决之窘境。饶宗颐先生一九五〇年作《格物论》,云:饶先生之论究竟是否得《大学》“格物”本义,恐怕还需要商榷。《大学》所陈系谱始言“格物”,至“致知”一节方及知所止,亦即于格物阶段,礼乐为何物尚且未定,何者为正且亦未明,更无论持之守之了,故认为“言‘格物’而礼、乐赅其中”或“‘格物’必先齐之以礼”,认为“‘格物’者,谓成于物,而动不失其正也”或“‘格物’者,物来而应之以正”,等等,终究与《大学》原意有隔。
“格物”者,谓成于物,而动不失其正也。《乐记》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物至知知,然后好恶形焉;好恶无节于内,知诱于外,不能反躬,天理灭矣。夫物之感人无穷,而人之好恶无节,则是物至而人化物也。人化物也者,灭天理而穷人欲者也。……是故先王之制礼乐,人为之节。乐者天地之和也,礼者天地之序也。和,故百物皆化;序,故群物皆别。”千古阐“格物”之义,无如此段之深切。“格物”者,物来而应之以正。必也能化物而别物。化物者,乐之事;别物者,礼之事。是言“格物”而礼、乐赅其中矣。夫化物斯能和,别物斯能序。和,故百物不失节而合爱;序,故百物皆纳轨(《左传》所谓纳民轨物)而合敬。爱自中出,敬由外作,如是则物罔不格矣。《乐记》云:“礼乐皆得谓之〔有〕德。”德者,得也,斯即明明德矣。故曰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以是立己,则物来无碍(格物之格之训来,犹庶民来子之来,谓不期而至,不期而会,不期而得。格物亦犹不期而有得于物,以本乎天道,循乎德性,故能如此。仁民爱物,物我之间,固一致也。益知郑注陈义之精)。以是化民,则民诚悦而有格心;是格物者,其事必先乎礼。《仲尼燕居》云:“礼者何也?即事之治也。君子有其事,必有其治。治国而无礼,譬犹瞽之无相与?伥伥乎其何之?”礼所以治事,物犹事也;事治则物格,物格固莫尚于礼矣。故曰格物必先齐之以礼。以《礼记》证《礼记》,则《大学》“格物”一义,可了然无滞碍矣。[11]
钱穆一九五三年撰《大学中庸释义》,其论有曰:“‘格物’一义,自明儒以下,纷纷无定论。孟子曰:‘万物皆备于我。’古书如此‘物’字甚多,如曰‘言有物而行有则’,又曰‘孝子不过乎物’。不过于物,即‘格物’也。‘格物’,即‘止于至善’也。‘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此即君与臣之至善。在未能致知以前,尚未能真知其为至善之义,则变其辞曰‘格物’。”[12]案孟子云:“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孔子曰:“言有物而行有格也,是以生则不可夺志,死则不可夺名。”(《礼记·缁衣》)[13]孔子又说:“仁人不过乎物,孝子不过乎物。是故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事天如事亲,是故孝子成身。”(《礼记·哀公问》)郑玄注云:“物,犹事也。事亲、事天,孝、敬,同也。《孝经》曰:‘事父孝,故事天明。’举无过事,以孝事亲,是所以成身。”疏云:
“仁人不过乎物”者,物,事也;言仁德之人不过失于其事,言在事无过失也。〇“孝子不过乎物”者,言孝子事亲,亦于事无过也。〇“是故仁人之事亲也如事天”者,言仁人事亲以敬,如与事天相似,言敬亲与敬天同。〇“事天如事亲”者,言仁人事天以孝爱,如人事亲孝爱相似,言爱亲与爱天同。〇“是故孝子成身”者,上称“仁人”,则“孝子”也,据其泛爱,则称“仁人”,据其事亲,则称“孝子”。内则孝敬于父母,外则孝敬于天地。其间无所不行孝敬,故云“孝子成身”也。
钱穆基于传世儒典所载“孝子不过乎物”等说法,将《大学》“格物”解释成“止于至善”,认为只是因为“在未能致知以前,尚未能真知其为至善之义”,变其辞而曰“格物”。然而据《大学》本文,“止于至善”当指“明明德”(具体落实为格→致→诚→正→修)与“亲(新)民”(具体落实为齐→治→平)两面均达至善之地而不移,“格物”仅仅为“明明德”一面遥远微细之始端,将“格物”等同于未被真知的“止于至善”,还是抹杀了《大学》强调“先后”之意,有本末倒置之弊。
那么,《大学》“格物”、“致知”两个具有生成性关联的环节究竟为何义呢?要准确回答这一问题,必须坚持以下两点:
一是回归《大学》文本所含的小语境。既然要阐释文本,那么文本就是第一义的,要善于把握其中互相关联、互相发明、互相证成的元素。毛奇龄《大学证文》卷一有云:“予读《大学》,以为‘格物’、‘致知’安有如后儒之纷纷者乎?既而读‘此谓知本,此谓知〔之〕至’之文,亦恍然曰,格致之义前圣自解之矣……”[14]毛奇龄的认知方法无疑是正确的,不过具体说解仍有待完善。
依《大学》本文,格物致知,简单地说就是通过格物使知至(原文申说部分尚存留着结语“此谓知之至也”,惜乎前面的申说亡佚)。《说文解字·木部》云:“格,木长貌,从木各声。”段注称:“木长貌者,‘格’之本义。引伸之,长必有所至,故《释诂》曰‘格……至也’,《抑》诗传亦曰‘格,至也’。凡《尚书》‘格于上下’、‘格于艺祖’、‘格于皇天’、‘格于上帝’,是也。此接于彼曰‘至’,彼接于此则曰‘来’。郑注《大学》曰:‘格,来也。’凡《尚书》‘格尔众庶’、‘格汝众’,是也。”究其实际,“格”虽有“来”义,郑解《大学》“格物”之“格”为“来”,却并不确当。《大学》“格物”之“格”当为“至”义,强调的是主体接物(即段注所谓的“此接于彼”),而非物来接于主体。朱熹补传释“格物”为“即物而穷其理”,以“即”释“格”,同样强调主体之接物,堪称得之。战国学者对认知之机理有所认识。《墨子·经上》篇谓“知,接也”,就是说知意味着人以其智与物(即认知对象)交接;《墨子·经上》又谓“知(智),材也”,是说智是人所以知的资质。在传世《大学》文本中,“格物”的具体申说虽然缺失,但其本旨还是有迹可寻的。要之,“格物”即主体主动接物以考察、探究之,为“致知”之门径(揆之以理,“格物”未必能“致知”,但欲“致知”,则必须“格物”,故曰“致知在格物”)。论及这种意义上的“格”以及“格物致知”,需要高度关注《尚书·大诰》篇所谓“格知”。其文曰:“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弗造哲迪民康,矧曰其有能格知天命!”一般认为《大诰》为周公作[15],其所谓“格知”常被理解为度知。实际上,“格知天命”可以理解为交接天命,探究而知之。《大学》“格物”、“致知”,与《大诰》之“格知”当不无联系。其所格之物,既包括主体之身心以及主体之外的天地万物,也包括典籍、圣言、师教等等[16]。以前者为对象之格物致知,可称作“直接格物致知”;以后者为对象之格物致知,可称作“间接格物致知”(乃是通过探究典籍或他人言语中呈现之物,达成对价值的认知;或说是藉助典籍与他人之言谈,获取他人格物所得之价值)。“致知”一词原本不难理解,这里仅仅强调,《大学》所欲致之知为何,在文本中落实于“知止”与“知本”(所谓“知止而后有定”、“于止,知其所止”以及“此谓知本”)。前者之要删为:“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后者之要删为:“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此谓知本。”[17]“致知”在过去同样遭到滥解,但它在文本中的界定和立意是相当明确的,即不是指追求一般、普泛的知,而是指追求安身立命、修齐治平之知。这种取向,在孔子那里已经显露了端倪。《论语·子路》篇记载:“樊迟请学稼。子曰:‘吾不如老农。’请学为圃。曰:‘吾不如老圃。’樊迟出。子曰:‘小人哉,樊须也!上好礼,则民莫敢不敬;上好义,则民莫敢不服;上好信,则民莫敢不用情。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焉用稼?’”《荀子·儒效》篇云:“匹夫问学不及为士,则不教也。”先秦儒家所谓“致知”之要本,由此亦可知矣。
《大学》云:“富润屋,德润身,心广体胖,故君子必诚其意。”前三语意谓,富有则其屋修饬,有德则其身修饬,心宽宏则体舒泰。此三事皆可证成“有实于内,显见于外”(郑玄注),一如其上文所说“诚于中形于外”,故结之以“君子必诚其意”。这是《大学》中直接格物致知的显例,观照的是世间富者之事象、有德者之事象、心宽者之事象,证成的是内心与外形的必然性关联以及“诚其意”的重要性。《大学》又说:“《诗》云:‘邦畿千里,惟民所止。’《诗》云:‘缗蛮黄鸟,止于丘隅。’子曰:‘于止,知其所止,可以人而不如鸟乎?’《诗》云:‘穆穆文王,於缉熙敬止。’为人君止于仁,为人臣止于敬,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与国人交止于信。”这段文字,主要是通过探究经典及圣人言教,来达成人不可不知所止的认知,为《大学》中间接格物致知的显例[18]。
二是将《大学》格致观念放到它形成的大的历史语境中来审视,——该语境部分地见于传世文献,而主要见于出土简帛。如此,其意指才更加确切和显白。宋明儒者将其过度形上化,玄而又玄,葛藤胶戾,不过是师心立说罢了。
毫无疑问,直接格物致知在学说创立时期十分重要,故儒家创始人孔子致力于此。古人尝评论道:“求诸孔圣之言,惟子曰‘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此一句最于致知格物极其渊妙。盖松柏,物也;察其因何而岁寒之际独后凋,是欲格其物理也;苟能格之,则‘然后知’之三字为真致其知矣。何以见其格之正?如《礼器》所谓如松柏之有心,居天下之大端,故贯四时而不改柯易叶,则知其为得气之本而岁寒后凋矣,是也。”[19]事实上,认定孔子“岁寒”一句“最于致知格物极其渊妙”,至少有一点偏狭、不全面。孔子屡屡论析“君子”、“小人”德行之异,如谓“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论语·颜渊》),“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论语·卫灵公》),等等,彰显了他对芸芸众生的深刻认知;——千百年来,以及千百年后,世人之基本人格绝不外乎“君子”、“小人”两种。其他如孔子谓子夏曰“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论语·子路》),又曰“人无远虑,必有近忧”(《论语·卫灵公》),彰显了他对社会人生的洞察。凡此之类,均可见孔子直接格物致知之功,而在《论语》诸儒典中俯拾皆是,毋庸一一举列。
需要说明的是,直接格物致知应当包括主体对己身以及他者的省察。孔子论仁与恕,均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见《论语·颜渊》《卫灵公》),又谓“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论语·雍也》)。仁意味着以己之所欲、所不欲,为对待他者的准则,把他者当成另外一个自我来体贴,其前提自然是针对己身的格致[20]。对早期儒家学者来说,只有以确立政教伦理价值为目的来探究己身,才有格致的意义。子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论语·学而》)这种自省,主要是根据原已确认的价值,省察己身是否与之契合,大致当归结于《大学》八目中的修身。而孔子所谓“见贤思齐”,包含从他者发现价值的意义,此即以他者为对象的格物致知。子曰:“臧文仲其窃位者与?知柳下惠之贤,而不与立也。”(《论语·卫灵公》)“知柳下惠之贤”便属于这一类格致。
孔子自创立儒学时,便高度重视间接格物致知。他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论语·述而》),以传旧好古为职志,实即以往古典籍或圣贤为知之源。他光大了《诗》《书》《礼》《乐》《易》等经典的一部分价值,辅之以儒学价值转换,且又属辞比事撰作了《春秋》,将这六部经典建构为儒学价值之渊薮,用以教育三千弟子,并开化世间众生。郭店、上博儒典对孔子这番事业有极明确的总结。比如《眚自命出》上篇云:“凡
(道),心述(术)为宔(主)。
四述,唯人
为可
也。亓(其)厽(三)述者,
之而已。《时(诗)》《箸(书)》《豊(礼)》《乐》,亓
(始)出皆生于人。《时》,又(有)为为之也。《箸》,又为言之也。《豊》《乐》,又为
(举)之也。圣人比亓頪(类)而仑(论)会之,雚(观)亓(之
)〔先后〕而逆训(顺)之,体亓宜(义)而即(节)
(文)之,里(理)亓青(情)而出内(入)之,肰(然)句(后)复以教。教,所以生惪(德)于中者也。”(同样的文字也见于上博《眚
论》)而《语丛一》谓:“《易》,所以会天
(道)人
也。《诗》,所以会古含(今)之恃(志)也者。《春秋》,所以会古含之事也。《豊(礼)》,交之行述(术)也。《乐》,或生(性)或教者也。《书》
者也。”凡此皆可与传世文献互相印证。《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以《诗》《书》《礼》《乐》教,弟子盖三千焉,身通六艺者七十有二人”;上博《诗论》当即孔子以《诗》教的记录。[21]总而言之,孔子视六艺为真知之渊薮,六艺被他确立为间接格物致知的核心对象。孔子尝曰:“(加)〔假〕我数年,(五十)〔卒〕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又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孔子还对伯鱼(孔鲤,前532—前482)说:“女为《周南》《召南》矣乎?人而不为《周南》《召南》,其犹正墙面而立也与?”(《论语·阳货》)作为致知之门径,阅读经典的重要性从孔子创派之初就被确认了,儒家经典建设和授受的基础也由孔子奠定。上博《诗论》第五章云:
孔子曰
(吾)
(以)《
》得氏(祗)初之訔(志),民眚(性)古(固)然,见丌(其)
(美),必谷(欲)反丌本。夫萭(葛)之见诃(歌)也,则
(绤)之古(故)也。后稷之见贵也,则
文、武之惪(德)也。
《甘棠》得宗
(庙)之敬,民眚古然,甚贵丌人,必敬丌立(位),敚(悦)丌人,必好丌所为,亚(恶)丌人者亦然。
《木苽》
(得)
(币)帛之不可
(去)也,民眚古然,丌
(隐)志必又(有)
俞(喻)也。丌言又(有)所载而后内(纳),或前之而后交,人不可
(触)也。
杜》得雀□之不可无也,民眚古然,□□□□女此可,斯雀之矣。
(御)丌所㤅(爱),必曰:
奚舍之?宾赠氏(是)也。
这是孔子间接格物致知的显例。他基于人性省察《周南·葛覃》《召南·甘棠》《卫风·木瓜》以及《唐风·有杕之杜》,确认了德之重要性以及宗庙、币帛诸礼之根源。
在阅读经典以外,春秋战国时期学术思想之传播特赖口耳授受,故通过“闻”而知“道”分外重要。仅就《论语》所记,樊迟、颜渊、仲弓、司马牛、子张问仁(见《论语·雍也》《颜渊》《子路》《阳货》),宰我问三年之丧(见《论语·阳货》),鲁大夫孟懿子、其子孟武伯以及子游、子夏问孝(见《论语·为政》),林放问礼之本(见《论语·八佾》),子贡问“贫而无谄,富而无骄,何如”(见《论语·学而》),樊迟问知(见《论语·雍也》),原宪问耻(见《论语·宪问》),子张问行(见《论语·卫灵公》),子贡问友(见《论语·颜渊》),子路问成人(见《论语·宪问》),子贡、司马牛问君子(见《论语·为政》《颜渊》),子贡、子路问“何如斯可谓之士矣”(见《论语·子路》),子贡问为仁(见《论语·卫灵公》),季路“问事鬼神”、“问死”(见《论语·先进》),子路、冉有问“闻斯行诸”(见《论语·先进》),子张问“崇德、辨惑”(见《论语·颜渊》),子路问事君(见《论语·宪问》),颜渊问为邦(见《论语·卫灵公》),子张问“何如斯可以从政矣”(见《论语·尧曰》),子贡、子张、子路、仲弓、子夏、叶公、季康子、齐景公问政(见《论语·颜渊》《子路》),鲁哀公问“何为则民服”(见《论语·为政》),鲁定公问“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见《论语·八佾》),季康子问“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见《论语·为政》),定公问“一言而可以兴邦,有诸”(见《论语·子路》),子贡问“有一言而可以终身行之者乎”(见《论语·卫灵公》),凡此之类,不一而足,孔子每每因其材、就其事而施以不同的教诲。
作为认知道术的途径,“听—闻”异常重要,尝以高度理论化的形态出现在儒、道诸家之体系中。《五行》经文第十八章云:“闻君子道,悤(聪)也。闻而知之,圣也。圣人知(而)〔天〕道〔也〕。知而行之,(圣)〔义〕也。行之而时,德也。”《五行》说文第十八章释之曰:“‘闻君子道,
(聪)也’:同之闻也,独色然辩于君子道,(道)〔
也〕;〔
也〕者,圣之臧(藏)于耳者也。‘闻而知之,圣也’:闻之而遂知亓(其)天之道也,是圣矣。圣人知天之道。道者,所道也。‘知而行之,义也’:知君子之所道而
然行之,义气也。‘行之而时,
(德)也’:时者,和也。和也者(惠)〔
〕也。”这是说以“听—闻”获取对道的认知,而后付诸道德之修为。庄子云:“若一志,无听之以耳而听之以心,无听之以心而听之以气!(听)〔耳〕止于(耳)〔听〕,心止于符。气也者,虚而待物者也。唯道集虚。虚者,心斋也。”(《庄子·内篇·人间世》)[22]“听之以气”实即秉持心之虚来听,看似玄奥,但说到底还是以听为获取道的途径。显然,在儒学授受的历史交接中,听师教或圣言以获取安身立命、修齐治平的道术,也是间接的格物致知。
在学派成熟以后,因为其观念、价值体系臻于成熟和完备,负载该体系的经典臻于定型,直接格物致知的重要性自然会有所下降,而以经典授受为核心的间接格物致知则愈发占据主导地位。儒家以六经为教材始于孔子创派之时,至孔门七十子,六经的位置已牢固确立(新见郭店、上博儒典可以为证)。其后,孟子进一步突出《春秋》,曾说:“世衰道微,邪说暴行有作,臣弑其君者有之,子弑其父者有之。孔子惧,作《春秋》。《春秋》,天子之事也。是故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孔子成《春秋》而乱臣贼子惧。”(《孟子·滕文公下》)《春秋》对孔子本人及天下之意义,被推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至荀子之时,六经地位已经坚确无疑。故《荀子·劝学》篇云:“学恶乎始?恶乎终?曰:其数则始乎诵经,终乎读《礼》;其义则始乎为士,终乎为圣人。真积力久则入,学至乎没而后止也。故学数有终,若其义则不可须臾舍也。为之,人也;舍之,禽兽也。故《书》者,政事之纪也;《诗》者,中声之所止也;《礼》者,法之大分,类之纲纪也,故学至乎《礼》而止矣。夫是之谓道德之极。《礼》之敬文也,《乐》之中和也,《诗》《书》之博也,《春秋》之微也,在天地之间者毕矣。”荀子明显以读经为第二义,以为士、为君子、为圣人为第一义,然而他并不脱离第二义来空谈第一义,因为不读经,第一义便无着手处。荀子又将“经”与《礼》相对,置《礼》于群经之上,推《礼》为学之终竟、“道德之极”,称《书》《诗》《乐》《春秋》诸书为“经”,但这样说只是为了凸显《礼》的特殊性和重要性,《礼》说到底也是“经”。故《荀子·大略》篇云:“礼以顺人心为本,故亡于《礼经》而顺人心者,皆礼也。”《诗》《书》《礼》《乐》《春秋》诸经均为“道”之渊薮。因此《荀子·儒效》篇更明确地说:“圣人也者,道之管也。天下之道管是矣,百王之道一是矣,故《诗》《书》《礼》《乐》之〔道〕归是矣。《诗》言是,其志也;《书》言是,其事也;《礼》言是,其行也;《乐》言是,其和也;《春秋》言是,其微也。故《风》之所以为不逐者,取是以节之也;《小雅》之所以为《小雅》者,取是而文之也;《大雅》之所以为《大雅》者,取是而光之也;《颂》之所以为至者,取是而通之也:天下之道毕是矣。乡是者臧,倍是者亡。乡是如不臧,倍是如不亡者,自古及今,未尝有也。”读经以知“道”,与《大学》所说格物以致知同趣。《荀子》并不漠视《易》。其《大略》篇云:“善为《诗》者不说,善为《易》者不占,善为《礼》者不相(杨注云:相,谓为人赞相焉),其心同也。”拿《易》来与《诗》《礼》两经并列,当非偶然。总之自孔子至荀子,六经逐渐成为儒家核心典籍,读经以致知越发成为格物以致知的根本方式。正如徐复观所说,“在先秦时代,由孔子所开创出来的一个伟大的教化集团,是以《诗》《书》《礼》《乐》《春秋》《易》为中心而展开的”[23]。
朱熹云:“读书是格物一事。今且须逐段子细玩味,反来覆去,或一日,或两日,只看一段,则这一段便是我底。脚踏这一段了,又看第二段。如此逐旋捱去,捱得多后,却见头头道理都到。这工夫须用行思坐想,或将已晓得者再三思省,却自有一个晓悟处出,不容安排也。书之句法义理,虽只是如此解说,但一次看,有一次见识。所以某书,一番看,有一番改。亦有已说定,一番看,一番见得稳当,愈加分晓。故某说读书不贵多,只贵熟尔。然用工亦须是勇做进前去,莫思退转,始得。”又说:“读书乃学者第二事。”还说:“读书已是第二义。盖人生道理合下完具,所以要读书者,盖是未曾经历见许多。圣人是经历见得许多,所以写在册上与人看。而今读书,只是要见得许多道理。及理会得了,又皆是自家合下元有底,不是外面旋添得来。”[24]朱子把读书以致知的道理说得十分明白和透彻。
师教作为间接格物致知的重要一途,至荀子时也已确立。《荀子·修身》篇云:“礼者,所以正身也;师者,所以正礼也。无礼,何以正身?无师,吾安知礼之为是也?礼然而然,则是情安礼也;师云而云,则是知(智)若师也。情安礼,知若师,则是圣人也。故非礼,是无法也;非师,是无师也。不是师法而好自用,譬之是犹以盲辨色,以聋辨声也,舍乱妄无为也。”其《性恶》篇也说:“夫人虽有性质美而心辩知,必将求贤师而事之,择良友而友之。得贤师而事之,则所闻者尧、舜、禹、汤之道也;得良友而友之,则所见者忠信敬让之行也。身日进于仁义而不自知也者,靡(顺服)使然也。”毫无疑问,以师教为致知之途,与以读书为致知之途有很高的同一性,因为师教的核心也是经典。
以上史实,从一定程度上证成了《大学》“格物”、“致知”的本意。而确认这些论断,需要特别关注见于新出简帛、与《大学》差不多同时代的儒典。
在以载录孔子《诗》说为核心的上博《诗论》中,有不少材料堪为间接格物致知的注脚。比如,《诗论》第五章记载,孔子透过《周南·葛覃》《召南·甘棠》《卫风·木瓜》《唐风·有杕之杜》,而认知人性的各种面相,并以此为基础解释宗庙、币帛诸礼之所以然。这是间接格物致知的显例。而《诗论》第一章云:
孔子曰:《訔》,丌(其)猷塝门与?戋(残)民而
(逸)之,丌甬(用)心也
(将)可(何)女(如)?曰《邦风》氏(是)已。民之又(有)
(戚)
(惓)也,上下之不和者,丌甬心也
可女?曰《少
》氏(是)已。□□□□□□可女?曰《大
》氏已。又城(成)工(功)者可女?曰《讼》氏已。
孔子通过读《诗》,读《邦风》《大雅》《小雅》以及《颂》,认知政教伦理之得失与民心之向背,也是间接格物致知的典型个案。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载录子思体系的《五行》直接凸显了《大学》“格物→致知”的本旨,或说基于《五行》,可以发前人千百年未发之覆。《五行》经文第二十三章云:“目(侔)而知之,胃(谓)之进之。”其说文第二十三章曰:《五行》经文第二十三章文字极为简括,然而很明显,所谓“目(侔)而知之,胃(谓)之进之”即落实为说文第二十三章中的“目(侔)万物之生(性)而知人独有仁义”、“目人
(体)而知亓(其)莫贵于仁义”,此二说堪称《大学》“致知在格物”、“物格而后知至”的具体呈现。具体说来,《五行》说文第二十三章一系列申释和论证,如“循……(某某对象)则知……(某某道理)”、“源……(某某对象)而知……(某某道理)”等等,均亦呈现出“格物→致知”的理念和模式。《五行》经、说第二十三章中的“目”通“侔”;“目……(某某对象)而知……(某种道理或价值)”,意指主体接物,比较之而达成某种认知,如“目(侔)万物之生(性)”即主体交接草木、禽兽以及人之性而比较之,“目人
(之性)”即主体交接耳目、鼻口、手足以及心之性而比较之。《五行》说文该章中,“遁(循)”和“源”意指探究;“遁……(某某对象)”和“源……(某某对象)”意指主体接物而探究之,比如探究草木之性、禽兽之性、人之性(概言之即万物之性),探究耳目之性、鼻口之性、手足之性、心之性(概言之即人体之性)等等。“目(侔)”、“遁(循)”、“源”三字之义均可包括在《大学》“格物”之“格”中,均可呈现“格物”之“格”的实际意涵。而此处所格之“物”包括草木、禽兽、人类以及人体,后者又具体化为作为大体的心与作为小体的耳目、鼻口、手足等等。
“目(侔)而知之,胃(谓)之进之”:弗目也,目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目之也者,比之也。“天监在下,有命既杂(集)”者也,天之监下也,杂命焉耳。遁(循)草木之生(性)则有生焉,而无(无)好恶焉。遁禽兽之生,则有好恶焉,而无礼义焉。遁人之生,则巍然知亓(其)好仁义也。不遁亓所以受命也,遁之则得之矣。是目之已。故目万物之生而知人独有仁义也,进耳。“文王在上,於昭于天”,此之胃也。文王源耳目之生(性)而知亓好声色也,源鼻口之生而知亓好
(臭)味也,源手足之生而知亓好勶(佚)余(豫)也,源心之生则巍然知亓好仁义也。故执之而弗失,亲之而弗离,故卓然见于天,箸(著)于天下。无他焉,目也。故目人
(体)而知亓莫贵于仁义也,进耳。
《五行》经文第二十四章云:“辟(譬)而知之,胃(谓)之进之。”说文第二十四章解释道:
“辟(譬)而知之,胃(谓)之进之”:弗辟也,辟则知之矣,知之则进耳。辟丘之与山也,丘之所以不如名山者,不责(积)也。舜有仁,我亦有仁,而不如舜之仁,不责也。舜有义,而我亦有义,而不如舜之义,不责也。辟比之而知吾所以不如舜,进耳。
这是以丘因不积而不如名山,类比而得知“我”之仁义因不积而不如舜之仁义,以此确认积仁义之为要务,简单言之“辟比……(某某对象)而知……(某某道理)”,这是《五行》“格物→致知”的又一种具体形式。
与此相似,《五行》经文第二十五章“谕而知之”以及说文第二十五章给出的说解、《五行》经文第二十六章“鐖(几)而知之”以及说文第二十六章给出的说解,也都与《大学》格致观念密切相关。
以上所举是直接的格物致知。在《五行》体系中,以言教为认知对象的间接格物致知也有所表现。比如其经文第十七章云:“未尝闻君子道,胃(谓)之不悤(聪)。未尝见贤人,胃之不明。闻君子道而不知亓(其)君子道也,胃之不圣。见贤人而不知亓有德也,胃之不知(智)。见而知之,知(智)也。闻而知之,圣也。明明,知(智)也。壑壑,圣〔也〕。‘明明在下,壑壑在上’,此之胃也。”该章有一个论断是见贤人而知其有德谓之智,即“见……(某某对象)而知……(某某道理或价值)”,这是直接的格物致知;另有一个论断则是闻君子道而知其君子道谓之圣,即“闻……(某某对象)而知……(某某道理或价值)”,这是间接的格物致知。《五行》在这两个层面上均承袭了孔子及其弟子认知道术的模式,其德行生成的系谱往往基于此建构。战国末期,《荀子》偏重于张扬基于“见—知”而践履价值、提升人格的一面。故其《儒效》篇云:“不闻不若闻之,闻之不若见之,见之不若知之,知之不若行之,学至于行之而止矣。行之,明也(杨注:行之则通明于事也)。明之为圣人。圣人也者,本仁义,当是非,齐言行,不失豪厘,无它道焉,已乎行之矣。故闻之而不见,虽博必谬;见之而不知,虽识必妄(杨注:见而不知,虽能记识,必昧于指意);知之而不行,虽敦必困(杨注:苟不能行,虽所知多厚,必至困踬也)。不闻不见,则虽当非仁也(杨注:虽偶有所当,非仁人君子之通明者也),其道百举而百陷也(杨注:言偶中之道,百举而百陷,无一可免也)。”
除《五行》之外,郭店竹书《
惪义》之系谱
(察)→智(知
(己)→智人→智命→智道→智行”、《语丛一》之系谱“智忌(己)→智人→智豊(礼)→智行”等,亦莫不蕴含格物致知之意。
所有的历史都有其土壤;找不到历史的土壤,就找不到真正的历史。将《大学》格致观念孤立于其前后的传世文献之外,尤其是孤立于大致与它同时的新出儒典之外,显然是不科学的。《大学》文本与上博《诗论》、郭店及马王堆《五行》等新见儒典的互证关系,为上文对《大学》格致观念的诠释提供了力证。
道德修为无法摸着石头过河,必须先达成认知,才能进一步将它落实到修为或践履中。由格物而致知未必轻松简易,《中庸》第二十章所谓“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便是“致知”的一系列工夫。而知之不当,则行之必妄。《论语·阳货》篇记:
子曰:“由(仲由,子路)也,女(汝)闻六言六蔽矣乎?”对曰:“未也。”“居!吾语女。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智)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
又记:
子路曰:“君子尚勇乎?”子曰:“君子义以为上。君子有勇而无义为乱,小人有勇而无义为盗。”
凡此均夫子矫正弟子之知也。故前人或评价说:“搔着子路痒处,亦搔着子路痛处,亦搔着天下万世痛痒处。”[25]而朱子云:“子路之勇,夫子屡箴诲之,是其勇多有未是处。若知勇于义,知大勇,则不如此矣。”[26]一言以蔽之,知有偏差,则践行愈笃实卖力,问题便愈大。“格物→致知”作为《大学》八目及儒家道德修为之始基,良有以也。
朱熹解“格物”为“即物而穷其理”(见其补传),或者“穷至事物之理”(见其章句),解“致知”为“推极吾之知识,欲其所知无不尽也”(见其章句),其说在思想史上自有极重要之价值。徐复观云:
朱元晦对致知格物的补义……实含有两大意义;尽管未必为《大学》原义所有,但亦可谓为《大学》原义的引申推拓;最低限度,这是儒家重知识一面的重大发展,所以并不必为《大学》原义所拒绝。……第一,他把求知识的知性,及求知识的对象,很清楚地表达出来。并且在“即物而穷理”的这句话里,把道德的主观性所加于求知的制约,与以取消或压小;因之,使知性从道德主体的主观性中完全解放出来,直接面对客观之物而活动,这便为求知识开出一条大路。第二,因为上述知性的解放,于是把求知的对象,从“伦理”、“事理”,扩充到“物理”;伦理不待说,即是事理的“事”,是由人的主观意志向客观对象的活动而成立;若此种客观对象,只限于身、家、国、天下,则此时的“事理”,是在伦理与物理之间所成立的理。这若完全站在知识的立场说,此时的事理,便算是不纯不净,对于知识自身的发展,即形成一限制。中国传统所说的理,多半是属于此种性格。程朱说“天下之物,莫不有理”,说“即物而穷其理”;这里所说的物,已突破了《大学》原有的范围,而伸向“凡天下之物”,连一草一木,都包括在内的自然方面;理之客观性,始彻底明了,求知的限制亦随之打破;这是中国文化,由道德通向科学的大关键。必如此,而学问的性格乃全,且亦为孔子思想所蕴蓄而未能完全展出的。[27]
这些论述相当正确。可凡事往往都存在另外一面。从先秦儒家立场上说,朱子章句及补传只能说是得其大略,其严重缺陷,在于未意识到先秦儒家讲格物致知,绝非泛言致一般之知识,而是聚焦于致为人君、为人臣、为人父、为人子、事君、敬长、使众、与国人交等修齐治平之知。徐复观说“朱元晦因未能把握性理而偏重事理、物理,故其释《大学》,使‘正心’、‘诚意’二辞落空”[28],准确地提挈了朱子诠释《大学》“格物”、“致知”的弊端。以朱说为代表的对《大学》“格物”、“致知”的新认知、新观念,暗含了格致学说蜕变为科学性求知而偏离安身立命之本的可能性。这一点在后来成了大势所趋。1876年2月,英国传教士傅兰雅(John Fryer,1839—1928)在上海创办《格致汇编》,作为“近代中国第一份完全以科技知识为内容的报刊”[29],它被命名为“格致”,可以说就是前一偏向的自然发展。前进的代价无疑是巨大的。在科学日益进步的同时,安身立命问题也成了中国人越来越严重的问题。
(作者单位:北京大学中文系)
【注释】
[1]钱穆《大学中庸释义·大学古本》,《四书释义》,九州出版社2013年版,第300页。
[2]钱穆《大学中庸释义·例言》,《四书释义》,第278页。
[3]吴光主编《刘宗周全集》第一册经术七,浙江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659页。
[4]王阳明《大学问》,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三册续编一,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版,第1071页。
[5]《传习录上》,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一册语录一,第7页。
[6]分别参见《传习录下》,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一册语录三,第136页;《年谱一》,吴光等编校《王阳明全集》第四册,第1354页。
[7]刘宗周《大学古记约义》“格致”条,吴光主编《刘宗周全集》第一册经术六,第648—649页。
[8]湛若水《湛甘泉先生文集》卷七书,《四库全书存目丛书》集部第56册,齐鲁书社1997年版,第568页下。
[9]吴光主编《刘宗周全集》第一册经术七,第657、654页。案:杨简(1141—1225),世称慈湖先生。王守仁(1472—1528),世称阳明先生,卒谥文成。王艮(1483—1541),号心斋。罗洪先(1504—1564),号念庵。
[10]宋翔凤《大学古义说》上篇,《续修四库全书》159,经部四书类,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页下。案:其所引瑞应,见载于《礼记·礼运》篇。
[11]饶宗颐《选堂文集·格物论》,《饶宗颐二十世纪学术文集》卷十四文录、诗词,新文丰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版,第52—53页。案:饶文上引《礼记·缁衣》篇记子曰:“夫民,教之以德,齐之以礼,则民有格心;教之以政,齐之以刑,则民有遁心。”郑注:“格,来也;遁,逃也。”又谓:“《学记》论为学程序,而殿以语云:‘夫然后足以化民易俗,近者说服而远者怀之,此大学之道也。’注:‘怀,来也’。是大学之道,其效不离齐之以德,使人心悦诚服而来归已耳,而其道莫重于格物。”(同前注,第51页)所谓“郑注陈义之精”即对此而言。“庶民来子”当作“庶民子来”,见《诗经·大雅·灵台》。
[12]钱穆《大学中庸释义·大学古本》,《四书释义》,第300页。
[13]郭店简文《缁衣》所载为:“君子言又(有)勿(物),行又
(格),此以生不可敚(夺)志,死不可敚名。”
[14]《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第二一〇册,经部第二〇四册四书类,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280页上。
[15]杜勇列三条内证,证明《史记·周本纪》《书序》说周公作《大诰》之可信,并判断《大诰》为“周公东征前发布的政治宣言书”(见氏著《〈尚书〉周初八诰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7年版,第28—34页),可以参考。
[16]许慎《说文解字·牛部》:“物,万物也。牛为大物,天地之数起于牵牛,故从牛勿声。”裘锡圭《说“格物”:以先秦认识论的发展过程为背景》一文(《裘锡圭学术文集》第五卷《古代历史、思想、民俗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313—315页),采摭相关文献甚富,颇可见“物”字无所不包之义。
[17]案:传世《大学》“自天子以至于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其所厚者薄,而其所薄者厚,未之有也”,之后有“此谓知本”,《伊川先生改正大学》谓“四字衍”(见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经说卷第五》,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1130页),是。又:“子曰听讼”以下一段文字,旧说往往就听讼一事作解,郑玄《礼记》注、朱熹《大学章句》等,莫不如此。笔者以为当系三事,其意为:“听讼”固然重要,使民不起争讼才是根本。“情”之于“辞”为根本,故“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周易·系辞传下》“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功业见乎变,圣人之情见乎辞”,可证成“情”与“辞”之关系。《尚书·泰誓》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天聪明自我民聪明”(分别见《左氏春秋》襄公三十一年〔前542〕所记穆叔引《大誓》、《孟子·万章上》所记孟子引《太誓》以及《诗经·大雅·烝民》郑笺引《书》,——正义以为《泰誓》文)。凡此足见“民志”之为根本。故《大学》谓“必也使无讼”、“无情者不得尽其辞”、“大畏民志”三者为“知本”。
[18]徐复观说:“由《大学》所反映的学问内容,未曾受到西汉以经典为学问中心的影响。”(见氏著《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九州出版社2014年版,第245页)《大学》未受西汉学术思想之影响是毋庸置疑的,但儒家以经典为中心建构学问体系,自孔子创立儒家之时便开始了,至战国中晚期,六经业已被确立为学问之核心,《大学》之“格物→致知”实亦包含自经典获取价值的一面,甚至是更为重要的一面。
[19]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一“致知格物”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0页。
[20]孔子对仁的如下诠释,“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回答的是子贡所问:“如有博施于民而能济众,何如?可谓仁乎?”孔子所谓“近取譬”,是就相对于“人”之远的“己”之近而言的,指言本“己欲”而事人。徐复观提出:“‘能近取譬’的‘近’,是指可以具体实行的工夫、方法而言。仁的自觉的精神,必须落实于工夫、方法之上;而工夫、方法,必定是在当下生活中可以实践的,所以便说是‘近’。‘近’是针对博施济众之‘远’而言。”(见氏著《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85页)其解“近取譬”显然是一大误会。《中庸》第十三章载子曰“道不远人。人之为道而远人,不可以为道”,之后即倡言“违道不远”之“忠恕”,谓“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云云。孟子则曰:“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强恕而行,求仁莫近焉。”(《孟子·尽心上》)凡此均是将践行推己及人之恕道作为求仁德最近之途径,均可为孔子“近取譬”一说之注脚。简单地说,对于孔、孟而言,践行仁取则在自身,故或谓其“方”为“近取譬”,或谓“强恕而行”为求仁最近之途,其所谓“近”,与“博施济众之‘远’”无涉。
[21]《史记·十二诸侯年表》序谓,孔子次《春秋》,“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可知孔子又曾以《春秋》教弟子。《史记·仲尼弟子列传》谓:“孔子传《易》于瞿(鲁人商瞿),瞿传楚人
臂子弘(前儒疑为子弓之误),弘传江东人矫子庸疵,疵传燕人周子家竖,竖传淳于人光子乘羽,羽传齐人田子庄何,何传东武人王子中同,同传菑川人杨何。何元朔中以治《易》为汉中大夫。”《汉书·儒林传》则说:“自鲁商瞿子木受《易》孔子,以授鲁桥庇子庸。子庸授江东
臂子弓。子弓授燕周丑子家。子家授东武孙虞子乘。子乘授齐田何子装。……汉兴,田何……授东武王同子中、雒阳周王孙、丁宽、齐服生。……同授淄川杨何……元光中征为太中大夫。”二说之差别主要是第三世第四世互易,而孔子以《易》授徒一事则确凿无疑。要之,六经均在孔门授受之列。
[22]“听止于耳”原当为“耳止于听”,参阅俞樾《诸子平议·庄子一》。
[23]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70页。案:徐复观认为:“六经的成立,是先有《诗》《书》《礼》《乐》;到了孟子,才加上了《春秋》。而《周易》之加入,恐在荀子以后。《荀子·儒效》篇‘《诗》言其志也’一段,总言五经而未及《易》。但这是《易》的重要性尚未被荀子这一派人所承认,并非《易》尚未成为传习的教材。”(同前注,第70页注2)徐复观又说:“……六经的成立,可能是在秦博士之手,或其并世的儒者。”(同前注,第326页)徐复观显然缺乏新出战国儒典的知识背景,也忽视了《荀子·大略》篇将《易》与《诗》《礼》并列的重要性,因此严重偏离了事实。
[24]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第十,《学》四《读书法上》,中华书局1994年版,第167、161页。案:刘宗周《大学杂言》云:“朱子格物之说,其大端从《诗》《书》六艺穷讨物理,原是学问正项工夫,士舍此无以入道者。但其工夫已做在小学时,至十五而入大学,则自小学之所得者,由身而达之天下国家,其第一义在格物,即就此身坐下言。通《大学》一书,何尝有学文游艺之说?”(吴光主编《刘宗周全集》第一册经术七,第656页)
[25]李贽《四书评》,《论语》卷之九,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148页。案:此书颇有学者怀疑为叶昼所作,反驳的意见可参考刘建国编《中国哲学史史料学概要》,吉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509—511页。
[26]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四十七,《论语》二十九《阳货篇》,第1191页。
[27]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272—273页。
[28]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第282页。
[29]赵晓兰、吴潮《传教士中文报刊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21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