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4 第三十一章
第三十一章

我们好多天都不敢在任何镇子停靠,只能一直顺流而下。此时我们已经来到了暖意融融的南方,这里离家已经很远了。我们终于见到了生着长长苔藓的树木,苔藓从树枝上垂下来,树木仿佛长了长长的灰白胡子,树林因此显得肃穆而凄凉。我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长的苔藓。现在这俩骗子觉得自己已经脱离险境了,于是重操旧业,在村里行骗。

一开始,他们先发表了戒酒演讲,赚的钱还不够两人喝顿酒,然后他们就跑到另一个村子开设舞蹈学校,但是说起跳舞,他俩恐怕还不如一只袋鼠懂得多,因此当他们刚一跳,就露出马脚,被人们轰出了镇子。还有一次,他们准备教别人演讲,还没讲多久,观众们就站起来,好好地痛骂了他们一顿,他们只好灰溜溜地跑了。他们还搞过什么传道、催眠术、看病、算命,几乎所有的行当都干过了,但是好运气始终没有降临。最后,他们身无分文,只好躺在筏子上任它漂流,常常大半天都在那里想啊想啊,一句话也没有,双双陷入了忧愁和绝望之中。

后来他们一改往日一蹶不振的形象,开始凑到窝棚里,神神秘秘地窃窃私语,一聊就是两三个小时。我和吉姆感到很不安,我们不喜欢这种气氛,我们觉得他们一定是在策划什么更缺德的事。我们思来想去觉得他们肯定是要打劫谁家或某个商店,或者造假钱,或其他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我们心里很害怕,我俩商量好了,再也不参与他们的任何勾当,如果有机会,就得赶快溜之大吉,远远地离开他们。于是,我们一大早就把筏子藏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在匹克维勒那个破落村子以南约两英里。国王上了岸后告诉我们都藏起来,他自己去镇子上打探打探那里是否有人得到了《皇家极品》的什么风声。(“你的意思是说,看看有没有什么房子可以打劫。”我心里暗自这样想道,“当你打劫回来时,就会很奇怪我、吉姆,还有筏子到哪里去了?到那时,你就干瞪眼吧。”)他说,如果他中午还没回来,公爵和我就会知道一切顺利,然后我们就可以跟过去。

于是,我们待在原地,哪儿也没去。公爵坐立不安,四处乱转,脾气很坏,他动不动就斥责我们,好像我们什么都做得不对。他对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百般指责,他肯定在动什么坏点子呢。中午到来时我们还没见国王的影子,我对此感到很高兴,不管怎样,我们也可以换换环境了,说不定还能遇到什么机会呢。于是我和公爵去了村子,在那里到处寻找国王,我们很快就在一间小酒吧后面的房间找到了他,他当时已经喝醉了,很多二流子都在戏弄他,拿他取乐。他拼命地咒骂和吓唬人家,他醉得迈不动步,对那些二流子没有一点办法。公爵开始骂他是个老傻瓜,国王就回嘴反击,当他们在那里交战的时候,我撒腿就跑,像小鹿一样沿着河岸上的大路飞奔,我终于等到了机会。他们想要再次看到我和吉姆,不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呢。我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但是心里充满了快乐,我高声喊道:“解开缆绳,吉姆!现在我们没事了!”

但是那里没有任何回应。没有人从窝棚里出来。吉姆不见了!我又大喊一声,然后又一声,接着又一声,我在树林里跑来跑去,又喊又叫,但是无济于事——老吉姆不见了。我实在忍不住了,一屁股坐下来号啕大哭。但是我并未坐太久,很快,我走出树林上了大路,心里想着下一步做什么比较好。路上我遇到了一个男孩,我就问他是否看见过一位奇怪的黑人,我给他描述吉姆的穿着如何如何,他说:“见过。”

“他去了哪里?”我问道。

“向南去了赛拉斯·菲尔普斯家,距这里两英里远。他是个在逃的黑奴,被人抓住了。你在找他吗?”

“我找他干什么!我一两个小时前在树林遇到了他,他说要是我敢喊人,他就把我的肝挖出来。他要我躺下,待在那里不许动,我照他说的去做。我就一直待在那里,不敢出来。”

“哦,”他说,“你不用再害怕了,他已经被抓住了。他从南方某个地方逃出来的。”

“能抓住他真是太好了!”

“是的,我觉得也是!抓住他可以拿赏金两百美元呢。简直就是白捡的。”

“是的,要是我足够大,我就能抓住他,是我先看见他的。谁逮住他的?”

“是个陌生的老头,他愿意以四十美元的价格把这个捞赏金的机会卖出去,他有急事要沿河北上,实在等不及了。现在,好好想想吧!就算是等上七年,我也愿意。”

“我也会这样。”我说,“但是,如果他愿意这么便宜卖掉这次机会,可能这个机会也就值这么多钱,说不定其中还有什么猫腻呢。”

“事实就是如此,里面不会有什么猫腻,我亲眼看到了传单。传单上对他详细地描述了一番,上面还有他的画像,上面说他是从新奥尔良南部的农场逃出来的。那笔买卖没什么问题,放心好了。哎,给我点儿烟抽抽,行吗?”

我说没有烟,他就离开了。我去了筏子那里,坐在窝棚里琢磨,但是也想不出个一二三来。我想得脑瓜子都疼了,也没想到解决办法。经历了这么长的旅途,为那些恶棍做了那么多的事,到头来还是白忙活一场,一切都没有了,一切都损失殆尽。仅仅为了那区区四十美元,他们竟这样狠心对待吉姆,让他再次沦为奴隶,使他陷入举目无亲的凄凉境地!

我曾经对自己说,如果他命中注定就是个奴隶,那么就和他的家人待在一起生活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我最好给汤姆·索亚写封信,请他转告沃森小姐吉姆在哪里,但是我很快又放弃了这个想法,原因有两个:沃森小姐会对吉姆离开她的卑劣行径和忘恩负义生气至极,并心生厌恶,这样她会再次把他卖掉;即使她不会,大家伙儿都会看不起这个忘恩负义的黑奴,吉姆因此会感到自惭形秽、无地自容,在人前永远抬不起头来。再想想到时我自己又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吧!街坊四邻都会知道哈克·费恩协助一个黑奴逃跑。我要是再见到那个镇子里的任何人,我得羞愧地趴下来给他舔靴子。本来就是这样,如果一个人干了见不得人的事,还不想去承担后果,只要不被人发现,就不觉得丢人,这正是我的处境。我越想这事,良心就越受到谴责,也就愈加感到自己的罪恶、卑鄙和下流。想来想去,我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这是上帝给我的一记耳光,让我明白原来上帝一直对我的邪恶明察秋毫。他看着我从那个没伤害过我的可怜的女人那里拐跑了黑奴,现在正在向我表明一直有人在监视着我的一举一动,暗示我不要将这种罪恶继续下去。这个念头让我心生恐惧。唉,我只能尽可能地安慰自己说我生来就是缺乏教养,所以没什么好责备的,但是我的内心却一直有个声音在说:“不是有个主日学校吗,你可以去那里的。如果你这样做了,他们会告诉你如果人们像你那样对待一个黑奴,定会受到永久的惩罚。”

这个想法让我不寒而栗。我决定做个祷告看看自己是否能改头换面,重新做人。于是,我双膝跪下,可就不知道该祷告什么。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想瞒过上帝是不可能的事,但是对我来说,要自欺欺人也同样不可能。我非常清楚做不出祷告的原因,因为我的良心太坏了,因为我并不光明磊落,因为我正在耍两面派。我表面上想改邪归正,内心却在酝酿着最大的阴谋。我想让自己的嘴巴说出我要做光明磊落的好事,去给黑奴的主人写信说出他现在在何处,但是我深深知道这只是个谎言,上帝也知道,你怎么可能为谎言而祈祷。想到这里,我才幡然醒悟。

此时的我惆怅满腹,愁得不知道该干什么。最后我终于想出了办法,我要去写信,然后看看能不能做祷告。啊,太不可思议了,我竟然一下子感到释然了,所有的烦恼立刻烟消云散。我拿出了一张纸和一支铅笔,高兴而激动地写道:“沃森小姐,你的逃跑的黑奴吉姆就在匹克维勒以南两英里处,菲尔普斯先生抓住了它,如果你能兑现你的承诺,他将会把吉姆归还于你。哈克·费恩”

我此时的感觉非常好,头一次感到了洗刷罪恶后的舒畅心情,我觉得现在是时候做祷告了,但是我并没有马上这样做,而是把纸放下,坐在那里思量一番,庆幸事态发展到现在出现了转机,后怕自己差一点就误入歧途下了地狱。我一直想啊想啊,一直想到我们在大河上漂流的旅程,吉姆的影子一直在我眼前挥之不去:有他在的多少个日日夜夜,皎洁月光下的闲聊,猛烈暴风雨中的相依;想到我们说着、唱着、笑着一起漂流的时光。但是不知为什么,我就是对他冷酷不起来,心中怀有的却是另一种情感。往事历历在目:我看到他不忍心叫醒我,替我值班,这样我就能继续安睡;我看到他高兴地迎接我从迷雾中归来;在那个满是世仇的地方,我去沼泽地见他的情形,诸如此类的片段;他总是叫我宝贝,宠爱着我,为我做一切他能想到的事,他一直都是那么好;最后我想到了为了救他,我告诉那伙人船上有患了天花的人,他对我感激涕零的样子,他说我是他世界上最好的朋友,也是现在唯一的朋友。想到这些,我环顾四周,眼光恰好落在了那张纸上。

我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我拿起了那张纸,把它攥在手里,我不停地颤抖着,要在两个选择中做决定,我深知其中的利弊。我琢磨了一下,屏住呼吸,对自己说:“那么,好吧,还是让我下地狱吧。”说完,我毅然决然地将纸条撕得粉碎。

真是可怕的想法,可怕的字眼,但是我总算说出来了。我脱口而出,再也不想什么洗心革面的事情了。我完全将这件事置于脑后,说我还是做坏人吧,这是我的本色,我生来如此,根本成不了好人。首先我得去工作,再次把吉姆从奴隶中偷出来。如果我能想到什么更坏的事,也会去做。既然做了,干脆把这件事干到底好了。

接着我就想如何做成这件事,我在心里推翻了无数个方法,最后终于制定出一个适合我的计划。我选好了河流下游一个树木茂密的小岛,等天色一暗下来,我就撑着筏子前往那里,藏了起来,然后睡觉去了。我睡了一整夜,天亮之前起来了,吃了早餐,穿上衣服,把杂七杂八的东西捆成一捆,坐上独木舟,准备靠岸。我觉得应该是到了菲尔普斯住的地方了,于是在房子南边上了岸,把行李卷藏在树林中,然后把独木舟灌满水,里面放上石头,把它沉到我需要时能再次找到它的地方,大概就在距岸上一家蒸汽锯木厂以南四分之一英里处的地方。

安排妥当后,我走上了大路。当我经过锯木厂时,看到了上面写着“菲尔普斯锯木厂”。我又往前走了两三百码远,来到了一家农舍,我一直在窥视着周围的情况,虽然现在是大白天,但是却没有看到什么人。我对此并不介意,我本来就不想看到什么人,我只想了解一下地形而已。根据我的计划,我准备让别人看到我是从那个村子里走过来的,而不是从河的南边过来的。于是我决定观察观察,继续前行,径直赶往镇子。巧了,当我到达那里时,遇到的第一个人竟然是公爵。他正在张贴《皇家极品》的演出传单,跟以前一样,准备演出三个夜场。这两骗子真不要脸!我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跟他正面撞上了。他很吃惊地看着我说:“你好!你从哪里来的?”接着他换了一种高兴而急切的语气说:“筏子在哪里?把它藏好了吗?”

我说:“哦,这正是我要问阁下您的问题。”

他一下子变得不高兴了,生气地说:“为什么问我啊?”

“嗯,”我说,“昨天,当我在那个小酒吧看到国王的时候,我就想,要等他变得清醒些,怎么说也得几个小时,才能把他弄回家。于是,我就到镇子里四处闲逛,等着他清醒过来。一个人过来,给了我十美分,要我帮他把一只小船划到河对面,然后把一只羊运回来。于是我就去了,但是当我们正把它往船上拽的时候,那个人却把缆绳给了我,自己去羊后面推它,哪料它太有劲了,一下子挣脱跑了,我们就追它。因为没有狗跟着,所以我们追着它满村子里乱跑,直到它跑不动了,天黑以后我们才抓到它,然后用船把它运了回来,我这才开始找筏子。可是当我到那里时,发现它不见了。当时我想,‘他们一定是遇到麻烦不得不离开了。他们带走了我的黑奴,我唯一的黑奴,现在我身在一个陌生的村子,身无分文,无法生存下去。’我急得坐下来大哭,那晚我睡在树林里。但是筏子究竟去哪里了?吉姆,我可怜的吉姆!”

“我要知道天打五雷轰。我是说,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那个老傻瓜做了一笔生意,挣了四十美元,当我们在小酒馆找到他时,二流子们正在跟他赌半块钱,除了买酒的钱以外,他所有的钱都被骗走了。昨天大半夜的时候我才把他弄回家,却发现筏子不见了,我们说,‘那个小流氓偷走了筏子顺着河流逃跑了,我们被他甩了。’”

“我不会狠心甩掉我的黑奴,不是吗?我可只有这一个黑奴啊,他可是我唯一的财产。”

“我们可没那样想过。事实是,我觉得我们认为他是我们的黑奴,是的,我们确实是这样认为的,天知道他给我们带来了多大的麻烦。当我们看到筏子不见了,而又身无分文,实在没办法了,只好再耍一次《皇家极品》的把戏了。我一直忙活个不停,干渴得像个牛角火药桶似的。十美分在哪里?快交上来吧。”

我身上有不少钱,于是我给了他十美分,央求他用这钱买点儿吃的分给我,我身上也就有这么点儿钱,从昨天起我一直饿着肚子呢。他什么也没说,却突然转向我问道:“你觉得那个黑奴会出卖我们吗?他要敢那样做,我就剥了他的皮。”

“他怎么出卖我们?难道他没逃跑吗?”

“没有!那个老傻瓜卖了他,却没分给我一分钱,钱也不见了。”

“卖了他?”我说着就哭了起来,“为什么,他是我的黑奴啊,那钱应该属于我。他在哪里?我要我的黑奴。”

“唉,要不回来了,认了吧!擦干你的眼泪吧。瞧瞧,你想出卖我们吗?要是我相信你就怪了。哼,如果你敢出卖我们——”

他停了下来,我以前从来没有见过公爵如此凶神恶煞的表情。我继续抽泣着说道:“我不想出卖任何人,我也没时间出卖任何人,我必须找到我的黑奴。”

他脸上显出了厌烦的表情,站在那里蹙眉深思,传单在他的胳膊上被风吹得上下拍打。他说:“我给你说点儿事,我们在这里要待三天,如果你发誓不会出卖我们,也不会让那个黑奴出卖我们,我就告诉你他在哪里。”

我马上发誓,他说:“有一个名叫赛拉斯·菲——”接着,他突然停下来不说了。你看,他正打算告诉我实情,但是却停了下来,开始重新考虑一番,我觉得他要变卦了。果然不出所料,他信不过我,他不想我在这三天里碍手碍脚的,所以他说:“那个买了他的人叫阿波兰·福斯特——阿波兰·G·福斯特——住处离这里有四十英里,就在去往拉斐特的路上。”

“好吧,”我说道,“我在三天之内能够走到那里,今天下午我就动身。”

“不,你不能,现在就得出发,一点时间也浪费不得。另外,你不能随便乱说,嘴一定要严,只管赶路,这样你才不会给我们惹麻烦,听清了吗?”

这话正中我下怀,对此我真是求之不得啊,我需要自由地实施我的计划。

“快走吧,”他说,“你可以告诉福斯特先生你想说的话。也许你能让他相信吉姆是你的黑奴,有些白痴是不会索要证明的,至少我听说这里有这样的傻瓜。你告诉他传单的内容以及赏金数量都是假的,你得向他解释为什么要造假,或许他会相信你。现在走吧,告诉他一切你想说的话,但是绝不要在我们之间搬弄是非。”

我就这样离开,最终返回了山村。虽然我没有四下张望,但一直感到他的眼睛始终在监视着我,不过这也会把他累得很惨。我一口气走了一英里才停下来,然后原路返回,穿过树林,向菲尔普斯家跑去。我觉得不能再犹豫下去,应该马上实施计划,我得在这两家伙逃跑之前封住吉姆的嘴。我不想再惹这种麻烦了,我已经从他们那里得到了我想要的东西,我想从此跟他们撇清一切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