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 第十八章
第十八章

格兰杰福特上校一眼看上去就是个绅士,他是一个十足的绅士,他的家人也很文雅。据说,他出身很好。人的出身和马的出身一样重要。怪不得道格拉斯寡妇说,绝对不会有人否认她是我们小镇的第一贵族。爸爸也总是这样说,虽然他自己出身低微得如同一只鲶鱼。格兰杰福特上校又高又瘦,脸色苍白发青,我没见过它有过丝毫的红晕。每天早晨,他把那张瘦削的脸刮得干干净净。他有着我见过的最薄的嘴唇,最细的鼻孔,鼻梁高挺,眉毛浓密,眼珠漆黑深邃,可以这样说,就像是镶嵌在深深的洞穴里向外张望着。他前额饱满,头发乌黑,笔直地垂到了肩膀上。他的手臂细长,每天都会换上一套干净的衬衫和西装,从头到尾都是亚麻质地,白得晃眼。礼拜时,他会穿上镶着铜扣子的蓝色燕尾服,手中拄着一个柄上镶银的红木手杖。他身上看不出轻浮的做派,丝毫都没有,做人很低调,他好得不能再好了。你能够感觉出来这一点,所以你会对他敞开心扉。他脸上时常绽放出微笑,看上去是那么美好。但是当他笔直地站着像个自由旗杆,目光如炬时,你会被吓得先蹿上树去,然后再慢慢搞明白发生了什么事。他从来没有指责过任何人的行为举止,只要有他在场,大家都会表现得彬彬有礼,大家也都喜欢围着他转来转去。他大部分时间都是阳光灿烂——我的意思是说他的神态总像晴朗天气。如果他突然晴转多云,即使是半分钟的阴沉,也够人受的了,这样一周之内再不会出什么岔子。

清早,当他和老妇人下楼来,全家人都会从椅子上站起来,向他们请安,直到他们落座后才能再次坐下来。然后,汤姆和鲍勃就会到餐边柜那里,调出一杯苦味酒,呈给他,他用手端着,等着汤姆和鲍勃的酒调好后,这时他们会鞠个躬说:“很荣幸为您服务,先生和夫人。”他们稍稍欠身,以表谢意,接着三个人把酒都喝掉,鲍勃和汤姆在他们杯子里放一勺水,跟它们杯底剩下的一点白糖和威士忌或白兰地掺在一起,递给我和巴克,于是我们也向老人家祝酒。

鲍勃年龄最大,汤姆次之——他们都是美男子,有着高挑的身材、魁梧的肩膀、棕色的脸庞、乌黑的长发和黑漆漆的眼珠。他们从头到脚穿的都是亚麻材质的白色衣服,头上还戴着大檐儿的巴拿马草帽,看上去就像以前的绅士。

再来说说夏洛特小姐吧。她年方二十五岁,身材高挑,高贵傲娇,如果她不生气的话,人还是很好啦,但是一生起气来,就会像她父亲那样,让人害怕。要是论长相,她确实是个美人。

她的妹妹索菲亚小姐也很美,只是和她不属同一种类型。索菲亚小姐像鸽子一般温柔和甜美,她才二十岁。

每个人都有一个自己的黑仆伺候着——巴克也不例外。我的黑仆有着大把大把的闲暇时光,因为我不习惯给别人发号施令,巴克的黑仆却是一天到晚跑断了腿,没有闲下来的时候。

这就是这家人的基本情况,原本还应有三个儿子,只是他们都被杀了,埃梅林也死了。

老绅士名下拥有很多的农场和一百多位黑仆。有时候会有一堆人骑马从十到十五英里开外的地方来到那里,待上个五六天,白天在那四周到处转转看看,到河上泛泛舟,在森林里跳跳舞,搞搞野餐,晚上就在房子里狂欢。这些来客大都跟他们沾亲带故,男人们都随身带着枪,说实话,看上去真的很拉风。

那里还有别的贵族——有五六家吧——都是谢伯逊家族的,他们和格兰杰福特家族一样地位高贵、出身不凡、家财万贯、显赫风光。谢伯逊家和格兰杰福特家共用一个轮船码头,就在我们的房子北面两英里处。有时候当我跟别人去那里时,常常会看到谢伯逊家很多人在那里骑着高头大马到处溜达。

有一回,巴克和我去森林里打猎时,突然听到越来越近的马蹄声,我们当时正在过十字路口。只听巴克说道:“快!飞奔到森林里去!”

我们跑进了森林,透过树叶的缝隙窥视动静。很快,一位风度翩翩的年轻男士从大道上疾驰而过,从容不迫地骑着马,好像一位神气的战士。他的枪平放在马鞍上。我以前见过他,他就是年轻的哈内·谢伯逊。巴克的枪声在我耳边响起来,哈内的帽子从头上掉了下来。他一把抓过他的枪,骑马直接向他藏身的地方飞奔过去。但是我们没有等在那里。我们开始在森林里一路狂奔。森林里的树木不算茂密,所以我一边跑,一边扭头向后看,躲避子弹的袭击,有两次我看到哈内举枪瞄准了巴克,随后他骑马沿原路返回离开了,我估摸着是去找他的帽子,但是我并没有看到。我们马不停蹄地跑回家。老绅士的眼睛有一分钟的时间似乎都在放光,我觉得,那是绽放出的满心欢喜,随即他脸上的表情瞬间变得云淡风轻,温柔地说道:“我不喜欢从灌木丛后开枪。你们为什么不到大路上去,孩子们?”

“谢伯逊家也不会那样做,他们总是想占便宜。”

当巴克讲述他的故事时,夏洛特小姐像公主一样昂起了头,鼻孔张开,两眼放光。两个年轻男士脸色阴沉,保持沉默。索菲亚小姐的脸色苍白,但是当她得知那个人没有受伤,脸上又重新现出了红晕。

过了一会儿,我把巴克带到树底下玉米仓的旁边,问道:“你想干掉他吧,巴克?”

“嗯,我敢发誓我想干掉他。”

“他有什么对不起你的?”

“他?他没有什么对不起我的。”

“哦,那么,你为什么想干掉他?”

“怎么了,不为什么——只是因为世仇。”

“世仇是什么?”

“哎,你在哪里长大的?你不知道什么是世仇吗?”

“以前没听说过这个词儿,给我讲讲吧。”

“好吧,”巴克说,“世仇是这样的:一个人和另一个人起了争执,并杀死了他,然后被杀的人的兄弟又把杀人的人杀死了,然后两边的兄弟们互相杀戮,然后堂兄表亲插手进来——就这样人逐渐被杀光,然后世仇就完结了。这个过程很慢,需要很长时间才能结束。”

“这种事会一直没完没了吗,巴克?”

“嗯,我猜是这样的!这两家的世仇结于三十年前,甚至更长时间以前。起先出了些麻烦,然后通过法律解决了麻烦,可是其中有个人不服气,于是他起身用枪打死了胜诉的那个人。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谁都会这么做的。”

“那么是什么样的麻烦呢,巴克,土地之争?”

“我想可能是的。我也不知道。”

“嗯,谁开的枪?是格兰杰福特还是谢伯逊家的人?”

“天啊,我怎么知道呢?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没有人知道吗?”

“哦,我觉得爸爸知道,一些其他的上了年纪的人也知道,但是他们现在不知道起初起争执的原因是什么了。”

“很多人被杀掉了吗?”

“是的,举行了很壮观的葬礼。但是他们并不总是大开杀戒。爸爸身上留有几个铅弹,但是他一点也不在意,因为不管怎样,都没增加多少重量。鲍勃曾经被猎刀砍过,而汤姆受过一两次伤。”

“今年有人被杀了吗,巴克?”

“是的,我们互相杀掉对方一个人。三个月前,我的堂兄巴德,才十四岁,正在骑马,准备穿过树林去河的另一边。他真是蠢透了,身上竟然没带任何武器。走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时,听到身后传来了马蹄声,然后看到宝迪·谢伯逊手里拿着枪正在追赶他,白发迎风飞舞。巴德没有从马上跳下来逃到灌木丛去,他原本认为能够把他甩掉,他们就这样并驾齐驱,跑了五英里多,那老东西越跑越快,最后巴德看到逃跑无望,就径直停下来,转过身来,这样枪眼儿就能打在前面了,你知道。那个老头儿骑着马,用枪把他打下马来。可是老头儿也没什么福气,不到一星期,他就被我们这边的人干掉了。”

“我觉得那老头儿是个胆小鬼,巴克。”

“我觉得他不是一个胆小鬼,一点儿都算不上。谢伯逊家族没有懦夫——一个懦夫也没有。格兰杰福特家里也是如此。有一天,那老汉坚持和三个格兰杰福特家的人战斗了半个小时,最后胜出。当时他们都骑着马,他从马上跳下来,躲在一堆木料后面,让他的马在前面为他挡子弹,但是格兰杰福特家的人还待在马背上,围着老汉,步步逼近,他们互相朝对方不停地开枪射击。最后他和他的马流着血一瘸一拐地回了家,但格兰杰福特家人却被抬回了家——其中一个已经死亡,另一个也没熬过第二天。先生,如果一个人是出去寻找懦夫的话,他不会在谢伯逊家人身上浪费时间,因为他们家没那种废物点心。”

接下来的星期天,我们骑马去三英里外的教堂做礼拜。男人们都随身带着枪,巴克也带了枪。他们把它夹在两腿之间,或是近身靠墙竖直着放。谢伯逊家也是如此。那真是一场蹩脚的布道——净是手足之情之类的让人讨厌的说教,但是大家却说真是不错的训诫,回家的路上还对此津津乐道,觉得意犹未尽呢,他们觉得所讲的忠诚、善行、恩典和命中注定具有震撼人心的力量,我虽然不明白那都是些什么意思,但是在我看来,那是我过得最糟糕的一个礼拜日了。

大概午餐后一小时,大家都在打瞌睡,有的坐在椅子上,有的在自己房间里,时间变得很无聊。巴克和一条狗伸直了身体在阳光下的草地上酣睡。我到了我们的房间,打算打个盹儿。就在那时,我看到了漂亮的索菲亚小姐正站在她房间的门里面。她的房间紧挨着我们的房间。她把我带到房间,轻轻关上门,问我是否喜欢她,我说喜欢。她问我是否能帮她做些事而不告诉别人,我说愿意。然后她说她把《圣经》落在了教堂的椅子上,在另外两本书中间夹着,问我愿不愿意偷偷溜到那里,帮她取回来,但一切都要保密。我说愿意。于是我溜了出去,沿着大路偷偷摸摸地走。教堂里已经空无一人了,因为门没锁,一两头豪猪闯了进来,豪猪在炎热的夏天喜欢在抛光的厚木地板上凉快凉快。如果你是有心人,就注意到很多人只有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去教堂,而豪猪则不同。

我暗自心想,一定出了什么事。一个姑娘对一本《圣经》如此上心有点不正常。于是我抖了抖它,一张纸条掉了下来,上面用铅笔写着“两点半”。我仔细地查看这张纸条,没有发现其他任何信息。我猜不透纸条的含义何在,于是把纸条重新夹到书里。我回到家上了楼,索菲亚正在她的房门里等着我呢。她把我一把拉过去,关上门,然后着急地翻着《圣经》,直到找到那张纸条。她读到纸条上的字非常开心。我还没来得及想什么,她就一下子紧紧抱住了我,说我是世界上最好的男孩子,还嘱咐我不要告诉任何人。那时她的脸上飞出两片红晕,眼睛熠熠闪光,这让她看上去更美了。我被吓了一大跳,但是当我回过神来时问她纸条上的字是什么意思,她反过来问我有没有看过上面的内容,我说没有,她就问我会不会写字,我说“不会,我只是个粗人”,她就说那张纸条没什么意思,只是一个书签,说我现在可以去玩了。

我沿着河流,一边走一边琢磨这件事。很快我就发现我的黑仆一直在后面跟着我。等我们走得足够远看不到房子时,他回头看了看,又朝四周环顾了一下,然后才跑过来,说道:“乔治小少爷,如果你愿意到沼泽地这里来,我就让你看看水蛇。”我觉得这事太蹊跷了,他昨天已经说过这事了。他应该知道谁会成天价逮水蛇玩啊。我想知道他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于是我说:“好吧,走吧。”

走了半英里之后,他蹚着沼泽地走过去,那里的水深才到脚踝处,后来又走了半英里,最后我们来到了一块干燥的地面,那里长满了大大小小的树木和藤蔓,这时他说道:“乔治小少爷,你只要往前走几步就能看到水蛇了,我以前见过它,我不想再看到它了。”说完,他就离开了,很快就消失在树丛中看不见了。我向那个地方探了探头,来到了一片开阔的地上,那块地如同一间卧室般大小,四周被藤蔓环绕,有个人正躺在那里睡觉。哦,天啊,竟然是老吉姆!

我叫醒了他,我料定他见到我一定会大吃一惊,其实不然。他高兴得差点哭出来,可就是没有表现出丝毫吃惊的神情。他说他那天晚上在我身后一直游着,我每次喊他他都听到了,就是没有回答,他可不想被人抓起来,再度沦为奴隶。他说:“我受了伤,游不快,于是我跟在你后面,当你上岸时,我觉得不用回答也能在岸上赶上你,但是当我看到那所房子时我开始慢了下来。你离我太远了,我听不清他们在跟你说什么——而且我很害怕狗。但是当一切归于平静时,我知道你已经进屋了,所以我就直奔森林,在那里等了一天。第二天一大早,一些黑人走了过来去田里干活,他们把我藏到这个地方,因为有水,那些狗不会过来,每天晚上他们都给我带吃的来,并且告诉我你的情况。”

“你为什么不早点让我的仆人杰克带我来这里,吉姆?”

“哦,在我们计划好之前,打扰你是没有用的,哈克,话说回来,现在我们都很好啊。我一有机会,就去买些锅碗瓢盆和吃的,到了夜里我还会修补木筏子——”

“什么筏子,吉姆?”

“我们的旧筏子。”

“你是说我们的旧筏子并没有被撕成碎片?”

“没有,它很多地方都毁了,筏子的一头都毁了,所幸没有更大的破坏,只是上面大部分的东西都没了。如果我们不潜水这么深,游这么远,那天夜里没有那么黑,我们也没有害怕得像老话里说的那种傻瓜似的,那么我们肯定就能看见筏子。但是我们当时恰恰没有看到,可是现在,它被修复一新了,我又找到了很多新东西,补偿我们失去的财富。”

“你是怎样弄回筏子的,吉姆,你把它打捞出来了吗?”

“我那时在森林里,怎么打捞啊?不,一些黑人发现它被河底暗桩给卡住了,于是他们把它藏了起来,开始为这个筏子应该归谁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后来我听说了这件事后,马上过来告诉他们,它不属于其他任何一个人,我和你才是它真正的主人,这件事就这么了结了。我质问他们难道打算抢劫一个白人的财产吗。事后,我给了他们每人十美分,他们对此心花怒放,巴不得有更多的筏子漂过来,好让他们再发一笔小财。他们对我很好,这些黑人,不论我想让他们为我做什么,从来都是一次搞定,宝贝,那个杰克可是个好人,脑瓜也挺灵的。”

“是的。他没有告诉我你在这里。他只是让我到这里来,说我会在这里看到很多水蛇。万一有什么麻烦出现,他就不会把自己搅进去。他可以说从来没见过我们在一起,那可是大实话。”

我不想谈太多第二天的事,我觉得最好把它删减一下。黎明时分我醒过来,正准备翻个身继续睡觉,突然我注意到一切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任何人的动静,真是怪异!接着我就看到巴克起床出去了。好吧,我起床,犯着嘀咕下了楼——一个人也没有。一切都是那么安静。外面也是一片寂静。我想,出什么事了?在柴堆旁边,我遇见了杰克,说道:“出什么事了?”

他说:“你不知道吗,乔治小少爷?”

“不,”我说,“我不知道啊。”

“好吧,我告诉你,索菲亚小姐私奔了!真的是私奔了。她在夜里跑掉的,就是为了和谢伯逊家里的公子结婚,你知道——不管怎样,他们是这样怀疑的。半个小时之前家里人才发现,或许更早一点。我告诉你他们一点时间都没耽搁,那种拿上枪一跃上马的慌张情形你可没见过!女家眷们也跑出去,叫来了亲戚,索尔老爷和那些男孩子们带着枪骑马向河边的大路冲去,抢在他带着索菲亚小姐过河之前就逮住他,干掉他。我觉得一场激战不可避免。”

“巴克走的时候都没叫醒我。”

“哦,我想是的!他们不想把你搅和进来。巴克少爷给枪上满了子弹,准备着就是拼个你死我活也要把一个谢伯逊家的人逮回来。是的,在那里,谢伯逊家的人肯定少不了,我觉得如果他有机会的话一定不会食言。”

我冲着河边的路拼命地跑去,很快就听到了远处传来的枪声。我来到在轮船码头附近的木材仓库和木料堆那里,弯着腰好不容易才从树下穿行过去,一直走到一个合适的地方,然后爬到杨树的树杈子上,观察情况。这棵树的前面不远处有一排四英尺高的木头,一开始我是想躲在它后面来着,但是幸亏我没有这么做。

有四五个人骑着马在木材仓库前面的开阔地来回折腾,一会骂骂咧咧,一会大声嚷嚷,试图抓住轮船码头附近木头堆后面的两个小伙子,但他们就是不能遂愿。每次他们中只要一有人在木料堆旁靠河的那边露面时,就会有枪子儿射过来。那两个小伙子背靠着背蹲到木料堆后面,这样可以两边观察情况。

不久,那些人消停下来,也不再喊叫了,他们径直向木材仓库走去,于是马上就有一个小伙子站起身来朝他们射击,对方有一个人立马从马背上掉下来,其他的人赶紧下马,抓住伤者,把他抬到木材仓库那里去,那两个小伙子趁机跑开。在那些人发现之前,他们就跑到了离我藏身的那棵树只有一半的距离了。那群人很快发现他们逃跑了,又马上跃上马背开始追赶。眼看就要追上了,但最后还是扑了空,小伙子们的反应太敏捷了。他们到了木料堆那里,就在我藏身的树前面,悄悄在后面藏了起来,这样一来,他们占了上风。其中一个小伙子正是巴克,另外一个是一位十九岁上下的瘦小伙。

那伙人在四周搜查了一会儿,无功而返了。他们一没影,我就大声叫巴克,把情形告诉了他。他一开始没料到我的声音会从树那里传出来的,吓了一大跳。他告诉我要擦亮眼睛观察情况,如果那帮人又来的话一定通知他。他还说他们在搞鬼——很快就会回来。我本来不想待在那棵树上,但是听了他的话就没下来。巴克开始又叫又骂,发誓他和他的堂兄乔(也就是另一个年轻人)会为这一天雪耻的。他说他的父亲和两个弟兄被害死,对手也死了两三个人。他们遭到了谢伯逊家人的伏击。巴克说他的父亲和兄弟本应该等待亲戚的援助——谢伯逊家的力量太强了。我向他询问年轻的哈内和索菲亚小姐的情况如何,他说他们已经远走高飞了。我听到这番话心中甚是高兴。那天巴克用枪打了他,却没有把他打死,巴克对此感到悲伤难过,我还从来没有见过他那个样子。

突然,砰!砰!砰!传来了三四声枪声,原来那伙人没有骑马,而是穿过树林悄悄从后面包抄过来。这两个小伙子一下子跳进河里,虽然他们都受了伤,但还是顺着水势游啊游,那伙人沿着河岸朝他们开枪,并且叫嚣着:“干掉他们,干掉他们!”我害怕极了,差点从树上摔下来。我不想描述当时的一幕,这样做会让我再次感到毛骨悚然。我多么希望那天晚上没有来到岸边,那样就不会目睹惨剧的发生。我从来没有摆脱过这个记忆,我也时常会梦见他们。

我在树上一直待到了天黑,就是不敢下来。有时我会听见森林里远处传来的枪声,有两次我看到有几小撮带着枪的人从木料仓库疾驰而过,我由此断定麻烦并没有消失。我的心情沮丧到了极点,我决定不再接近那所房子,我总觉得自己是个罪人。我猜测那张纸条意味着索菲亚小姐会在两点半过后和哈内会合,然后一起私奔。我知道我应该把纸条的事和她奇怪的行为告诉他的父亲,那样的话,他可能会把她锁在房间里,后来的惨剧就不会上演。

终于我从树上下来了,沿着河岸偷偷摸摸地走时,发现有两个尸体躺在水边上,我使劲儿地把他们拖到了岸上,然后蒙上了他们的脸,拼命地跑开了。当我蒙上巴克的脸时,我禁不住哭了,他以前对我太好了。

此时天刚刚变黑。我再没有接近过那座房子,而是穿过森林向沼泽地走去,可是吉姆不在那个小岛上,于是我慌里慌张地向小河奔去,穿过稠密的柳条,恨不能一下跳上船,逃离这个梦魇一般的地方,可是筏子却不翼而飞了!我的老天爷啊,这是要吓死人的节奏啊!我有一分钟没喘过气来,随即就大声喊叫起来。一个声音从距我不到二十五英尺的地方传过来:“天啊,是你啊,宝贝?别出声。”

是吉姆的声音!我对此欣喜若狂,再没有别的什么声音能让我更高兴了。我沿着河岸一路奔跑,上了船,吉姆一把抓住我,把我搂到了怀里,他见到我太开心了。他说:“神灵保佑你,孩子,我以为你又死掉了。杰克来过这里,他说他估计你被枪杀了,因为你没有再回家。所以我就马上划着筏子顺水行驶到小河口,做好一切准备,等到杰克回来确认你真的死了,我就马上离开。再次看到你,我真是说不出的高兴啊,宝贝。”

我说:“好了——一切都很好。他们不会找到我的,他们认为我已经被害死了,尸体顺着河流漂走了——而且上游的一些东西会让他们相信这一点——所以,吉姆,不要浪费时间了,赶快开到大河里去吧。”

我的心里一直忐忑不安,直到筏子向南行驶了两英里远,到了密西西比河中央的时候,我才安下心来。我们挂起了信号灯,以为自己重获自由和安全了。从昨天开始我就没吃过东西,吉姆拿出了一些涂着乳酪的玉米饼子、猪肉、卷心菜和青菜——要是烹饪得当,世上没有什么能比它更美味了。我一边吃一边和吉姆聊天,真是开心极了。摆脱了世仇恩怨的我实在是太高兴了,吉姆摆脱了沼泽地也是同样的开心。我们都说金窝银窝都比不上我们的筏子窝。我们觉着其他的地方确实憋屈,让人喘不过气来,可是筏子上的生活真是自由自在,轻松惬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