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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
1.59 五十七 论怒气

五十七 论怒气

完全制怒,那不过是斯多葛派的一种夸张之辞。我们有更好的神喻:“生气却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1]怒气必须在程度和时间上都要受到限制。我们如今先说易怒的天性习惯如何进行调剂和缓,再说如何压制怒气,不让怒气爆发,或者至少要避免因怒而坏事,最后再说如何激怒别人,如何让人平息怒气。

说到第一点,也没有什么别的法子,只有好好想一想生气的结果,想一想它是如何干扰人的生活就行了。这样做的最佳时机就是在怒气平息之后,反思之时。塞内加说得好:“怒气就像雨水[2],坠到地上就摔碎了。”《圣经》教导我们 “要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3]任何人,一旦失去了耐心,就不能保全灵魂。人决不可变成蜜蜂,把自己的生命留在自己造成的伤口中。

易怒无疑是一种卑劣的品质,常在儿童、妇女、老人和病人身上出现,因为这些人容易受怒火的控制,在其软弱时刻,怒气就会爆发。因此,人们必须注意:千万不要畏惧怒气,而应藐视怒气,这样才可以避免受到伤害。这一点很容易做到,只要在生气时不为怒气所左右就行。

说到第二点,生气主要有三个原因和动机。第一是过于敏感,易受伤害。人若不是感到受到了伤害,是不会生气的,因此,敏感之人必定会常常生气:有许多在神经大条的人看来是无所谓的事情,却可以让他们大受刺激。第二,人在受伤时,一旦发现或者认为自己受到了轻视,就会生气,因为轻视会让怒气火上加油,会造成同样甚至更大的伤害。因此,人若动辄就发现自己受到了轻视,也就会动辄发火。第三,人若是名誉受到了伤害,怒气就会倍增,也更加激烈。在这个情况下,最好的调剂方法就是像冈萨夫[4]常说的那样,人应当有一种 “较粗的绳索结成的荣誉之网”。在一切制怒之术中,最好的就是拖延,要生气之人相信报仇的时机尚未来到,同时又要让他相信那一天终将到来,这样他就会在那一天到来之前,默默等待。

在一个人满腔怒火时,要想让他不惹灾招祸,有两件事情不得不特别注意。一是言辞不能过于激烈,尤其不能进行个人攻击,因为人们可以容忍骂天骂地,却不能容忍骂娘骂己;此外,即使生气,也不可泄露秘密,否则会让自己变得人见人厌。二是不可一怒而丢下手中的事务。一个人再怎么生气,也不要做出无法挽回的事来。

激怒他人,或者平息他人的怒气,这种事情主要在于时间的选择。要想激怒他人,就要在他们最急躁或最郁闷的时候去刺激他们。还有一种办法前面已经说过,就是把一切能加重对那个人的轻蔑的东西都集中起来。平息怒气也有两种方法,和激怒他人的方法刚好相反。其一,鉴于第一印象很重要,所以,倘若有某件事很可能会激怒对方,但是却又不得不谈,那么第一次交谈一定要选择好时机;其二,要尽量把受伤害和遭轻视分开来;伤害可以是误会、恐惧、热情或者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但不能是轻视。


[1] 《以弗所书》第四章第26节。

[2] 有的版本作ruin,此处依据1856年都柏林大主教理查德·威特利的注释版,采用rain一说。

[3] 参见 《路加福音》第二十一章第19节:“你们常存忍耐,就必保全灵魂。”

[4] 又称西班牙的冈萨夫,圣方济各会哲学家、神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