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培根随笔
1.57 五十五 论荣誉和声望

五十五 论荣誉和声望

荣誉的获得就是把人的美德和价值显露出来,却又不会产生任何不利因素。有些人凡有所动作,都是为了求名,因此常受物议,但是却很少有人从内心里羡慕他们。有些人则刚好相反,故意掩藏,有德而不彰,因此其价值常常被低估。有些事前人从未尝试过,或者虽尝试过但是却半途而废,又或者虽然做成了但是却做得不那么好,这时假如有人把这些事做好了,那么和跟在别人后面,完成某件更难、更能展现才德的事情相比,他会得到更多的荣誉。假如有人能够精心控制自己的行为,使得在众多行动中,总有一个能够让每一个派系,让形形色色的人等,都感到满意,那么他听到的赞歌就会更加丰满。假如有人去做某件事,与做成这件事而得到的名誉相比,一旦失败了,他所得的耻辱则要大得多,那么这个人就是个不知道爱惜羽毛的人。如同切成很多切面的钻石一样,通过与别人比较、由别人身上得来的荣誉,得来最迅速。所以,要想获得荣誉,最好是和对手竞争,用对手的武器,打败对手。倘若能拥有谨慎有识的追随者和仆役,这可以大大提高其主人的名望。“有什么样的家人,就有什么样的名声。”忌妒是腐蚀荣誉的毒素,要想熄灭嫉妒之心,最好的方法是表明自己的目的在于追求功劳,而不在于名声,并把成功归结于天佑和幸运,而不是自己的才德或手段。君主的荣誉应按如下分成等级:第一流的君主应数那些开国之君,如罗穆卢斯[1]、居鲁士[2]、恺撒、奥斯曼[3]、伊斯玛仪[4]。第二流的是立法之君。这一类君王也叫做万世之君,在他们离开人世后,仍能以他们所立的法度治国。莱克格斯[5]、梭伦、查士丁一世[6]、埃德加、订立 《七法》的 “智者”卡斯蒂利亚国王阿尔方索等,都属于这一类。第三流的是 “解难之君”或 “救国之君”,他们结束长期的内战,或者把国家从异族或暴君的奴役解救出来。这一类君主包括奥古斯都·恺撒、苇斯巴芗、奥雷连[7]、狄奥多西一世[8]、英国国王亨利七世以及法国国王亨利四世。第四流的是 “扩疆拓土之君”或 “保国之君”,他们通过战争来扩张疆土,立下赫赫战功,或者成功抵御外敌,流芳百世。排在最后的应数那些 “国父”,也就是那些治国有道,开创太平盛世的君王。这最后两种都不需举例,这样的君主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臣民的荣誉则应按如下分级:第一等是 “为主分忧之臣”,也就是君主以大事相托的人,我们称之为 “君主左右手”的人。第二等是 “统兵大将”,这些人作为君主的辅佐,在战争中建功立业。第三等是 “宠幸之臣”,这些人必须要牢记一条:可以得君心,不可以扰民。第四等是 “能臣”,这些人身居高位,而能恪尽其职。还有一种荣誉,虽然罕见,却可跻身最崇高的荣誉之中,那就是为国捐躯或涉险的人们,例如M.雷古卢斯[9]和德西乌斯[10]父子。


[1] 战神玛尔斯之子,罗马城的创建者,“王政时代”的第一个国王。

[2] 波斯阿契美尼德王朝开国君主,据 《圣经》记载,曾释放巴比伦犹太囚虏,并能向被征服者学习,在与游牧民族马萨格泰人作战中被杀。

[3] 奥斯曼帝国的创始人。

[4] 穆斯林伊斯玛仪派的创始人。

[5] 传说公元前9世纪斯巴达的制订法典者。

[6] 拜占庭皇帝,主持编纂 《查士丁法典》,征战波斯,征服北非及意大利等地。

[7] 古罗马帝国皇帝,恢复罗马帝国的统一,征服巴尔米拉,赢得 “世界光复者”的称号。

[8] 古罗马帝国皇帝,在位时镇压人民起义,立基督教为罗马帝国国教,迫害异教徒,毁坏异教神庙。

[9] 古罗马将军、执政官,第一次布匿战争中被迦太基人生俘,后被假释遣返罗马议和,劝告元老院拒绝接受对方的条件,回迦太基后被折磨致死。

[10] 古罗马帝国皇帝,曾任元老院议员、执政官及多瑙河地区驻军长官,由部下拥立称帝,在位时迫害基督教徒,抗击哥特人入侵时阵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