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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随笔
1.21 十八 论游历

十八 论游历

人在少年时,游历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成年之后,游历则成了一种体验方式。尚未掌握别国语言即进入该国,那只能是去上学,而非去游历。我非常赞同年轻人出国旅行时,应带上导师或仆人。导师或仆人必须到过前去旅游的国家,懂得那个国家的语言,这样他就能告诉年轻人当地有哪些东西值得一看,有哪些人值得结交,还有哪些历练可以一试。否则的话,年轻人就会像被蒙上了眼,到处乱撞,什么也见识不到。奇怪的是,人在海上旅行时,看见的除了天就是海,却偏偏要记日记;相反,人在陆上旅行时,有那么多的事物值得观察,大多数人却不写日记。难道说出乎意料的东西倒比应该认真观察的东西更值得记录? 不管怎样,日记还是应该写的。到国外旅行时,应当注意观察下列事物:宫廷见闻,尤其是在君主接见外国大使时;法庭和法官判案;宗教法庭;教堂与寺庙,以及其中保存的古代遗物;城墙、要塞以及港口;文物与古迹;图书馆;学校、会议、演说 (如果碰上的话);船舶与舰队;大城市附近的雄伟的建筑与优美的公园;武器库与兵工厂;杂志;交易所;国库;货栈;骑术、击剑等体育活动;士兵操练;上流人士常去的剧院;精美的珠宝和服饰;木器与珍玩。总之,凡所游历之地,一切难忘的事物都值得一记。不仅要记,导师或仆人还要时不时地向年轻人询问这一切。至于典礼、假面剧、宴会、婚礼、葬礼、刑场杀人等,倒不必特别留心去写,也不会忘记。要想让年轻人到一个巴掌大的小国进行短暂游历,还要有大收获,就必须这样做:首先,在出发前,必须学点所去国家的语言,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到了;其次,他还要找一个熟悉国情的导师或仆人,这一点前面也提到了。让他带上介绍该国情况的地图或书籍,这样就不怕询问。还要让他坚持写日记。每到一地,都不要逗留太长,具体逗留时间视每一地情况而定,总之是不能长。到了某个城镇后,不要只待在一个地方,最好能经常换住所。这样有利于结交新的朋友。让他不要老是和自己的同胞待在一起,吃饭要到当地上等人经常光顾的地方去吃。搬家前,他要请人推荐,这样,搬家后,他就可以去拜访在当地有名望的人,并且当他有什么想看或想了解时,可以利用此人的关系。他这样就可以缩短游历时间,但是收获却很大。说到游历过程中要结识的朋友,最好是能够认识各国使节的秘书和手下工作人员,这样一来,虽然只游历一国,却能得到许多不同国家的知识。还要让他去拜访一下当地有名望的贤达人士,以便观察一下他们是否名副其实。千万要注意避免卷入纠纷。纠纷往往因情妇、健康、位置或言语而起。所以在待人接物上,必须小心谨慎,尤其在和那种性情暴躁、喜欢争吵的人来往时,更要小心,因为这种人会把别人卷入他们之间的纠纷。旅行者回国后,不要把已经游历过的国家完全丢到脑后,而应当继续与那些新结交而有价值的朋友保持通信联系。国外游历只应出现在其谈吐中,而不是在其服装和举止上。就是在谈吐中,也应当谨慎其辞,不要胡吹一气。不要让人觉得自己崇洋媚外,出了一次国就忘记了祖先风俗,而应当把在别国学到的精华移栽到本国土壤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