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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论史纲
1.6.6.2 第一节 新批评的先驱:艾略特与瑞查兹
第一节 新批评的先驱:艾略特与瑞查兹

新批评是重视形式的批评,它的产生虽然有比较久远的多方面原因,但直接以方法论的角度来奠基新批评的则是英国艾略特的“有机形式主义”和瑞查兹的“语义分析学”,这两人是新批评的先驱代表。

一、艾略特的非个人化理论

瑞查兹对于新批评的形成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因其浓重的心理主义倾向,而使得很多人认为艾略特才是新批评的开山鼻祖。

艾略特不光是一位重要的批评家,同时还是一位著名的剧作家和诗人。他提出了诗歌的非个人化理论,对新批评形成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他反对印象主义和浪漫主义的批评观念,认为诗歌是客观事物的象征。“一个艺术家的前进是不断地牺牲自己,不断的消失自己的个性”。[1]

“非个人化”的主张主要包括三个方面:1.个人生活与艺术的关系。艾略特认为,诗人的任务是将个人的生活情感和经验转化为艺术的情感和经验。这是一个艺术家是否成熟的标准,因为“艺术的情感是非个人的”。2.艾略特针对浪漫主义主张张扬个性,提出“传统论”。认为历代文学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系统,从古至今的作品共同构成一个同时存在的秩序,作家只是在形式和语言上有一定的独创,对旧的文学秩序有所调整,他总体上只能服从和尊重传统。3.表现非个人的情感的途径是借用“客观关联物”:它“是表达特定情感的客体、情形或事件的发展过程。”[2]艾略特认为优秀的诗歌是诗人把自身的个人感情转变为人类的普遍感情,既能遵循传统又可以创新,描绘出的客观关联物有机体。

这样的有机体有其内在的标准,它不以创作者与欣赏者为转移,所以艾略特认为文学批评的焦点和批评家的注意力应当是作品:“将兴趣由诗人身上转移到诗上是一件值得称赞的试图”[3]。艾略特提倡审视文学作品应当寻找新角度和方法,还重新阐述了文学传统的价值和意义。

艾略特的有机形式主义理论和瑞查兹的语义分析学是有密切联系的,正是因为把文学看成非个性的、具有客观标准的独立的象征有机体,才导致只能对文学做语义分析,也只有进行语义分析才能探索象征意象的含义。艾略特和瑞查兹的理论为新批评的诞生做了充分的理论准备。

二、瑞恰兹的“语义分析学”

瑞恰兹(I.A.Richards,1893—1980)是一个终生喜爱语言研究的语义学家、诗人、文艺理论家。他自29岁起先后在剑桥大学和哈佛大学任教。主要著作有《文学批评原理》(1924)等。

语义学批评的基本特征。瑞恰兹通过总结自己在剑桥大学所做的教学实验,说明普通读者在对诗歌的阅读中容易形成误解或者批评偏差,其原因主要是一系列障碍(包括主观情感的抑扬或偏见成见的介入等十类障碍)的干扰,而它们则可以通过语义分析和细读法来纠正。也就是说,语义分析方法构成了语义学批评的一个突出特征。同时,语义学对心理学问题很重视。瑞恰兹所总结的十个障碍中包括对于过于多愁善感等问题的思考就是从读者的心理角度寻找阅读和批评中产生的误读和偏差的原因的。语义学批评是一种内在的批评,也就是说,它是把目光主要集中在文学的内部组织结构(如诗歌的语言、文字分析、语词的多义性等)方面的一种批评。

文学作品的意义。瑞恰兹在《意义的意义》中认为,文学作品意义的关键在于语言与思想的关系。因为只有在被人们使用时,语词才显示意义;语词与思想发生联系且具有意义时,就会涉及语词、思想和所指客体这三者间的关系。语词和思想间是一种因果关系。语词既与要表达之思想相关,又与社会及心理因素相关。语词与所指客体间则是一种间接的、约定俗成的转嫁关系,而这种转嫁的间接性则使得语言具有多种功能。瑞恰兹认为文学作品是其文学特性、想象与语言这三者的结合物,其意义不仅涉及语法和逻辑结构,更涉及对它的联想。克服把握作品意义之困难的妙法是细究其语言。瑞恰兹认为,如果能从作家在作品中的语言的功能、意义之最为核心的方面(意思、感情、语气和意向这四方面)入手,那么,包括批评家在内的读者们便可以完全了解作品的意义。为了弥补这种详细分析的不足,他还关注作家的写作心理及读者的阅读心理对作品意义的影响。

语境理论。瑞恰兹认为词汇所充当的类似于其他符号的替代物功能是靠语境来体现出来的,语境分传统语境与拓展语境两种:传统语境是指某个词、句或段与它们的上下文之间的联系,正是这种上下文确定了该词、句或段的意义,当然上下文所包围的核心,也可不只是词、句、段,也可能是整本书。拓展语境(共时性与历时性两方面):共时性——与所要诠释的对象有关的某个时期的一切人与事;历时性——一组同时再现的事件,而这组事件则包含有我们以之为因果的任何逻辑事件及其所需要的种种条件。而定位一个词的意义,就是从该词的语境中查寻它在“它的语境中缺失的部分”[4]。鉴于文学作品中的语词意义“有着多重性”,“复义”现象就成为人类语言能力的必然结果。凡是在特定的语境中,语词的解释在上下文中不合适或矛盾的,就应剔除。

诗歌语言与科学语言。科学语言使用的是“符号”,而诗歌语言使用的是“记号。因为符号与它所指称的客体相对应,而记号则没有相对应的客体,即诗歌语言这种“记号”所表达的是一种情感或情绪,它关注的是所唤起的情感与态度的性质,是一种不能被经验事实所证实的“拟陈述”。诗歌语言的发出者是文学家,接受者是读者,其期望是引起情感效果。

艺术传达与艺术价值理论。瑞恰兹认为,艺术传达是人类信息传达中最高的方式。也正是由于人们具有相同的生理和心理结构,人类的艺术传达才成为可能。同时,艺术传达必须借助于一定的形式来传达其经验内容,故艺术的形式因素先于内容因素。瑞恰兹认为,艺术价值体现在冲动(尤其是心理冲动)的满足。因此说,艺术作品的价值在于,它能够使混乱的冲动变得协调有序。艺术家将自身体验到的复杂的冲动,通过想象的力量,使之汇聚为一种平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