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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红与张爱玲
1.6.2.5 形式至上/
形式至上/

张爱玲有篇散文,标题《必也正名乎》,专门讲“正名”在国人生活中的地位。

“名”是古代学术思想的一个重要概念。名,名称。字音与字义上通命、明。命,命令,规定之意,是说名称是有规定而具备内涵的。比如儿子,对其最根本的规定是恪守孝道,尊敬父母意志。明,明确,对事物进行辨明、端正之意。如果说命主要表达的是名,那么明侧重的则是正,合起来就是正名。

以儿子为例,正名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辨明儿子这个名,它有哪些规定?第二步是辨明作为儿子的这个具体的人,看看他做得怎么样,够不够格?正名是古代齐家治国的一条基本原则。子路问孔子,如果请您主持政务,您首先抓什么?孔子答:“必也正名乎。”(《论语·子路》)那一定是正名分了。这五个字很重要很著名,张爱玲取来直接做文章标题。

正名落实到民间,除了保留正统传承外,还衍生出求吉祥讨彩头的习俗,从而造成一种全民热衷于追求形式的普遍现象。张爱玲这篇散文以及其他文章针对的就是这样的形式主义。

最高统治者皇帝就是形式主义者。遇上不顺心的事便改元,也就是修改年号,以期明年国运好转。本来是元武十二年,改,一声令下,元武便被换成大庆,元武十二年变为大庆元年,以往不幸的日子就算告一段落了。

知识阶层也不能免俗。一个人死了,不说死,说“仙逝”,或者“西逝”。后者是随佛教传入中国后出现的,佛祖释迦牟尼原籍西方,“西逝”就是去见佛祖。棺材也不好直接叫,显得没文化,还不够尊重,要称“寿器”,跟长寿联系在一起。

至于大众,那就不用说了。张爱玲发现,但凡过大年,无论什么东西,饺子啦,茶叶啦,青菜啦,乃至火盆里的木碳啦,都被用来代表元宝,“真是个财迷心窍的民族”(《天地人》)。小说《半生缘》中有个在餐馆吃饭的情节。上来一碗蛤蜊汤,世钧舀了一匙子,笑道:过年吃蛤蜊,好口彩,算是元宝。叔惠道:蛤蜊也是元宝,芋艿也是元宝,饺子蛋饺都是元宝,连青果同茶叶蛋都算是元宝,你说我们中国人怎么了?眼睛里看出来,什么东西都像元宝。曼桢笑道:还有呢,有一种毛毛虫叫蓑衣虫,常常从屋顶垂下来,北方人叫它钱串子,真是想钱想疯了!

还有吃素,本来具有宗教意味,但信仰敌不过口腹之欲,便给豆制品加上荤腥名称,诸如素鸡、素鹅、素鸭、素蛋、素火腿之类,不但求形似,还求味似,吃到嘴里还真像那么回事,既修了行又沾了荤腥,什么都不耽误。

名称反映的不光都是财迷,也用来表达政治倾向。比方油条,据张爱玲考证那是南宋发明出来的食品,学校管理宿舍的老工友私下向学生贩卖零食,称油条为“油炸桧”,她以为是“油炸鬼”,后来才明白“鬼”应该写作“桧”,诅咒的是奸相秦桧。

人际交往也讲究字眼。比方下棋,叫“手谈”。西洋交际舞传进中国,获得了一个新名称叫“脚谈”。

凡此种种,张爱玲一律送与“字眼儿崇拜”(《必也正名乎》)。

当然,这种重形式也不都属于抵挡次的讨彩头,也包含高级有价值的东西。比方中国古典舞蹈,张爱玲就颇能体验其中韵味。舞女只是把雍容揖让的两只大袖子徐徐伸出,向左比一比,向右比一比,带着古圣贤风度。虽然单调些,如果联系唐诗“舞低杨柳楼心月”,这姿态就获得了大气泼辣的意味,把月亮都扫了下来。

形式不光具有美学价值,还具有认识价值。张爱玲说,生长于内地城市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然后再看见海;少男少女总是先读到爱情小说然后才去恋爱,人们对生活的体验往往是第二轮的。形式先行。

扯得有点远了,收回。

总之在张爱玲看来,正名这种形式主义纯粹是主观的,通过字眼赋予对象以某种意味,以求心理上的满足。

那么是不是有了好字眼就可以收到理想效果了呢?当然不是。年号改成“大庆”国运就昌盛了?没有的事。棺材改成寿材人就健康长寿了?也绝无可能。

中国人的吃,讲究药食同源,形式往往参与其间。《红玫瑰与白玫瑰》中振保有一句话:的确这是中国人的老脾气,爱吃什么,就是什么最灵。猪蹄子人人爱啃,将其拟人化,前面的两个蹄子称猪手,后面的称猪脚,手臂不适吃猪手,腿脚不好吃猪脚。管用吗?大多属于心理安慰,觉得有效就有效,至于是否真的有效,没人较真儿。反正大家都这么讲,明知无效,仍旧照吃不误。

中国人是只要形式而不计效果的。

张爱玲研究近代服饰,比较中西样式上的点缀,发现有些东西属于可有可无。西方服装上的这类点缀虽然不是十分必要,但还是有个目的,或者发扬光大眼睛的蓝色,或者补助不发达的胸部,要不是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要不是把众人目光吸引到自己腰肢上,要不是消灭臀部过度曲线。而中国的呢,有些根本就是莫名其妙,比方鞋子上的装饰,高底边缘充塞着的细密花纹,如果尚有观赏价值的话,那么鞋底上布满了繁缛图案又为着那般呢?莫非走几步就把脚高高抬起来让鞋底在人前露个脸?

还有衣领。曾经有段时间流行“元宝领”,一种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活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个个伸长了脖子。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头重脚轻,毫无均衡感。后来“元宝领”演化出“圆筒领”,紧抵着下颚,使得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出双下巴。“元宝领”还有些优点,它斜斜切过两腮,把人脸变成瓜子脸,“圆筒领“没有这种功能,除了制造丑陋让人颈项别扭外没有别的,既无美学价值也无实用价值,真不知道为的是那般。

中国人喜欢起名字。张爱玲曾经收集过英国女子芳名,费劲巴拉统共二三百个。说有个老笑话,一个人翻遍《圣经》想找出一个别致些的名字用在自己身上,还真让他找着了,便得意扬扬告诉牧师。什么名字?——撒旦(魔鬼)。中国人的名字可不同,千变万化浩如烟海,但无论多么纷繁,都一定遵循着善意。

家里的老祖父,冬天两脚搁在火盆旁,吸着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光楣,他就是努力光大门楣;叫他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池塘的颜色。张爱玲说,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副其实的。情况往往相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然而贵了吗富了吗有了吗?光大门楣了吗继承祖业了吗?那就是另一回事了,天知道。

由于效果是第二位的,中国人特别喜欢也特别善于做表面文章,形式上花团锦簇,内里空洞无物,现在把这叫假大空。

张爱玲有过走形式的经历。那是过周岁的“抓周”。这种风俗非常普遍,无论是富贵人家还是贫贱人家都喜欢。通常是在周岁生日这天,将各种小物件摆在孩子面前,由他去抓,检验志向,预测未来。

张爱玲抓的是钱,据当时在场的姑姑说那是一枚小金镑。还有一个版本,出自女佣之口,坚持说抓的是笔。后经核对,统一认识,形成如下意见:张爱玲面前放一只漆盘,里面有笔、胭脂、骰子、骨牌、钱币等。骰子、骨牌摆得稍远一些。张爱玲伸手抓住笔和胭脂,又放下了,最后抓起钱币。

还别说,真的挺灵。笔象征文化,张爱玲成了文人,专职写作,以一支笔打天下;胭脂代表打扮,张爱玲好穿是出了名的,被当时媒体一致裁决为奇装异服癖。这两件属于明面上的,不必多言。下面专说钱。

钱分两层意思,一是爱钱,一是有钱。

先说爱钱。张爱玲对此毫不忌讳,多次自我暴露说:“从小似乎我就很喜欢钱。我母亲非常诧异地发现这一层,一来就摇头道:‘他们这一代的人……’我母亲是个清高的人,有钱的时候固然绝口不提钱,即至后来为钱逼迫得很厉害的时候也还把钱看得很轻。这种一尘不染的态度很引起我的反感,激我走到对面去。因此,一学会了‘拜金主义’这名词,我就坚持我是拜金主义者。”(《童言无忌》)接着又补充说自己“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童言无忌》)。

张爱玲最不愿意与人特别是贩夫走卒直接打交道。一次壮起胆子在距离家门不远的地方跟一个黄包车夫讲起价钱来,自己竟高兴得了不得,因为没忘了怎样去还价。接着写一句“真是发了疯呀!”

张爱玲对自己拜金主义者的定位很准确,胡兰成说她“一钱如命”,让人想起大年初一用红头绳穿起的一串压岁钱。在时人眼中,张爱玲就是钱串子。因为稿费,她撕破脸与刊物打笔墨官司;和姑姑一块儿过日子,开支分摊得清清楚楚;跟闺蜜炎樱上街,餐费车费计算得毫厘不差。总之谁也别想让她在金钱上面吃亏,当然她也绝不沾人便宜,钱上的事儿她是清清爽爽,纤尘不沾。

爱钱不等于不问来路。都说金钱没有臭味,但在张爱玲那里还是分香臭的。为搭救胡兰成,苏青与张爱玲曾去汪伪政府实力派人物周佛海家说情,见到不少古董文玩,张爱玲的评语是“其气不扬”,好东西到了周佛海家连气韵都失掉了。为什么?因为是不义之财。

对于不应该拿的钱,张爱玲一文不取。她爱钱是不假,但每一分每一厘都是辛辛苦苦爬格子挣来的,所以寸步不让。胡兰成把这叫“慷慨”,是一种恪守原则坚持是非的德行,看似计较,其实是大气。

再说有钱。刚好相反,张爱玲没钱。爱钱却没钱,是不是挺悲催?她很早就体验到没有钱的苦恼,那是问父亲要学费,她站在烟榻前,许久许久,就是得不到回答。她上高中是母亲出的钱,由于两人关系有些特别,这给她造成很大心理压力,常常徘徊反侧,怀疑自己能否实现母亲的期望。进入香港大学,要不是拿到两个奖学金,恐怕是读不下去的。转回上海圣约翰大学,由于筹不到学费,只好辍学。从1943年开始发表作品到1952年离开大陆,这段时间里她的经济情况是最好的,但最多也就是用钱无虞,离有钱人的生活差得还很远。到了香港去了美国,绝大多数时间处于拮据之中。与赖雅结婚成家,几乎天天吃意大利馅饼,花费不到一个美金。直到夏志清利用自己小说史权威的影响说动台湾皇冠出版社发表张爱玲作品,她才逐渐有了钱,走出贫困。这时已经是60年代中后期,张爱玲走过了生命的一多半。

钱这件事上似乎反映出张爱玲对形式的态度,有几分揶揄,但也不完全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