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生死场中的大众和萧红/
人作为生命,最重大最根本的莫过于生死。
萧红有一部中长篇小说《生死场》,写于青岛,首次使用萧红这个笔名,经鲁迅先生推动在上海自费出版。书名是后起的,原稿叫《麦场》,胡风改名《生死场》。改得非常好,明确并突出了主题,与内容以及全书营造的氛围丝丝入扣。胡风还写了后记,序言由鲁迅先生执笔,完全是重量级的。小说一经推出,萧红名满天下。
就艺术而言,全书结构布局不够合理,人物故事尚显粗糙,语言也不出色,效果从何而来?完全得自生死二字,这两个字本身就具有无穷震撼力。
“在乡村,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生死场》)萧红说的是“忙”,而且把人跟动物摆在一起。人们整天忙来忙去,忙啥呢?其实最终忙的不过是生与死那点事儿,这于人还是动物没有区别。
说这句话的时候,房后草堆上狗在艰难产子;母猪拖着大肚子晃来晃去,奶头鼓鼓的;光着身子难产的女人在尘土飞扬的炕上奄奄一息,孩子终于生了下来,死了;矮小瘦弱的村妇金枝在劳累一天又遭丈夫蹂躏后产下一个女婴(后被丈夫摔死),差点丧生;牛们马们在棚圈里因为争夺交配权大打出手。
生命来到世上,便开始大步走向死亡,无可逆转,坚如磐石。死亡是生命的别名。
人生是个场,曰生死场。
马老了,耕不动地拉不动车了,主人王婆送它去屠宰场。深秋的田地光秃秃,就像这匹干了一辈活儿的老马,只剩下磨光了毛的皮革。不错,现在它也就身上这张光皮还有点用,能给主人换些钱。天上吹过凄厉的冷风,头顶飘着枯黄的树叶,老马在前,王婆在后,一步步走近屠场。
马不想走了,低头吃路旁的落叶,喝小水沟里的水,然后卧在地上。困苦使王婆脾气变得暴怒,甩动手中的树枝抽打它,树枝落在老马刀削似的瘦脊骨上断成两截。他们继续行路,经过一座东倒西歪的小庙,门前躺着个死孩子,用谷草束扎着,小脑瓜露出来,小脚丫伸在外头。
5年前这匹马也很年轻,繁重的劳动折磨得它成了毛皮遮蒙着的骨架。如今没用了,被狠心送往屠场,为的是剥下这张皮,然而换来的钱却又不归它的主人。想到这里,王婆的心悬了起来,好像要掉出来一般。
前面就是屠宰场,敞开的黑色大门上血迹斑斑。王婆突然想起曾经在刑场上见过的杀人场面,屠刀一闪,一个小伙子倒下;屠刀又一闪,一个老头倒下,屠刀……
进了院子,满眼满目血淋淋场景。接下来的描述太写实了,令人心悸、战栗、想吐,已经到了生理忍受的极限。要挺下来,只能使自己成为活死人,王婆就是这样。“满院在蒸发腥气,在这腥味的人间,王婆快要变做一块铅了!沉重而没有感觉了!”(《生死场》)
王婆得到了三张票子,可以交纳一亩地的租子。她离开屠场,老马跟了出来,它不想死。可是不成,它必须死,献出那张皮。
王婆哭着回家,不断用衣袖抹眼泪,两只袖子都湿透了,像是送葬归来。地主家的人早就等在门前,把卖马皮的钱拿走了。
老马的今天就是王婆的明天,老马命运就是王婆的命运。老马劳作一辈子,王婆辛苦一生;老马被役使,王婆遭盘剥。
老马的故事,王婆的生死场。
生命本已如此低贱,然而可怜的是,人拿生命不当命。
大姑娘金枝与一个喜欢吹口哨的小伙子发生了关系,怀上了孩子。人们的风言风语、像她一样偷情怀孕的人的悲惨遭际、母亲的鄙视与责骂,让她寝食不安,失魂落魄。下地干活,不分青红皂白,把没有成熟的西红柿也摘了下来。筐子装满了,便堆在地上。那边女人们故意大声议论她的丑事,而口哨声又响了起来。金枝慌了神,踩碎了一个柿子。母亲来了,望着采下的青柿子,不禁大怒,“母亲和老虎一般捕住自己的女儿”,边踢边骂,说她“败毁”。
萧红写道:“母亲一向是这样,很爱护女儿,可是当女儿败坏了菜棵,母亲便去爱护菜棵了。农家无论是菜棵,或是一株茅草也要超过人的价值。”(《生死场》)不是一时一事——就这件事本身,金枝也许应该受到责骂——而是观念,长期贫困使人见物不见人,重财而轻命。
《呼兰河传》中有个团圆媳妇(童养媳),是夫家花8两银子订下的,当时8岁,过来圆房时12岁。没有几天便开始遭受毒打,没别的原因,就是婆婆要给媳妇下马威。不想这是个倔媳妇,嘴硬,便继续下狠手打,结果打出了病,精神出了问题。担心银子白花了,夫家请来“抽帖儿的”给她治病。人家回答痛快,病能治,拿钱来,抽一帖10吊钱。
这边婆婆开始算账了。10吊钱可以买20块豆腐,要是3天吃1块,可以吃60天;10天吃一块,够吃半年;太浪费了,哪有这么过日子的?1个月1块,尝个鲜儿也就差不多了,20块豆腐,能对付1年半还多出两个月。要是不买豆腐抓个猪仔呢,好好喂上1年肥肥地卖掉,那就是千八百吊钱啊。买小鸡也成,10吊钱能买十来只,养到第二年就可以捡蛋了;不说卖鸡蛋,单拿它换青菜,1个鸡蛋换回的青菜足够全家老少三辈吃1天的;再说了,鸡会生蛋,蛋又会变鸡,鸡鸡蛋蛋地这样下去,那得有多少鸡多少蛋啊,能把人数糊涂了,那不是发大财了吗?
抢钱,强盗!她气坏了,气得眼泪都出来了。可是还得抽帖,要不花在团圆媳妇身上的钱就白瞎了。
8两银子的定钱,10吊的帖子钱,豆腐、猪仔、鸡、鸡蛋,哪一样都排在人命前头。
婆婆不仅毒打儿媳,还毒打过儿子。儿子那时还小,踩死一只小鸡,挨了三天三夜的打。当年她也同样算了一笔账:小鸡是鸡蛋变的,一只小鸡就是一个鸡蛋,一个鸡蛋换3块豆腐,毁在儿子脚下的可是3块豆腐啊,不打行吗?结果打出一场病,她便给儿子叫魂,这小子命大,魂儿回来了。
团圆媳妇死了。有二伯帮着埋的。小萧红好奇,打问情况。回答是:“你问这个干什么,人死还不如一只鸡……一伸腿就算完事。”
是什么使人变得如此冷酷无情?是自己的存在。个人生命不值钱,活得像动物,自然也看不起别人的生命,视别人如动物。
所以不是一个人的生死场,是众人的生死场。
也是萧红本人的生死场。
她见过的死太多了,有一种时时被死亡包围的绝望感,这也是她的许多作品何以基调阴暗而令人倍感压抑的根本原因。短篇小说《小黑狗》就是其中十分寻常的一篇,讲的实际上是萧红与萧军在哈尔滨生活时的一个小插曲。房东家的狗下了一窝小狗,很讨人爱。一只小狗饿死了,萧红哭了。萧军告诉她,别说狗了,人死都很平常,冻死,饿死,黑暗死,天天发生着,你哭得过来吗?萧红的哭其实是兔死狐悲,她从小狗身上看到了自己,“我的心情完全神经质下去,好像躺在木板下的小狗就是我自己,像听着苍蝇在自己已死的尸体上寻食一样”。
是的,萧红曾经多次面临死亡。
不多说,只列举之前发生的两件事:大水和生产。小说《弃儿》反映的就是这两件事。
那是萧红被旅店老板扣留的日子,肚里怀着汪恩甲的孩子。松花江决堤,洪水涌进城市,淹没了街区,包围了旅馆,人们纷纷逃命。萧红走不了,她是人质,有人看守,再说了肚皮小盆般扣在瘦弱的身子上,根本无法动弹。怎么办?她孤身一人,无计可施、无路可走。空气中弥漫着洪水气味,一只小猪在漩涡中尖叫挣扎。一切都变得那样生疏,就连平日折磨她的那些无穷无尽的烦恼都跑掉了,被即将到来的死亡驱散了。她睁着两只惊恐、忧郁的眼睛,无助地望着大水,来往船只倒是不少,可是没有一条是来接她的。死亡向她一步步逼近。
她奇迹般逃了出来,然而不久又被投进另一场死亡。
萧红一向视生产为女人的大劫难,前面引述的“人和动物一起忙着生,忙着死”这句话,就是在生产的背景下讲的,这一节的标题是“刑罚的日子”。
萧红的体质似乎特别不适合生孩子,离产期还有一个月,便开始剧烈反应,其程度远远超出一般女人,痛得她“在土炕上滚成个泥人”。萧军好不容易借来一块钱,雇了辆马车,送萧红去医院。萧红被疼痛折磨得“像鬼一个样”,揪扯着自己的头发在萧军怀中挣扎。后来,萧红又去了医院,这次住了进去,把孩子生了下来。折磨不轻,她昏睡两天,身体和精神极度疲乏,对一切都失去了兴趣,话都懒得说。
更大的痛苦还不是生孩子,而是如何处置她。第三天头上,萧红开始失眠,因为不给孩子喂奶,乳房胀得很硬,一个劲儿地叫痛,却不问一句孩子的事儿。护士推着婴儿车过来,她摇手连说“不要”,然而身体却在不住颤抖,可见心理斗争之激烈。
孩子放在隔壁,生生哭了五天,冻得浑身冰凉。妈妈终于忍不住了,半夜摸过去看望女儿。突然间她反悔了,回到房间跳上床,撕扯自己头发,痛打自己头盖,责骂自己是自私东西。因为她只顾儿女情长,却忘记了事业——为所有的孩子去奋斗。成千成万的孩子在哭泣,怎么就听不见呢?成千成万的孩子饿死了,怎么就看不见呢?眼前这个孩子跟大人相比,大人更重要,现在首先是她得活下去,而自己根本无力抚养这个孩子,如果把她带在身边,大人只能饿死,孩子也活不成。连这点道理都不明白,不是太自私了吗!
于是孩子送了人。后来听说她给医院院长当丫鬟,被打死了。
《生死场》的现实版。
同时也是我们大家的生死场。
就最一般意义而言,我们每一个人,无论是谁,生命都是一个生死纠缠的场。萧红将生死问题放大、凸显,表现的不仅仅是20世纪30年代东北农民的存在状况,也是人的基本存在状况,所以才能引起读者的普遍共鸣。小说《生死场》所达到的思想高度,是萧红其他作品包括最负盛名的《呼兰河传》所难以企及的。
那么在生与死的对立中,哪个是主要的呢?就终极结果来说,是死。无人能超越死亡,死是最后胜利者。但就生命精神来说,是生,活下去是生命的本能、本质。所以鲁迅先生认为,《生死场》的主旋律是生。他在序言中说:“然而北方人民的对于生的坚强,对于死的挣扎,却往往已经力透纸背。”他鼓励读者赶紧进入书中,汲取“坚强和挣扎的力气”。
这其实说的也是萧红,她一次次从死亡中挣扎出来,展示了生的坚强。
死是生的衬托。人终有一死,但为生而来。